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17〕247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7〕13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8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明确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133.24万亩(见附件),一是植树造林任务20.17万亩。其中:“二带一区”建设4.12万亩,重点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0.43万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0.25万亩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3.44万亩。其他人工造林更新16.05万亩,重点抓好珍贵用材阔叶树种造林3.5万亩和不炼山造林1.58万亩。二是森林抚育任务70万亩。三是封山育林任务43.07万亩。各县(市、区)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任务分解情况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二、突出建设重点(一)着力提升森林质量。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商品林赎买和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开展南平市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林业政策贷款项目的带动作用,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二)着力打造森林生态景观带。森林生态景观是闽北绿色发展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各地要选择珍贵用材树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对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等的宜林荒山、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林木除治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对稀疏林分进行补植套种,对现有未成林造林地或荒芜失管林地加强抚育管理,加快森林生态景观林营造。(三)着力调整树种结构。要大力推广不炼山造林,在林木采伐迹地上保留阔叶树,实行不炼山耙带造林;要大力提倡营造杉木与乡土阔叶树种混交林,不断提高森林质量;要大力推广森林抚育间伐和林下套种相结合的做法,开展现有针叶林林下套种阔叶树,拓展立面发展空间,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四)着力建设示范典型。各地要强力推进资源培育示范基地的续建和新建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持续打造一批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促进我市森林资源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落实工作措施(一)落实造林用地。各地要按照“三个必造”的要求(即对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对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对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予以补充),认真落实造林用地。要认真对照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年度任务要求,把集约人工林栽培和现有林改培任务抓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二)保障苗木供应。各地要根据造林绿化任务,发布林木种苗供求信息,落实林木种苗调剂工作,满足林农或业主对林木良种壮苗的需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乡土珍贵用材阔叶树种苗培育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测算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种苗需求量,备足林木良种,培育高质量的容器苗,特别要多培育2年生大容器袋乡土珍贵阔叶树苗。(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在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好林业政策性贷款,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四)加强指导督查。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细化建设标准,确保造林成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附件:2018年全市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林业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