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20〕1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为我市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规划》综合考虑全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保障上层战略的有效实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促进南平市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落实和细化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规划》作为全市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县(市)级等下位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二)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南平市全域国土空间范围。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三)主要编制内容1、基础分析。分析全市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的现状特征,识别空间基底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承载能力,识别国土空间开发建设活动的空间发展趋势,识别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键问题。2、战略与目标。落实国家战略,以及省级主体功能定位;制定符合南平市特点的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衔接,提出2025、2035年分阶段规划目标和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并将主要指标分解到各区县(片区),重要指标展望至2050年。3、区域协同发展。落实国家及福建省总体战略对区域协同发展的要求,提出跨区域衔接策略;研究市域内跨县(市、区)的规划协调,强化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支撑。4、国土空间格局。统筹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分析人、地、产、城、交通关系,确定城镇、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合理构建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农业农村格局以及城镇体系,确定市级以上区域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廊道及设施布点;明确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公共中心体系与综合交通布局。5、空间管制。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建立统一的分级分类空间控制线体系;市域层面进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中心城区层面主要划定城市黄线、绿线、蓝线、紫线的管控范围,明确管控要求,并对下位规划提出指引。6、要素配置。统筹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林用地保护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与城乡景观风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综合支撑体系等各类要素的空间安排,保障各项要素的目标协调实施。7、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保护修复“绿水青山”,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纳入生态保护修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等内容,做好空间保障和政策衔接。8、实施监管。构建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分解落实上位规划的各项指标要求,协同规划监督实施制度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实施保障体系;强化落实市级总体规划对县(市、区)等下级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做好指标体系向县(市、区)的传导。二、编制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三)《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四)《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五)《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9〕17号);(六)《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部署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七)《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93号)。三、主要任务(一)开展一张底图基础数据工作,推进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2018年—长期)1、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形成一张底图基础数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南政办〔2018〕59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18年正式启动南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三调”初步成果已于2019年10月上报省自然资源部,11月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本次“三调”初步成果基础数据完整、精确,空间关系正确、逻辑关系清晰,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数据保障。2、推进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采用“三调”数据成果作为规划现状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规划空间定位基础。继续推进南平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建立省级基础信息平台所需空间关联数据和信息,按统一标准建设完善数据库。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成果,形成本辖区范围内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一张底图的基础上,及时将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向信息平台汇交,形成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依据,为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城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水文局、无线电管理局、铁办、供电公司(二)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即“双评估”)(2019年10月—2020年6月)为及时发现国土空间治理问题,有效指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战略目标的制定,更好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根据《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操作导向为评估原则,积极开展南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城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水文局、无线电管理局、铁办、供电公司(三)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2019年12月—2020年6月)结合南平市本地实际,对省里提供的单要素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开展集成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甄别南平市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找出其优势与短板,发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存在的资源环境风险,确定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功能指向下,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程度,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基础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城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水文局、无线电管理局、铁办、供电公司(四)持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2019年7月—2020年3月)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以现有成果为基础,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从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划定界线的合理性、应划尽划和矛盾冲突等方面开展现有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自查评估工作。2019年10月,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已正式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和生态环境厅审核。审核通过后,该成果将作为构建全市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重点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五)开展重大专题研究(2020年4月—2020年7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一项具有全新内涵的开创性规划,需要在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分析和未来风险评估基础上,围绕国土空间战略、目标、布局、政策等重大问题开展系列专题研究,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按照上级对市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南平市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开展以下20项专题研究(“双评估”和“双评价”工作开展之后,根据诊断出南平市国土空间布局和自然资源相关具体问题,对专题研究课题酌情调整)。