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南平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目录前言5一、规划区基本情况6(一)规划范围6(二)自然地理概况6(三)农业生产状况7(四)土地利用现状9(五)农田水利建设情况10二、规划背景12(一)“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12(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14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6(一)指导思想16(二)基本原则16(三)建设目标17四、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19(一)建设标准19(二)建设内容20五、区域布局与建设任务22(一)区域布局22(二)示范区建设23(三)建设任务安排24六、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26(一)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26(二)统一验收要求,规范验收工作27(三)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后续管护28七、资金筹措29(一)投资估算29(二)资金筹措29八、效益分析30(一)经济效益30(二)社会效益30(三)生态效益30九、保障措施32(一)组织保障32(二)资金保障33(三)管理保障34附件35前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统筹安排和科学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福建省土地整治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南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福建省2013—20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总结近年来南平市农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阐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十三五”期间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分县(市)分部门建设任务,明确资金筹集的原则和渠道,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效益,制定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以及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规划》是南平市“十三五”期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一、规划区基本情况(一)规划范围南平市2016-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区域涉及南平市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建瓯市、武夷山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共二区三市五县。(二)自然地理概况南平市位于福建省北部,俗称闽北。地理上介于东经117°00′至119°25′,北纬26°30′至28°20′之间。东北与浙江省江山、龙泉、庆元等县(市)相邻,西北与江西省资溪、铅山、广丰等县(市)接壤,东南与福州市闽清县及宁德市古田、屏南、周宁、寿宁等县交界,西南与三明市泰宁、将乐、沙县、尤溪等县毗邻。东西最大间距约230千米,南北最大间距约230.4千米。最北端为浦城县忠信镇际洋,最南端为延平区樟湖镇马林坑,最东端为政和县镇前镇峰岔,最西端为光泽县李坊乡头坑隘。境内地形地貌受构造运动的影响强烈、构造地貌特征相当明显,山脉多呈东北——西南走向。低山丘陵分布广,河谷地形呈峡谷或“V”、“U”状镶嵌该市各地,山间盆谷地沿河交替分布,山地切割明显,高差悬殊,以断裂为主的断块山,山峰陡峭,断层崖、断裂谷等断层地貌分布广。中山集中分布于西北、东北和西南部,由武夷山、杉岭、仙霞岭、鹫峰山4大山脉构成地形走势。中部和南部以低山丘陵盆地为主。土地总面积2.63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拔1000米以上的土地占总面积12.09%,海拔500-1000米的占44.03%,海拔300-500米的占21.38%,海拔300米以下的占22.50%。境内河流都是外流河,河水来源于降水,受地形、气候和植被的影响,具有源短流急、暴涨暴落、水量充足、季节性变化大、河道坡降陡、含沙量少,山绿水清等特点。全市多年平均径流深1040毫米,径流的分布一般随流域高度而增大。全市多年平均陆面蒸发量为720毫米,水面蒸发量为1000毫米,蒸发的地理分布差异不大,大致与年降水、径流的趋势相反,即西北小、东南大。光泽、武夷山与江西资溪一带形成一个闭合区,所以武夷山脉主峰附近径流深可达1960毫米,为福建省之首。建溪多年平均径流深1080毫米,富屯溪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100毫米。境内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溪河有176条,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溪河有70条,构成溪河众多、径流量大、流域面广的自然水系。主要河流有“一江八溪”,即闽江、建溪、富屯溪、崇阳溪、南浦溪、松溪、麻溪、沙溪和金溪。(三)农业生产状况201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496.37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农业产值230.68亿元,增长2.7%;林业产值87.73亿元,增长3.1%;牧业产值134.89亿元,增长10.9%;渔业产值26.58亿元,增长5.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6.48亿元,增长7.0%。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71.90万亩,其中秋粮播种面积310.31万亩,比上年增加0.77万亩;稻谷播种面积273.62万亩,减少0.65万亩。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84.01万亩,其中蔬菜播种面积158.10万亩,增加2.10万亩;烟草播种面积28.29万亩,减少2.64万亩;油料播种面积19.58万亩,减少5.97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142.09万吨,比上年下降1.1%。其中,秋粮产量122.69万吨,下降1.4%;稻谷产量113.76万吨,下降1.8%。茶叶产量6.80万吨,上升5.2%;森林蓄积量达到1.6248亿立方米,居全省第一。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完成37.46万亩,阔叶树及其混交林造林比例达41%。全市竹业经济大幅增长,实现竹业产值260.89亿元,同比增长29.93%,新建竹林优化改造示范片35个,丰产高效竹林基地30.02万亩。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16.2万亩,同比增长5.1%。全市生猪出栏208.37万头,比上年减少14.46万头,下降6.5%;家禽出栏3.84亿只,增加0.92亿只,增长31.4%;兔出栏253.88万头,比上年减少4.26万头,下降1.7%;羊出栏19.66亿只,增加0.58亿只,增长3.0%。肉类产量68.10万吨,增长26.8%;禽蛋产量4.75万吨,增长增14.4%;奶类产量9.85万吨,下降0.8%;水产品产量12.07万吨,增长5.5%。淡水产品产量10.25万吨,增长6.3%,其中池塘产量6.95万吨,增长7.4%;水库产量2.13万吨,增长3.3%。全市新增“三品一标”数量1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个、绿色食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松溪县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称号。组织推荐参评第八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97家,新增56家。组织评定2015—2016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8家。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109个,面积78.88万亩,2个食用菌加工企业被列为2015年食用菌标准创建单位。全市新增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点企业2家,有20个畜禽养殖场筛选进入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十二五”期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4%。粮食产量比2010年增加2.96万吨,年均增长0.4%;茶叶产量增加2.09万吨,年均增长7.6%;水果产量增加14.07万吨,年均增长3.7%;肉类总产量增加38.56万吨,年均增长18.2%。(四)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南平市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南平市土地总面积3941.9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56.5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04%;园地面积203.