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启动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申报 助力绿色园区招商引资
循环经济产业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福建省近期启动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项目,旨在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为福州及周边园区招商引资注入绿色动能。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
一、申报范围与重点方向
本次申报聚焦工业节能、节水节材、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工业节能项目需满足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重大示范项目涵盖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等方向。政策明确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参与,推动重点行业降耗增效。
二、补助标准与支持力度
工业节能项目按每吨节煤24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上限20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依据节能效果和投资规模按比例补助,最高100万元。政策通过差异化补贴机制,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减排显著的标杆项目。
三、申报条件与时间安排
申报主体需在福建省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支持。企业需在7月底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将结合第三方核查与专家论证,确保公平透明。
四、政策联动与区域协同
福州、厦门等地同步配套市级绿色扶持政策,形成“省级引导+地方加码”的叠加效应。例如,福州高新区对通过省级评审的项目额外提供配套资金,加速绿色技术成果转化。
五、产业影响与长远规划
此次专项申报是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预计带动超1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将进一步优化福州、泉州等地的工业园区能源结构,为碳达峰目标奠定基础。
六、企业响应与申报建议
多家龙头企业已启动内部评估,重点布局余热回收、光伏一体化等项目。业内人士建议,企业需提前梳理能耗数据与减排方案,突出项目的创新性与可持续性,以提升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