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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商】福建探索土地储备预算管理新机制 三地试点规范债券风险防控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福建省在财政部首批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试点基础上,主动拓展改革范围,选取平潭综合实验区、永安市、惠安县作为试点区域,通过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债券项目控制等手段优化土地储备机制,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更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此次试点重点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专项债券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展开,旨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地方实践经验。
一、试点背景与政策框架
福建省此次试点基于财政部印发的《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明确要求土地储备项目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遵循"以收定支、先收后支"原则。试点地区平潭、永安、惠安均具备土地市场需求稳定、储备规模适中等特点,能够有效检验预算管理模型在不同区域条件下的适用性。政策核心在于建立"项目库+滚动计划"的双重管理体系,实现土地储备信息系统与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
二、试点核心机制设计
1.收支平衡约束机制:要求项目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必须覆盖专项债券本息等全部成本,年度资金需匹配年度支出需求。对于专项债券发行,设定不得超过预期土地出让收入70%的硬性上限。
2.动态预算管理模式:试点地区需同步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部门依据项目进度动态拨付资金,优先保障已纳入预算的成熟地块开发。
3.风险预警处置流程:建立债券偿还准备金制度,当项目实际出让收入低于预期时,通过调整储备规模、压缩非急需支出等方式确保债务履约。
三、试点实施重点任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探索跨区域联合储备模式下的预算统筹;永安市侧重工矿用地储备的成本控制;惠安县则聚焦文旅用地储备的收益评估体系建设。三地均需完成四项基础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全生命周期预算报表、完善债券资金使用台账、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试点项目信息将接入省级土地储备监管平台,实现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的全流程监控。
四、预期成效与推广价值
通过试点将形成三项制度成果:一是土地储备成本定额标准体系,二是专项债券项目"红黄绿"分级管理制度,三是跨部门协同监管流程。这些经验可为其他地区提供两方面的借鉴:在经济发展较快区域,可强化预算对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在债务压力较大地区,能有效防范"借债-卖地"的循环风险。福建省财政厅将持续跟踪试点进展,适时完善省级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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