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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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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及《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43号)文件,积极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标准化改革作为提升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色发展战略,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及监督,保证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基本供给。二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调。既发挥好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市政府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地方标准化法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三)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力争新增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40项以上,培育社会团体标准3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500项以上;新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3个以上。二、主要任务(一)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对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地方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二)优化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加快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推荐性地方标准的整体水平。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培育。(三)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四)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标准化专业组织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五)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创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我市产品、技术、装备、服务等“南平制造”、“南平标准”走出去,提高市场竞争力,赢得技术话语权。提高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水平,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服务保障。三、组织实施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第一阶段(2016年),积极推进改革工作1、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市质监局牵头负责。2、配合省质监局清理、复审和修订我市主导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配合省质监局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落实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传、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以我市产业发展为导向,选取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一至两个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市质监局牵头,民政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5、推动南平标准“走出去”。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南平“5+3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提高南平制造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利用国家和省统一的标准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查询指导服务。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第二阶段(2017-2018年),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1、配合省质监局梳理由我市主导制定的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确有必要强制的,推动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市质监局负责。2、围绕我市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现代农业、机电制造业、竹加工业、食品加工、新型轻纺、生物产业和旅游养生、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领域积极申报、参与制修订公益类地方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在我市重点产业中培育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市质监局牵头,民政局、科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学(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4、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全面实施。市质监局负责。(三)第三阶段(2019-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1、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学(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筹建或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南平标准”赢取更多产业话语权。我市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数量增加,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不断提升;我市在政府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产业升级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承担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增加,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事项,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标准制定实施中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承担。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标准化专项经费保障,每年从市工业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1、对参与国际标准起草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制中的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三位)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资助。2、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福建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奖励。3、对新获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新获批承担全国、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5万元资助。4、对当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级8万、省级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属同一标准化项目的,原则上不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重复奖励或资助。各县(市、区)应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编制本地区标准化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和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加强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先进性审查,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三)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产业学(协)会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标准的推广运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信息化等领域标准实施的监督。要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保证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发挥推荐性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四)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强对标准信息的综合加工、深度开发,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渠道,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信息服务。着力加强标准化科研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标准化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和产业联盟健康发展,培育和发展标准化研究、咨询、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五)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开展标准化科学研究和高端培训。广泛开展各类标准化培训,建立标准化岗位继续教育制度,努力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培养和引进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鼓励各领域行业技术专家加入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实完善市标准化高级专家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六)优化标准化发展环境。强化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标准化改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重要标准及时进行宣传和解读。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标准、重视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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