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18〕3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福建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委发〔2016〕23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7〕17号),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市编制部门研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四的比例配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编办,市住建局,市执法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