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15%;林地面积3058.3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7.58%;草地面积48.2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80.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5%;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5.0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3.6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2%;其他土地面积66.2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8%。各县情况详见附表1。2、耕地现状2015年度,南平市人均耕地面积1.35亩,高于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52亩。2015年度南平市耕地面积为356.52万亩,其中按照坡度分级统计为:2度以下92.25万亩,2到6度85.89万亩,6到15度105.51万亩,15到25度39.43万亩,25度以上33.44万亩。按照二级地类统计为:水田344.88万亩,占耕地的96.73%;水浇地0.99万亩,占耕地的0.28%;旱地10.65万亩,占耕地的2.99%。南平市耕地主要分布在南平市中北部的河谷盆地区,另外河流及道路两侧也分布较多,地势平坦,立地条件好。各县情况详见附表2、附表3。根据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年度更新成果,南平市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7等(等别分布如下图所示),其中,7等以上(含7等)耕地面积占南平市耕地总面积的42.67%,8等以下(含8等)耕地面积占南平市耕地总面积的57.23%。(五)农田水利建设情况通过数十年建设,南平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发展。大部分灌区已形成完整的灌排渠系和水源工程,基础设施完善。灌区水源工程以蓄、引水为主,提水为辅,主要利用地表径流,少量利用地下水。根据南平市农田灌溉统计报表(2015年第四季度),农田灌溉情况: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5.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26万亩;节水灌溉情况:渠道防渗15.85万亩,低压管灌0.73万亩,喷灌0.55万亩,微灌0.63万亩。二、规划背景(一)“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1、建设成效南平市“十二五”期间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378个项目,建设总面积为58.9228万亩,投入资金147096.44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实施后,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54.0427万;新增耕地面积7.1796万亩;新增粮食产能7838.8833万公斤,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55.7615万亩。修筑完成道路工程20404.8226公里,其中共修筑完成田间道1396.8686公里(其中硬化46.6412公里),生产路19007.954公里(其中硬化4.8326公里);完成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排渠(管)道4262.7180公里,桥涵528座,水闸17358座;涵(含渡槽、倒虹吸)7896座;机井、塘堰等水源工程537座,泵站330座。(1)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在既不增加村集体负担,又不用农民花一分钱的基础上,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农田道路、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建设后土地相对平坦,机耕路、排灌渠密度明显增强,道路通达度和质量快速提高,防洪防涝抗旱能力进一步提升,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拓宽了建设用地空间南平市“十二五”期间先后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增耕地面积7.1796万亩,有效地补充了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连续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为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拓宽了用地空间。保证了交通、水利、能源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对用地的需求。(3)增加了地方、集体和农民收入南平市在保证自用有余的情况下,先后向市外有偿调剂占补平衡指标15133亩,既支援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又收回资金,增加了财政收入,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农村集体将土地整理后新增的耕地留为集体使用或出租,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此外,通过土地整理的耕地,交通便利、水利设施好、水源有保证,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大提高,成为了大家争相租种的“香饽饽”,租金普遍提高每亩100-200元。(4)生态效益明显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的旱、冷、烂、锈等障碍因素得到有效解决,灌溉保证率达90%以上,提高农田抗洪抗旱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培肥地力,改良土壤,节约资源,净化空气,减少污染,改善农田小气候,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促进农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和型社会的形成。2、存在的问题规划统筹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南平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均是相关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影响农田建设整体功能和投资效益的发挥,亟待建立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议早日整合资金,避免重复投资,浪费财政资金。建后管护有待加强。农田建设中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管理薄弱,建后管护责任、措施、资金落实还不到位,财政应提留一定比例的管护资金,加大管护力度。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南平市还有相当部分灌区改造尚未完成,局部灌溉设施建设标准、衬砌率、配套率低,与现代农业发展对节水灌溉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且受自然灾害影响,部分灌溉设施受损严重,渠道坍塌渗漏、设施老化失修。(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经营规模化,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土壤改良和农田整治,推广节水增效技术,可促进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平田整地、沟塘治理、配套路桥涵闸灌排设施、建设农田林网和护岸护坡,实现田、水、路、林、村、生态景观的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改善农村面貌,可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生态屏障。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为农业生产节约成本、增产增收创造条件,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可为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造条件,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可有效拉动机械、建材、建筑和运输等相关行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有利于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工作,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前提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南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科学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规范建设标准,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培肥地力,实现田、土、水、路、林、电综合配套,稳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和耕地产出率;着力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建管结合、用养并重的耕地质量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等条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确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明确资金的重点投向,突出加大对粮食核心产区、特色农业优势产区的扶持力度。