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领军企业获自主认定权
人才政策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晋江市近期出台政策向优质企业放权,将招商引资与人才激励相结合,通过赋予产业领军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构建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新型评价体系。这一举措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一、政策核心聚焦企业主体地位
晋江市明确,获得人才自主认定资格的企业需满足三项硬性条件:注册地及纳税地在晋江、具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年纳税额达到行业领先标准。其中,传统产业企业需位列全市纳税前两名或年纳税超1亿元,新兴产业企业门槛设定为5000万元以上。公开数据显示,晋江现有19家民营企业符合标准,覆盖鞋服、纺织、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及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新兴领域。
二、人才认定标准突出市场化导向
政策将奖励对象限定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技能人才,要求连续缴纳社保及个税,且年均在晋江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分类评价体系将人才划分为三个层级,对应不同档位的津贴标准:一类人才每月3000元,二类2000元,三类1000元。奖励名额与企业纳税规模直接挂钩,最高档企业每年可推荐12人,形成"纳税贡献-人才激励"的正向循环机制。
三、动态管理防范政策套利
为防止重复享受待遇,晋江市建立"就高不重复"的兑现原则,并实施年度动态考核。企业需每年重新申报认定资格,人才需持续满足在岗履职要求。政策特别规定,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三年申报资格,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放。
四、产业适配性引发广泛关注
该政策在传统制造业基地的创新尝试引发讨论。一方面,纳税门槛设计被认为能有效筛选出真正具有行业引领力的企业;另一方面,部分观点建议未来可考虑增加研发投入、专利数量等创新维度指标。晋江市相关部门表示,将根据政策实施效果适时优化评价体系。
此项改革标志着晋江在探索"政府定标准、企业做评价"的人才治理新模式上迈出关键一步,其成效将对同类工业城市的人才政策创新提供重要参考。目前,首批认定企业名单已进入公示阶段,配套实施细则正在同步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