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创新河长制机制破解流域治理难题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6日
近年来,福州市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将水环境治理与区域招商引资紧密结合,吸引生态产业项目落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这一机制有效解决了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难题,为全国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一、构建五级责任体系打破管理壁垒
2014年,福建省在闽江、敖江等重点流域启动河长制试点。福州市在此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流域第一责任人。该体系明确划分342名专职河长的管护范围,将原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监测、执法、清淤等职能整合为统一指挥系统。2023年监测数据显示,全市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较试点前提升近三成。
二、创新"河长+"协同治理模式
福州市首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2022年通过司法协作办理涉水违法案件较上年减少40%。在乌龙江流域试点"流域河长+园区河长"双轨制,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园区河长,统筹23家重点企业的排污监管。这种模式后被推广至全省12个省级工业园区。
三、数字化平台消除监管盲区
投入使用的智慧河长指挥系统整合了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和物联网监测数据,2023年累计发现并处置隐蔽排污问题137起。在晋安河等城市内河布设的600余个传感器,实现污染源72小时溯源功能,使河道管护响应速度提升60%。
四、考核问责机制保障长效运行
建立"月督查、季考评、年述职"制度,将水质改善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2021年至2023年间,共有6个乡镇因连续考核不合格被约谈,3名责任人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配套出台的《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推动上下游区县签订补偿协议9份,涉及生态补偿资金超亿元。
通过系统化制度设计,福州市已形成"发现问题-移交处置-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链条。当前全市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稳定在95%以上,带动沿岸新增绿色产业项目投资近百亿元,印证了机制创新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