海沧区招商引资

闽八区县摘国土集约桂冠 指标倾斜撬动招商新局

土地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海沧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三明市梅列区、明溪县、宁化县,泉州市泉港区,南平市建瓯市,宁德市福鼎市等八个区县荣获国家级荣誉,成功跻身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行列。此项评选由相关部委组织,旨在表彰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地区。作为奖励,上述区县总计获得4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这份奖励不仅是对其过往节约集约工作的肯定,更是推动地方优化投资环境、精准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重要资源支撑。
一、节约集约的省级标杆集群浮现
此次获奖的八个区县覆盖了福建省沿海与山区的代表性区域。厦门市双区(海沧区、湖里区)作为经济特区核心区,在产业用地立体开发和存量土地挖潜方面成绩突出。三明市梅列区、明溪县、宁化县则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综合开发等领域形成了系统经验。泉州市泉港区有效统筹了石化产业用地需求与严格保护的关系。南平市建瓯市、宁德市福鼎市展现了在绿色发展导向下对土地资源的科学配置能力。八个区县共同构成了福建省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方阵。
二、奖励指标承载发展与保护双重使命
依照管理要求,本次奖励的4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已纳入福建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明确分解下达到获奖的八个区县。政策核心导向在于引导宝贵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发挥最大效能:第一,优先保障重大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第二,向支撑区域长远发展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项目倾斜;第三,重点满足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体经济项目用地,特别是服务于高质量招商引资引入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同时,政策明令禁止将该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工艺技术水平落后和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范畴的建设活动,确保资源投入的方向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耕地资源安全红线不可逾越
政策特别强调了补充耕地任务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严格对应关系。在依据此次奖励指标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时,必须同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要求。这意味着获得奖励指标的区县需在辖区内或通过省级统筹,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其他经认定的补充耕地项目,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实现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夯实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资源本底。
四、示范引领激活全域提升长效机制
福建省参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成果显著。自2010年该活动启动以来,省内累计已有16个县(市、区)荣膺此国家级称号,累计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达8000亩。这充分反映了福建省在省级层面持续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各领域节约集约用地的坚定决心和系统性成效。创建活动已超越单一奖项的范畴,形成了一套包含考核评价、激励引导、经验推广在内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激发了各级政府及市场主体珍惜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自觉性,也为全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支撑招商引资项目科学落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续动力。各获奖区县的经验模式,正通过多种渠道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促进全域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治理能力的整体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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