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地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优化招商引资生态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2021年11月,福建省对标国内先进水平,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部署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六地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一)科学布局试点区域,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福建省根据各地经济基础、产业特色和改革实践,精准确定六地试点范围。福州作为省会城市,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厦门依托经济特区和自贸片区政策叠加优势,在投资贸易便利化、国际规则对接等方面先行先试;泉州聚焦制造业强市建设,着力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漳州、莆田、宁德则结合临港产业、食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推出针对性改革举措,形成“错位发展、协同提升”的试点格局。
(二)聚焦重点改革任务,破解市场主体痛点堵点。试点工作紧扣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动“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集成化升级,简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推行涉企事项“秒批”“智能审批”;在市场环境领域,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在法治环境领域,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优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途径,推行企业合规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突出福建特色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立足福建对台融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战略定位,试点地区推出系列特色举措。深化与台湾地区在商事登记、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规则对接,优化台胞台企在闽发展的政务服务和要素保障;依托海丝核心区优势,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广“单一窗口”功能应用,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吸引更多侨资侨智和国际资源集聚,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与国家战略深度融合。
(四)强化保障机制建设,确保试点落地见效。福建省建立省级统筹协调、地市主体落实、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督导评估,定期开展试点进展情况调研督导,建立改革举措“清单化”管理和效果反馈机制;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