2、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抓住关键,把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和地力培肥摆在优先位置。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耕地主要障碍因素,有针对性地实施农田改造工程,旱改水工程,多措并举,综合治理。3、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建设相结合、相统一。在建设和利用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切实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耕地集约节约利用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4、政府主导、多渠道融资以中央、省级投资为主、市县投资为辅、新型经营主体投资为补充的原则,在稳定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规模的同时,努力拓展新的资金渠道,为长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以及项目区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5、统筹安排、分工协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级为基础平台,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优势;统筹建设资金,按照渠道不变、各司其职、统一标准、连片治理的原则,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建设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目标是“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省级高标农田建设规划任务分解,到2020年,南平市需建成高标准农田147.03万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四、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一)建设标准依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综合考虑南平市农业、水利、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围绕田、土、水、路等方面,突出重点解决南平市农田生产主要障碍因素,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1、土地平整标准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控制在±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控制在±5cm;采用喷、微灌时,田面高差不宜大于15cm;水田格田根据山区地形特点,因地制宜进行格田化,根据南方田块实际情况处理;旱地和水浇地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达到2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cm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2、土壤改良标准平均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5g/kg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达到当地养分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5.5左右,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3、灌溉与排水标准旱作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水稻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旱作区农田排涝标准达到5年~10年一遇,水稻区农田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80%以上。4、田间道路标准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1.5~3m。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二)建设内容1、整治田块根据现状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宽度和方向,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的需要。平整时,要保护耕作层土壤,同时深翻深松土地,打破障碍层,增加有效土层厚度。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2、改良土壤采用农艺、生物、工程等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通过深耕、挖深垫浅、完善灌排设施等逐步改良土壤不良构型、增加耕作层厚度,保证作物生长环境良好。通过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埋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新开发耕地、中低产田、受污染耕地的耕作层再造或土壤改良。3、建设灌排设施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开展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排涝设计标准和灌溉水利用系数。4、整修田间道路按照“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硬化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田间道路建设要能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5、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以生态脆弱农田保护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加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的投资比例。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6、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同时,农田用电质量和用电安全水平得到提高。7、强化后续管护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适时建立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基金,鼓励引入现代化农田物业管理机制。完善项目监测监管系统,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动态变化情况。五、区域布局与建设任务(一)区域布局根据区域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质、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结合《南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中土地整治分区情况,将南平市划分为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1、水口库区、富屯溪流域片区该片区位于水口库区、富屯溪流域,主要涉及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邵武市、光泽县几个区县。区域内资源丰富,是南平市重要林区,有建莲、木耳、药材、笋干、桐油等是闻名遐迩的土特产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发展畜牧、水产、竹木三大主导产业,建设福建省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2、建溪流域片区该片区位于建溪流域内,主要涉及建瓯市和建阳区部分乡镇。依托农林产品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积极有序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崇阳溪、麻溪流域片区该片区位于崇阳溪、麻溪流域,涉及建瓯市、政和县、松溪县几个县市的大部分地区及建阳区部分区域。该片区经济基础较差,建设用地效益较低,林地规模大,应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和水利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4、南浦溪流域片区该片区是南平市生态旅游重点保护区域,主要涉及建阳区、武夷山市、浦城县几个县市的大部分地区。