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闽政〔2016〕14号),建立“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项目推动工作机制,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组合拳,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质量效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以下简称“五个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特制订本办法。一、项目分类“五个一批”项目包括省(市)重点项目、行动计划重大项目、三维项目及其他项目,是不捆绑的独立报批项目,具体分为:(一)按项目阶段谋划阶段。指的是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金额、行业类型等主要内容相对明确且可进行对外招商,或主要投资方已与所在地政府(部门或企业)达成初步投资意向但尚未签订投资协议(合同),或已列入当地政府项目推进计划。签约阶段。指的是主要投资方已与当地政府(部门或企业)完成项目谈判并签订投资协议(合同),或已开展项目可研编制论证,或已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但尚未开工。开工阶段。指的是完成前期工作并获得施工许可,进入工程施工。投产阶段。指的是完成工程施工、设备调试安装,通过了交(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或投产运营。增资阶段。指的是企业(或单位)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生产规模扩大、工艺技术更新或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扩大投资且尚在进行。(二)按投资规模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纳入市级统计分析与跟踪管理范围,其中,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纳入省级统计分析与跟踪管理范围。列入县级项目库的项目规模,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确定。(三)按所属行业项目划分为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制造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与民生7个大行业,并在各大行业内细分子行业。二、项目管理与推进(一)实行分级管理。省有关部门、单位(包括央、省企)负责建设的项目,跨设区市的项目及铁路、高速公路、输变电、油气管线等项目列为省管项目,由省有关部门为主负责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以及跨县(市、区)项目列为市管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主负责管理;其余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延平新城指挥部、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为主负责管理。(二)实施分类推进。根据项目投资效益和作用大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社会民生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管理范畴,重点服务、重点保障、重点协调、重点推进;一般项目要及时做好服务、做好保障、协调推进,形成大中小项目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格局。(三)部门齐抓共管。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行业职能分别负责行业内“五个一批”项目的推进实施。在这个基础上,根据项目投资主体不同,将项目分为政府(含国企为主投资)项目、民企项目、外资项目三类,分别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牵头对接和汇总跟踪。三、工作任务分工(一)牵头管理部门市发改委:负责对接省发改委,做好“五个一批”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培训,牵头制定“五个一批”项目实施情况考评办法。负责对接和汇总跟踪“五个一批”项目中的政府(含国企为主投资)的项目;每月汇总分析全市“五个一批”项目总体实施情况,收集分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负责省、市政府“一月一协调”、“一季一调度”会议有关全市“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市政府。市经信委:负责对接和汇总跟踪“五个一批”项目中的民企项目、增资阶段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每月汇总分析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按时提交市发改委,并在市政府“一月一协调”会议汇报。市商务局:负责对接和汇总跟踪“五个一批”项目中的外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每月汇总分析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按时提交市发改委,并在市政府“一月一协调”会议汇报。(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国资委、体育局、旅游局、电业局、数字办、高速办、铁办等部门按照行业职能分别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实施的市管项目(不含铁路、输变电、油气管线等省管项目)的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工作,并协调、指导对应的县(市、区)部门做好本行业项目的入库工作,负责本行业项目的推进实施和跟踪管理;每月1日前对上个月“五个一批”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通过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全市本行业的“五个一批”项目月份统计汇总表,分析地区进展差异,总结先进做法经验,同时就本行业项目推进中的存在问题、需要省、市协调解决的事项和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和盖章后,将汇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市发改委,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在市政府“一月一协调”会议进行汇报。(三)各县(市、区)政府、三大产业组团负责所在地项目的推进实施和跟踪管理,做好所在地项目的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工作;每月1日前对上个月“五个一批”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通过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本地“五个一批”项目月份统计汇总表,分析行业进展差异,总结先进做法经验,同时就本地项目推进中的存在问题、需要省(市)协调解决的事项和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经填报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和盖章后,将汇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市发改委,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在市政府“一月一协调”会议进行汇报。四、信息录入与跟踪按照“五个一批”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开放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更新,及时增补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退出明确无法实施的项目。各县(市、区)、三大产业组团及市直有关部门等填报责任单位对所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准确性负责;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本行业内的项目信息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入库项目信息及时准确。(一)方式与内容依托省发改委建立的“福建省‘五个一批’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由各县(市、区)、三大产业组团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每月滚动录入所辖的谋划、签约、开工、投产、增资等五个阶段项目(每个项目只对应一个阶段),并对项目名称、所处阶段、所在地点、项目类型、大行业、子行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业主等信息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二)信息跟踪由项目填报单位负责跟踪所填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每月1月前在信息系统填报完成上月进度信息,其中,策划项目、签约项目按照谁策划(签约)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策划、签约阶段项目信息的录入与跟踪工作。(三)时间要求首次填报时,为便于信息系统区分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及2016年以来生成的项目,于4月26日前填报2015年12月31日之前“谋划”、“签约”、“开工”三个阶段的存量项目信息,以形成历史项目数据,已投产或完成增资工作的项目不再录入。于4月30日前填报2016年以来生成的“五个一批”项目信息,以形成今年以来新增项目的信息数据,此后每月填报时,按项目进展情况实时填报更新。五、协调与要素保障(一)实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调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重点协调解决行动计划项目、重点项目以及“五个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全市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项目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所管项目建设又好又快推进。(二)加大日常协调力度。各分级管理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掌握所管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基层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的一线工作法,通过会议协调、现场调度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三)落实要素保障。国土、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落实用地、用林、减排总量、建筑材料、火工油品等要素保障,用好用足已批复的指标,对批而未用的指标要依规清理、盘活利用;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项目用地的征迁主体责任,尽早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推进和建成。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采用并联审批、容缺预审、全程代办等方式,靠前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各审批环节的前期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六、督查考评(一)定期通报。实行项目进展情况“月通报,季公布”,市政府办督查室负责每月通报各分级、分行业项目进展情况,并向市四套班子、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推进结果,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每季度在《闽北日报》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项目推进的宣传报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本行业全市项目推进情况。(二)跟踪督查。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和“三比一看”活动工作部署,由效能办牵头组织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重点办开展“一季一督查”活动,重点督查“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项目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通过督查促进度、促问题解决。(三)严格考评。优化项目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五个一批”项目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创业竞赛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大项目推进情况的奖惩力度。附件:1、投资项目工作流程示意图2、___县(市、区)(单位)五个一批项目___月份(季度)统计汇总表3、南平市五个一批项目动态管理信息填报表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重点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军分区,市法院、检察院。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