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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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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10号)等精神,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以下人员担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一、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黄岩生福建省人民政府原首席法律顾问、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福建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汤瑞昌南平市律师协会会长、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香云南平市委党校副教授、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涛南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亚轩律师事务所主任二、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周邵福南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昌力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职律师陈娟南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科长、公职律师赵金生南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科科长林清耀南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指导科科长、公职律师林启明南平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王昌林南平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科长、公职律师以上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的聘期由聘书确定,其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6〕103号)执行,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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