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党的十九大“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执行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自2018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按每人每月580元执行;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按每人每月538元执行。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农村低保标准提高情况适度扩大保障对象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南平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2日印发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