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打造两岸海洋经济融合发展先行区
海洋经济产业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0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位于福州福清市,立足承接平潭综合实验区政策与产业辐射,聚焦涉海高新技术、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海洋服务业,通过强化招商引资、深化闽台产业对接、完善基础设施等举措,全力建设滨海城市新区和蓝色经济密集区,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先行者,为两岸海洋经济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径。
一、立足区位优势,构建发展新坐标
福清市地处台湾海峡西岸,拥有绵长海岸线和优良港湾,是福州都市圈连接平潭、辐射台湾的重要节点。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选址于此,正是看中其“临台近港、陆海联动”的独特区位。园区紧邻平潭综合实验区,可直接承接其在投资、贸易、人才等领域的政策红利;面朝台湾海峡,与台湾地区主要港口距离较近,便于开展两岸货物贸易和产业协作。同时,福清市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生物、滨海旅游、港口物流等产业基础扎实,为园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和产业依托。近年来,随着福州都市圈建设加快,园区所在区域的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已形成陆海空立体交通体系,为货物运输、人员往来及产业要素流动创造了便利条件。
二、延伸政策红利,优化发展软环境
为增强园区对台资企业及海洋产业项目的吸引力,相关方面提出延伸拓展平潭优惠政策,推动政策创新与叠加。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拥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园区将积极争取将这些政策延伸覆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定位,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例如,对入驻的台湾海洋科技企业,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对两岸合作的海洋环保、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通过政策的延伸与创新,园区致力于打造比平潭更具特色、比传统园区更具活力的政策高地,为闽台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聚焦产业定位,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园区以“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低碳”为导向,重点构建三大产业集群。其一,涉海高新技术产业,聚焦海洋生物制药、海洋新材料、海洋电子信息等领域,引进台湾地区先进的海洋生物技术和研发团队,共建联合实验室和中试基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其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如海上风电、潮汐能)、深海装备等产业,利用台湾在海洋工程技术方面的优势,开展联合研发和成果转化。其三,现代海洋服务业,重点发展港口物流、海洋金融、滨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务等,依托园区港口资源,建设区域性海洋物流枢纽,吸引台湾航运企业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拨中心;开发融合两岸文化特色的滨海旅游产品,打造两岸同胞共同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四、深化闽台合作,探索融合新路径
推动闽台海洋经济深度融合是园区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园区将从三个层面推进合作:一是搭建产业对接平台,定期举办闽台海洋产业合作洽谈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建立两岸企业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台湾渔业、海洋科技、港口运营等领域企业与园区企业开展项目合作、股权合作。二是加强技术与人才交流,鼓励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海洋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建立两岸海洋人才互认机制,为台湾专业人才在园区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台湾青年参与园区产业项目。三是创新合作模式,试点“台湾产业园”“两岸合作示范项目”等载体,允许台湾企业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台湾同胞以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等方式参与园区产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五、完善基础设施,筑牢发展硬支撑
发挥岸线资源优势,构建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是园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园区将重点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深水码头、通用泊位及配套物流园区,提升货物吞吐能力和集散效率;完善陆路交通网络,加快连接园区与福州主城区、平潭及周边城市的快速通道建设,实现与高速公路、铁路网络的无缝衔接。同时,加强园区内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化厂房、研发中心、人才公寓、商业服务设施等,满足企业生产、研发和员工生活需求。在智慧化建设方面,园区将推进5G网络、物联网、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强化招商引资,汇聚发展新动能
招商引资是园区发展的生命线。园区将制定精准招商策略,重点瞄准台湾地区海洋产业龙头企业、跨国海洋科技公司及国内涉海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为提高招商效率,园区将简化投资审批手续,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限;建立招商服务专班,为企业提供从项目洽谈、落地到投产的全流程跟踪服务。此外,园区还将结合产业定位,编制重点招商目录,明确鼓励类、限制类产业,引导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优势产业集聚。通过精准招商和优质服务,吸引一批带动性强、技术水平高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园区,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七、创新投融资模式,破解资金瓶颈
园区开发建设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需要创新投融资机制。相关方面提出积极打造投融资平台,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引导和科技创新;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园区开发建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及外资参与港口、物流园区等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海洋产业的信贷产品、股权投资基金和保险产品,为园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保障园区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
八、优化财税支持,激发市场活力
为引导和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园区将推动实施积极的投资和财税政策。在税收优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可享受国家和福建省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海洋产业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两岸合作的重点项目,可给予一定期限的地方税收返还或奖励。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入驻园区的初创型海洋科技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对企业的技术改造、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活动给予专项补贴。此外,园区还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投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九、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园区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闽台海洋环境协同保护。一方面,建立闽台海洋环境监测合作机制,联合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开展海域水质、海洋生物多样性、赤潮预警等监测,共享监测数据,共同应对海洋环境问题。另一方面,严格园区项目环境准入标准,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入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对海水养殖、港口物流等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加强海岸线生态修复,保护红树林、滩涂等滨海生态系统,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生态园区。通过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十、打破区域界限,拓展合作新空间
为提升园区辐射带动能力,相关方面提出打破区域界限,打造闽粤台海洋经济合作圈。园区将立足福州,联动厦门、漳州、泉州等福建沿海城市,加强在港口物流、产业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协作,形成省内海洋经济发展合力;对接广东沿海地区,推动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共建跨区域产业链;深化与台湾地区的经济联系,依托两岸直航航线和贸易通道,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通过区域协同发展,园区将从单一园区向区域经济合作枢纽转变,提升在全国蓝色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的建设,是福建探索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新路的具体实践。通过发挥区位、资源、政策等综合优势,深化闽台产业对接与合作,园区有望成为推动两岸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全国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着各项规划和措施的落地实施,园区将逐步建成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两岸融合紧密的现代化滨海新区,为两岸同胞共同发展、共创繁荣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