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光泽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督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光泽县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光泽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的督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对光泽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意见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11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3号)精神,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于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对光泽县政府201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此次督导评估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均依照闽政教督办〔2017〕13号文件之规定进行。现将主要意见反馈如下:一、主要成效(一)完善管理,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光泽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城区学校提质扩容工程、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立乡镇(街道)、村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稳步发展民办幼教事业,建立年检工作制度,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有力度、有成效。强化教育督导委员会职能作用,教育督导经费保障有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县域内实现了全覆盖。强化校园安全目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狠抓“三防”落实,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学校安全稳定。(二)依法依规,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2014—2016年县财政教育拨款达到“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认真落实教师各项福利待遇,教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综治安全考评奖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从2016年1月开始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近三年财政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373.24万元,占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2014—2016年实际征收2102万元,完成率为100%。近三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76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县财政按不低于省定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拨款。县政府安排资金用于教师节表彰奖励,全市建立奖教奖学基金3个,三年用于奖教奖学资金200万元。(三)重视投入,学校建设再上台阶。近三年,全县共投入和规划投入的各类学校建设资金2.4亿元(其中城南实验学校拟投入1.2亿元,目前已投入8400万元),新建项目17个,建筑面积6.14万平方米,城区学校新增学位800多个。2015年以来,投入1400多万元,对全县中小学沙土运动场进行塑胶改造,目前全县除一所中心小学外,实现塑胶运动场全覆盖。2016年以来,投入1200多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内部配套设施,先后添置电脑618台,学生饮水机120台,教师讲台270张,学生课桌椅4100套,以及一批学生食堂设备、图书、器材等,并对城区学校考场进行升级改造;还在两个乡镇中心小学校建了“网络同步互动教室”,实现乡镇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四)加强管理,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内部管理,定期开展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建立师德激励机制;做好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三年来,共招聘新教师177名;加大教师交流力度,2016年以来选派112位教师参加校际交流,通过送教下乡、结对帮扶、交流互派、片区教研等措施,促进县域教育质量均衡;2015年1月起在编在岗农村教师均享受到每月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2016年1月起实施人均3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中心小学教师“安居工程”,新建教师周转房147套;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仅2017年就有50位农村校长和82位中心小学骨干参加针对性的提升培训。(五)稳步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制度,全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率达82.49%;认真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参与的留守学生关爱体系;重视特殊教育,形成以镇岭小学特教班为主、随班就读相协调的特教办学体系;阳光招生政策落到实处,依法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健全义务教育城区“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的办学机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普通高中办学,全县2所高中均为省达标高中;努力发展职业教育,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市场需求设置专业,积极改善实习、实训设备,中职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4711元。建立健全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形成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居民学校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六)领导重视,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县领导充分认识教育是“百年大计”的深刻含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着力提升教学质量;努力夯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基础,全面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县级小学生足球联赛,各类学校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0%以上;中考单科及格率、全科及格率及省级教育质量监测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学校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把美育教育渗透到教育的各个层面;光泽一中以“创建儒雅校园,打造魅力教师,培育智慧学生”为主题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高考质量稳步提升;组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为教育工作者树立榜样,广大教师责任心强,对教育发展充满信心,学校工作和谐稳定。二、主要问题(一)教育投入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14年、2016年教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按省上新修订的评估标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要达到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三年须增加经费120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下降1.63个百分点。(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管理不规范,部分学校省颁课程落实不到位。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未正常使用,缺少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类基地活动计划、安排表、活动图片等;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未造册建档;未认真落实省颁课程计划,部分学校未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学科课程;部分学校课程表未按要求制作和张贴。(三)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全县城区小学班生规模超标,公办幼儿园规模超标也比较突出;农村学校功能室建设、财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学校的心理健康室、卫生保健室面积不达标,实验仪器、设备配备存在缺口;公办幼儿园教玩具和户外大型设施配备不到位,农村教学点附属幼儿园条件简陋。(四)教师队伍结构性缺员问题依然突出。幼儿教师配备不足,科学、音乐、美术专任教师占比较低,影响了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小学教师近五年临退教师占比31.2%,本科以上学历仅为26.7%;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医配备不足,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数量未达学科数量比例的60%;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较少,双师型教师占比27%;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软硬件建设还比较薄弱,未能按要求配齐配足教研员,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均衡。中职教育发展滞后,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比为1:2.24,与省定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差距大;中职学校学生未能参加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在参加省市各项竞赛中成绩不理想。三、整改意见(一)用好校外活动中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做到场所独立、法人独立、账户独立,每年活动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县域内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基地要造册建档,规范管理,发挥校外教育阵地的育人作用;要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省颁课程,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育人理念,建立巡课、查课制度,确保不挤占、挪用体音美等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工资水平。文明学校建设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要将学校文明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教师工资高于或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要在省级“两项督导”评估前增加教师继续教育经费120万元,并在2018年财政预算中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三)进一步做好城区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根据城镇化发展和开放二胎后人口增长趋势,科学预测生源变化情况,提前布局,积极应对,做好城区学校扩容工作;要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制度,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新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积极扩大幼儿园规模,加大对公办园教玩具的补充和更新,进一步配齐配足设施,在办好公办园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和功能室建设。(四)多管齐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师自然减员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师队伍补充计划,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差距,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规范骨干教师和名师工作室管理机制,发挥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五)要加快发展中职教育。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填写升学志愿,鼓励更多毕业生接受中职教育;职业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劳动就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扩大办学规模,使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技能教学,认真组织中职学生参加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和省、市各项技能竞赛,促进光泽县中职教育质量迈上新台阶。四、评估结果对照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经综合评估,各项A级指标量化结果如下:指标名称权重得分A1职责与治理2220.5A2条件与保障3630.8A3结构与发展2219.3A4质量与水平2018.5总评10089.1按闽政教督办〔2017〕13号文件规定,南平市督导评估组认为,光泽县为三类县,总评达到优秀等级。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对本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件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如无异议,请你县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要求,认真对照研究本意见提出的问题,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加强薄弱环节整改,持续推进县域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光泽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反馈意见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报送南平市人民政府,抄送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抄送: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