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商】福建下达正向激励资金激发各地经济发展活力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为鼓励各设区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福建省财政在2018年下达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资金,通过差异化奖励引导各地优化发展举措,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此次激励资金安排聚焦经济增长、财政质量、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旨在形成正向引导机制,推动区域经济协调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设置激励体系,突出发展实绩导向。福建省财政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指标,将激励资金分为经济增长、财政收入规模及质量、上缴省级财力增量、保护生态环境、机关效能建设等五大类。通过建立量化评价机制,对各设区市在不同领域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其中泉州市在经济增长奖励中位居首位,宁德市在财政收入规模及质量奖励中表现突出,福州市在上缴省级财力增量奖励中领先,三明市和厦门市分别在保护生态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奖励中获得第一名。这种分类奖励方式既体现了对发展实绩的肯定,也引导各地结合自身优势实现特色发展。
(二)强化资金统筹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按照激励办法要求,各设区市需统筹省级激励资金与自有财力,制定针对所辖县(市、区)的配套激励措施,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激励机制。资金使用严格限定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项目,明确禁止用于发放个人补贴及一般性支出。福州市、泉州市、宁德市作为激励资金总量前三的地区,已着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计划将资金向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倾斜,推动形成“奖励-投入-发展-再奖励”的良性循环。
(三)激发地方发展动能,促进区域协调进步。此次激励资金规模较上一年度有所扩大,体现了福建省对正向激励机制的持续深化。通过财政政策杠杆,进一步调动各设区市推动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各地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收入质量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例如,三明市依托生态优势获得保护生态环境奖励后,计划加大生态产业投入,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厦门市则以机关效能建设奖励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招商引资服务水平。这种差异化发展路径有助于各设区市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推动政策持续优化。福建省财政部门表示,正向激励资金的下达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财政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未来将继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激励方向,使政策更贴合各地发展实际。通过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激励资金真正发挥引导作用,促进各地在发展中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