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专题研究名称一览表序号重大专题研究名称1南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2南平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3南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研究4城镇开发边界专题研究5市域城镇体系研究(对延平区、建阳区、武夷山市、武夷新区、建瓯市协同发展做专篇研究)6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体系及主要控制指标分解研究7市域及中心城区生态屏障、生态廊道、生态系统保护格局研究8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研究9市域综合交通体系研究10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研究11南平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12南平市国土安全和重大灾害防治研究13南平市文化保护利用和文化空间体系构建研究14南平市乡村振兴和乡村土地利用研究15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6南平市旅游业发展和旅游空间布局研究17闽浙赣皖区域、闽东北区域、南台区域协同发展研究18卫生健康保障空间体系研究19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20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研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城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水文局、无线电管理局、铁办、供电公司(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底前)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及现有规划实施评估、专题研究等基础上,开展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划定规划分区,统筹各类空间控制线划定,明确各类要素配置和国土整治重点工程和任务,提出规划实施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金融办、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城管局、铁办、供电公司四、主要预期成果(一)南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二)南平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查报告及调整方案;(三)南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四)南平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五)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专题研究成果;(六)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集;(七)南平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库成果。五、进度安排(一)前期研究筹备阶段(2019年5月—2020年3月)2018年,启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2019年5月,启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2019年7月,启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2019年10月,完成县级“三调”外业调查初步成果,将初步调查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上报自然资源部;2019年11月,开展南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工作;2019年12月,开展南平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2020年3月,启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优先开展重大专题研究。(二)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6月—2021年1月)2020年6月,完成市级“双评估”“双评价”工作;2020年7月,完成支撑规划成果编制的重大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2020年12月,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2020年12月,开展专家咨询,征求部门和县(市、区)意见,组织公示或听证等;2021年1月,向自然资源厅汇报对接,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规划送审成果。(三)规划审查报批阶段(2021年1月—4月)2021年2月,规划成果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报请市政府、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3—4月,再次对成果进行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名义报请省政府审批。六、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联系自然资源副秘书长、各县(市、区)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规划编制成果;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由市自然资源局业务骨干与行业专家共同组成,负责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组织规划调研、论证、咨询、评审和报批等工作。(二)细化工作机制。市、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联动机制,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配合做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题调研、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三)注重咨询研究。引入专业人才和团队,开展对本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专题研究,包括城镇体系、产业布局、综合交通、区域协同等,落实和体现国家及省的战略部署、目标任务;设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委员会,受委托具体负责对重要国土空间规划审核论证和咨询评估。(四)优化编制方式。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真正做到规划成果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五)落实资金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给予编制经费保障。附件: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其他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决策部署精神,统筹做好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一、组成名单组长:刘洪建市政府市长副组长:伍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罗恩平市政府副市长梁廉荣市政府副市长黄苏福市政府副市长何明星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兰林和市政府秘书长张长发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文平延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魏敦盛建阳区政府区长丁贵生邵武市政府市长谢启龙武夷山市政府市长周安有建瓯市政府市长余向红顺昌县政府县长沈晓文浦城县政府县长赵大建光泽县政府县长苏建旗松溪县政府县长张行书政和县政府县长朱金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梁方市教育局局长黄拔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官少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发胜市民政局局长陈超市财政局局长陈钟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王冲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林水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新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袁仁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周靖市水利局局长徐春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温文辉市商务局局长王文谦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张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黎彪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忠民市林业局局长杨志平市体育局局长詹旭斌市统计局局长肖立刚市人防办主任黄青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葛灼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陈新建武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胡春勇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章建勤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主任李全荣市气象局局长刘红萍市地震局局长朱孝务市水文局局长吴勇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熊益红市供电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审议规划编制重要内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王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作为编制工作联系人。二、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意见征求、问题研讨、成果深化等相关工作,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各县(市、区):负责提出本行政辖区的发展战略、思路,负责组织推进本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等各项具体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计划。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统计等有关资料。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划编制涉及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数据和资料。市财政局:负责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工作。其他各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领域、辖区有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负责研究并提出本部门、领域、辖区的发展战略、建设思路;负责对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自身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