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PPP项目强化规范管理 严守'四不得'推动城乡招商发展
PPP
招商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9日
在招商引资战略框架下,福建省近日发布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突出强调"四个不得"要求,以优化投资环境、防范财政风险,并提升项目可持续性。此举旨在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确保PPP模式健康运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增长。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成为福建省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关键工具。该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加速公共服务供给如交通、能源和环保领域项目,但伴随快速扩张,隐性风险暴露需及时规范。为此,福建省基于国家财政部政策导向,出台指导意见强化全流程管理,强调以"四个不得"为核心底线,杜绝违规担保或承诺,确保项目透明、公平竞争,助力招商引资良性循环。
二、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四个不得"具体要求,即政府机构不可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以任何形式兜底其本金损失、不保证固定收益或最低回报率,也不为项目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这些条款旨在防范地方政府隐形负债膨胀,引导社会资本基于真实风险评估和市场运作原则参与PPP项目。通过刚性约束,福建省力求打造公平投资环境,避免短期行为导致项目失败,并鼓励资本聚焦长期回报高的优质项目,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
三、绩效考核机制是规范重点,其中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必须与绩效挂钩,比例不低于30%。这意味着项目收益直接与运营成果联动,如服务质量或产出效益达标才可获相应财政支持。同时,财政支出责任超出限额的地区,禁止新增一般公共预算用于PPP项目,倒逼地方政府优先审慎规划。此举借鉴了中央财政经验,强化预算硬约束,避免资金低效投入,提升招商引资项目整体效率。
四、项目库管理升级为动态机制,严控入口审查,强调项目实施前需充分论证必要性与可行性。优先支持存量项目改造优化,如老旧设施升级利用;审慎处理政府付费类新项目;而对条件不成熟或无法实现物有所值的项目,直接排除PPP模式。所有合规项目均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未上平台者不得以PPP名义运作。该机制确保项目筛选基于客观评估,避免无效投资积累债务风险,推动招商引资可持续发展。
五、奖惩体系设计突出激励先进,对推广PPP规范操作、成效显著、社会资本参与度高的市、县(区)给予奖励支持;反之,对力度不足或违规操作的地区依法处理。这种双向机制促进地方责任落实,完善风险预防与应对方案,巩固招商引资基础条件。长远看,福建省通过系统性规范,预期将增强社会资本信心,优化投资布局结构。
六、规范措施落地将深刻影响区域发展,通过严守"四个不得"与绩效考核,福建省致力于构建 PPP 项目健康生态。这不仅降低公共债务隐患,还通过市场导向吸引更多高质量招商引资项目聚焦民生需求与绿色转型。展望未来,这一规范框架有望推广至更广范围,成为深化区域合作与城乡融合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