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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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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4号)精神,深化南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有效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基层优先、共同发展”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目标,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为手段,打破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层级分割,建立区域管理统一、内部管理规范、资源分配合理、医疗层级分明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模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健康南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组建框架(一)打破横向和纵向医疗机构行政壁垒,明晰办医主体。以县为单位,以县级综合性医院为基础,整合县、乡医疗机构及公益性村卫生所,组成一个总医院,由县政府管理;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分院牌子,乡镇卫生院负责其辖区内的公益性村卫生所管理;总医院院长为唯一法人代表。组建初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机构建制不变,总医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由总院长担任。(二)下放办医自主权,建立医共体内部人财物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赋予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责任和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运营责任,落实内部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实行医共体内部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总院长由县(市、区)委任命。卫计部门牵头成立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医疗质量监督“三中心”,纳入县级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三)以医保打包支付建立医共体内部经济利益纽带。要形成真正的医疗共同体,最关键就是经济利益纽带。将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由其承担县域居民的健康保障责任。建立“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结余留用的医保资金纳入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形成医共体内部统一的利益导向,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使医共体真正成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三、职责分工(一)总医院筹建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总医院组建工作意见,审定总医院组建实施方案,指导总医院组建工作,检查督促总医院组建工作落实。(二)卫计行政部门职责1.履行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的职责,行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能,履行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2.履行医管办职责,承担医改相关配套政策、院长年薪制、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各项考核办法的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监督医疗机构内部绩效工资的制定和落实。3.对接上级卫计行政主管及其他主管部门,向总医院下达各种行政指令或具体工作事项,并监督落实。4.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任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督导、考核。(三)总医院职责1.管理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2.建立与卫计行政部门重大工作报告和人员流动情况报备制度,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4.承担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加强。5.依法加强中医药事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精神卫生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弱化。四、总医院运行机制(一)建立“七个机制”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2.建立发展激励机制。由县级政府设立总医院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学科建设、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医共体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扶持中医药和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总医院可统筹各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长部分,以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3.建立区域资源共享机制。总医院建立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和信息等三大平台及县域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和远程会诊等中心,为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检查结果互认、医疗质量和医疗风险评估、应急指挥、远程诊疗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4.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和人才流动机制。建立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人才流动机制,形成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均衡下沉,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医共体内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服务视同晋升前下乡,其服务时间2年内累积满半年以上,可视同下基层连续服务满半年。在医共体内执业,医务人员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5.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清单,对确需到上级医院诊治的患者,基层首诊医生应主动与上级医院联系,上级医院应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上级医院病情稳定的患者,可根据康复情况直接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上级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定双向转诊药品采购目录,并向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报备。6.建立业务指导和培训机制。充分发挥总医院的人才、专科优势,安排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同时,面向各医疗单位,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分年度、分梯次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7.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慢病一体化管理,通过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时动态管理。(二)实现“八个统一”1.统一人力资源管理。总医院干部管理按有关程序办理。院内人员进出实行统一管理,人员内部调配由总医院统一负责。2.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结合原有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设置不同的业务管理板块,由总医院下设不同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做到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3.统一财务管理。所有以政府为主的资金投入直接对应总医院,不再与总医院内部和下属机构发生联系。总医院内部各级医疗机构财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4.统一绩效考核管理。总医院内实行统一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要设立保护和发展中医的考核指标体系,如中医床位比例、诊疗量占比等。总医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公共卫生人员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并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探索建立医共体内弹性工作制和协议薪酬制,医共体内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下级医疗机构服务(含远程医疗服务)获得适当报酬(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不纳入医院绩效工资总额管理。5.统一资源配置管理。总医院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将闲置设备、设施流转到急需的医疗卫生机构。总医院内所有医疗资源实行共享,实行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6.统一集中采购管理。总医院负责成员医院大宗商品采购工作,并认真落实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制度。总医院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房管理、合理用药等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7.统一信息化建设管理。按照南平市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要求,总医院设立县、乡、村一体化信息平台,构建县与乡、乡与村卫生所日常紧密交互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县、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三级网络信息无缝对接,促进健康档案管理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8.统一医保预付管理。将县域内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总医院,实行“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制度。结余留用的医保资金纳入医疗服务性收入,形成总医院内部统一的利益导向,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三)保持“四个不变”1.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暂时保持不变。总医院组建后,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单位和人员的性质保持不变。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整合成立总医院后,实行一个机构(一套班子、一套财务)、两块牌子,并保留原机构名称及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2.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保持不变。总医院组建后,发展中医药的职责和定位不能弱化,中医特色科室不仅要保留而且要有专门的扶持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承担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对村卫生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工作职能继续保持不变。3.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组建总医院后,县级政府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的财政投入政策保持不变。县级政府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不能弱化,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4.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共同发展的原则保持不变。县级总医院组建后,各地要根据社会办医发展实际情况,安排一定医疗资源和医保资金份额用于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业务开展和发展需求。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业务指导及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卫计、医保部门要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资源、医保资金分配挂钩。五、实施步骤(一)2018年,建阳区、武夷山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组建总医院。上述县(市、区)要在7月上旬前完成总医院组建方案制订;10月底前,各县级总医院要完成组织结构框架搭建并进入实质性运作,有关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延平区、邵武市、建瓯市也要结合实际,加快推动医共体建设,并落实医改各项指标任务。(二)2019年,各县级总医院要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三)2020年,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进一步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党委政府负责总医院筹建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县级总医院组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地制订的实施方案要经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审核并报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医保办备案后实行。(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主体责任不变,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资金投入。对于公立医院改革中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投入,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纳入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省上和中央的项目资金投入。(三)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从有利于总医院发展出发,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为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等方面一体化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对总医院在编制、人才流动、多点执业、医疗保障等提供优惠政策,推行同岗同工同酬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总医院组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总医院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总医院稳步发展。(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针对开展总医院建设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组建总医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强化指导督查。市医改领导小组将对总医院组建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按时完成总医院组建各阶段工作。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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