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把片区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二)示范区建设衔接土地整治规划,结合耕地质量等级和现有种植格局,因地制宜,加大重点扶持和政策引导力度,推进优质基本农田的区域化和经营利用的规模化,通过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的投入,优化调整建设布局,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专栏一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乡(镇)延平区:峡阳镇、王台镇、塔前镇、大横镇、南山镇、巨口乡、赤门乡、洋后镇建瓯市:小桥镇、玉山镇、东峰镇、东游镇、顺阳乡、川石乡邵武市:卫闽镇、拿口镇、大竹镇、沿山镇、大埠岗镇、水北镇、洪墩镇、肖家坊镇浦城县:石陂镇、水北街镇、临江镇、莲塘镇、万安乡、富岭镇、管厝乡、仙阳镇、忠信镇、永兴镇武夷山市:五夫镇、星村镇、兴田镇、武夷街道、上梅乡、吴屯乡、岚谷乡建阳区:麻沙镇、水吉镇、小湖镇、徐市镇、莒口镇顺昌县:埔上镇、大干镇、仁寿镇、元坑镇、洋口镇光泽县:止马镇、寨里镇、华桥乡、李坊乡松溪县:渭田镇、郑墩镇、松源街道、旧县乡政和县:东平镇、石屯镇、镇前镇、澄源乡(三)建设任务安排1、建设任务指标分解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单位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2015年度各地的耕地面积,统筹考虑耕地利用现状以及“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相对平衡、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确定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表5。2、各部门组织实施的提升耕地质量建设项目(1)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项目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实施单位包括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烟草等部门。各部门实施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项目包括: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部门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项目)、农业部门的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与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烟草的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相关项目应在部门建设规范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调整或增加有关建设内容,使项目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6。(2)专项农田建设项目各部门实施的专项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农业部门的紫云英种植项目、秸秆还田项目、商品有机肥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水利部门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有条件的县、市应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增加投入,由专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统筹开展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将建成后的项目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6。六、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一)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1、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备案制度要求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后,项目所在地的县级相关部门以项目为单位填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备案表》,于每季度第3个月20日前汇总报送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相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备案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季度建成验收的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2、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省级指导、市级监督、县级负责”的建设监管机制,按照“建设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共同完成目标”的要求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效率。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定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加强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工程管理能力,保证工程建设有人管并且管得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的督促和检查,督促各地规范、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4、强化群众监督对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积极引导农民广泛参与项目建设和项目监督,实行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立项公示。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建设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建设区域内土地权利各方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统一验收要求,规范验收工作1、明确验收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及相关验收的要求,结合部门工程建设标准,根据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专项农田建设工程进行验收。2、做好建档入库工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出能力变化情况。建立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做到准确、完整。各部门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据及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按照综合监管平台的要求,汇总上报至全国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进行立项范围查重和登记,逐步实现信息“上图入库”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等情况发生。3、评定质量等级依据《福建省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手册》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由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进行评定。(三)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后续管护1、明确管护责任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国土、农业(农机)、水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2、落实管护资金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努力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喷滴灌设备、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3、加强动态监测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并结合各部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监测监管系统,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落实到“一张图”上,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做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利用,以满足管理需要。七、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到2020年,南平市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47.03万亩,按照财政最低投资标准3000元/亩,需财政投资约44.11亿元。(二)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国家、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县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盘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涉农结余转存资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投资。制定积极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调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的农民筹资筹劳,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资金统筹整合。县级政府要根据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制定资金统筹整合具体方案,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到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八、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规划实施后,将建成147.03万亩高标准农田,预计耕地等级提高1个等级,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预计年增加粮食产量14万吨。同时,农业机械化率将有所提高,水资源和肥料利用率将得到提升,可以有效降低劳动和生产成本(二)社会效益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地力水平,提高土、肥、水等资源的利用率。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得到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物质基础,保证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提供良好条件,推动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组织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推广创造条件,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的有效结合,扩大良种种植面积,提高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水平。通过节本增收和增加项目区农民投工投劳的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三)生态效益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林网等工程措施,使规划区内土地连片成方、灌排顺畅、道路通畅将明显增加,并通过合理耕作、平衡施肥、秸秆还田等农业技术措施的实施,土壤有机质含量将进一步增加,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改善农田水利及农田防护基础设施,可提高农田生态防护功能,减少农田水土流失,保护南平市耕地资源。通过不断完善农业节水机制,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适水种植等综合节水措施,有效提高项目区灌溉用水的效率,对构建节水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九、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为确保这项战略的实施,应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市级建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烟草专卖局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国土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安排落实土地整理项目,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信息汇总统计;财政部门负责理顺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加大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农业部门负责安排落实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并按照计划实施紫云英种植、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水利部门负责安排落实节水灌溉项目,并按照计划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烟草部门负责落实部门建设资金,开展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并抓紧制定本部门支持规划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强化对当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落到实处,为南平市粮食生产、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将各类项目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集中,形成合力,共同实现规划目标。各县(市、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机构,并根据市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科学编制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细化明确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确保各类项目落实到地块。在2017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国土资源部门。(二)资金保障1、配套资金建立财政预算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将本级政府投入作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础保障,将所有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2、自筹资金坚持“国家主导,农民主体”的建设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自筹资金纳入当地“一事一议”的主题范畴,在项目建设当年,“一事一议”的款项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随着乡镇村经济的不断壮大,镇村从本级收入中落实一部分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3、整合资金将农林、交通、科技、环保、国土、水利、农机等各类支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各干其事,各记其功”,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4、吸引资金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地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与配套措施,为吸收信贷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等多种社会资金投入,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这篇文章,放大建设效益。(三)管理保障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项目公示制度、县级报账制度等各项制度。积极建立健全各级监督机制,通过项目指挥部、项目建设乡镇、群众代表等多层次、多方位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建立切实可行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定管护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租赁承包、有偿转让等形式,提高管护主体的责任心,确保项目效益的长期发挥。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科技推广委托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制度,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积极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强化考核奖励,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提高各级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附表(1-6)附件附表1南平市201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万亩行政区域行政区域总面积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名称代码南平市3507003941.96356.52203.033058.3648.2180.9545.0183.6566.23延平区350702397.9323.9811.10314.8510.0910.485.6814.757.00顺昌县350721296.9325.1817.03234.691.105.732.985.414.81浦城县350722506.3853.648.92403.975.6311.684.809.168.58光泽县350723336.0424.912.42282.743.555.122.967.586.76松溪县350724156.4516.548.14118.721.743.942.063.122.19政和县350725261.6422.4930.25186.667.193.932.613.515.00邵武市350781428.9140.624.83349.145.1310.324.478.995.41武夷山市350782420.4137.8112.89335.635.217.665.527.877.82建瓯市350783629.7760.7099.41423.903.4210.917.3412.1811.91建阳区350784507.5050.658.04408.065.1511.186.5911.086.75附表2南平市2015年度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单位:万亩行政区域耕地面积平地梯田及坡地面积名称代码≤2°2°~6°6°~15°15°~25°>25°面积合计梯田坡地合计梯田坡地合计梯田坡地合计梯田坡地南平市350700356.5292.2585.8979.965.93105.51100.994.5239.4337.871.5633.4432.141.30延平区35070223.982.953.873.490.386.806.070.735.434.950.484.934.540.39顺昌县35072125.185.455.495.020.478.728.230.492.722.520.202.802.610.19浦城县35072253.6414.6116.8216.220.6017.2216.730.493.983.860.121.010.980.03光泽县35072324.915.496.306.140.168.738.460.272.642.530.111.751.690.06松溪县35072416.545.683.833.350.484.443.950.491.291.240.051.301.200.10政和县35072522.495.093.172.990.185.155.020.134.724.640.084.364.270.09邵武市35078140.6215.918.958.420.5310.9110.640.273.433.320.111.421.380.04武夷山市35078237.818.089.399.280.1111.4911.300.194.794.690.104.064.000.06建瓯市35078360.7013.5912.9212.540.3817.2416.730.517.737.470.269.228.930.29建阳区35078450.6515.4015.1512.512.6414.8113.860.952.702.650.052.592.540.05附表3南平市2015年度耕地二级类面积统计汇总表单位:万亩行政区域耕地比例其中名称代码水田比例水浇地比例旱地比例南平市350700356.52100.00%344.88100.00%0.99100.00%10.65100.00%延平区35070223.986.73%22.256.45%0.2323.23%1.5014.08%顺昌县35072125.187.06%23.836.91%0.1010.10%1.2511.74%浦城县35072253.6415.05%52.3415.18%0.000.00%1.3012.21%光泽县35072324.916.99%24.116.99%0.033.03%0.777.23%松溪县35072416.544.64%15.634.53%0.077.07%0.847.89%政和县35072522.496.31%22.096.41%0.044.04%0.363.38%邵武市35078140.6211.39%39.7511.53%0.1010.10%0.777.23%武夷山市35078237.8110.61%37.0510.74%0.1212.12%0.646.01%建瓯市35078360.7017.03%58.6417.00%0.3030.30%1.7616.53%建阳区35078450.6514.21%49.1914.26%0.000.00%1.4613.71%附表4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表单位:万亩、万元所在县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邵武市1拿口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447076.86邵武市2大竹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053029武夷山3武夷街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373700武夷山4星村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646380武夷山5兴田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333350武夷山6五夫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575660武夷山7吴屯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434310建阳区8莒口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717518建阳区9麻沙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4.512977建阳区10漳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16304.17浦城县11石陂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工程1.22732.01浦城县12仙阳、忠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工程1.042651.01浦城县13富岭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工程1.291366.01浦城县14管厝、盘亭乡高标准基本农田2.524515.08浦城县15临江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51200浦城县16万安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0.382000建瓯市17东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1.767762.46建瓯市18东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1.054644.23建瓯市19小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0.83511.7顺昌县20仁寿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85400松溪县21渭田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133404.12松溪县22旧县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35625松溪县23郑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043107.34小计30.00103223.99注:重点项目数据衔接《南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附表5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县任务分解表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延平区9.89顺昌县10.38浦城县22.13光泽县10.27松溪县6.82政和县9.27邵武市16.75武夷山市15.59建瓯市25.04建阳区20.89合计147.03备注:根据各县2015年度耕地数量占比进行指标分配。附表6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部门任务分解表单位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专项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名称备注财政(农业综合开发)7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小流域治理项目闽财发[2016]19号及《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国土资源28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项目)根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相应比例农业10.95万亩/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根据2016任务测算1.97万亩/山垅田复垦改造项目根据2016任务测算/22.4万亩紫云英种植项目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36万亩秸秆还田项目/14万亩商品有机肥项目/417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水利17.28万亩/节水灌溉项目根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相应比例/104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烟草1.2万亩/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根据“十二五”完成情况测算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