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政和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市级核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政和县人民政府:经研究,现将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政和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级核查反馈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对政和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级核查反馈意见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1月13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通知》(闽政办〔2011〕124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通知》(闽政教督〔2012〕13号)精神,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16年1月11至13日,对政和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核查,现将主要意见反馈如下: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强化政府履职,促进教育发展。政和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出台了政和县教育优先发展规划,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共同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方案,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政和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二)入学机会均等,弱势群体关爱到位。全面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在星溪小学创办特教班,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达95.16%。成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构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机制。(三)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教师待遇。2012年、2014年财政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中小学教师待遇显著提高,教师工资由财政国库足额发放,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从今年1月起,农村教师津贴提高到每月260-320元。规范管理使用国家和省级教育专项资金,足额安排县级免杂费等配套资金,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2012—2014年实际征收1441万元,完成率达100%。(四)重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政和县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据统计,近三年全县投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8670万元,新建项目26个,已投入使用21个;投入运动场改造资金1630万元,新建塑胶运动场19个;投入教育教学装备、仪器和音乐、美术、体育器材等资金530万元,新增图书8.3万册;投入信息技术教育装备资金2734万元,新增电脑1600台,全县中学和中心小学全面实现“班班通”。(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提升队伍素质。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三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共招聘教师21人。推动区域内教师交流,809名校长和教师参加“双向交流”。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2013年至今,共开展各类教师培训55期,培训人员8235人次。提高学校管理人员水平,仅2015年就培训校长70多人次;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转岗培训,有53位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政治、历史等学科教师参加转岗培训。改善教师待遇,从2013年起分三年落实了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直聘政策,惠及农村教师90人;初步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通过旧教学楼改建教师周转房,解决8所农村中小学200多位教师住宿问题。(六)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学生饮食交通安全。成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督查大队,实行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物流统一配送,建立寄宿制学校学生周末统一乘车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饮食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定稳定。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编印中小学校地方与校本课程教材四册《福地政和》,提供学校循环使用。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义务教育经费没有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县级教育专项经费没有足额安排。一是2013年、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拨款没有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两年义务教育经费缺口2458万元;二是2013-2014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缺口58.4万元;三是近三年违规提取教育费附加征收手续费216万元;四是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还有382.61万元未拨教育使用;五是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学校安保人员工资没有全额纳入财政安排。(二)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偏高,适龄人口异地就学取证工作不到位。城区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2.1%,农村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3.3%,没有达到省定标准,“控辍保学”工作任务艰巨。适龄人口异地就学取证工作不够到位,相关佐证材料说服力不够,调查取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三)城区学校容量不足,教育装备水平不高。城区二中、三中56人以上的大班额占总班级数的37.6%,城区3所小学56人以上的大班额占总班级数的46%,大班额问题特别突出。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偏低,小学、初中分别为800元、1300元,与省均水平有较大差距。部分学校仍然使用旱厕。(四)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校际交流工作有待完善。依然存在学科结构性矛盾,技能学科教师紧缺。小学教师年龄老化,近五年将退休教师占25.96%。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机制不完善,除2013年补充21人外,2014、2015年均未补充,仅占近三年退休教师数的14.7%。教师交流的配套政策及激励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城乡教师交流不平衡,近三年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交流670人次,占农村教师总数的72%,而城区优质学校教师到农村校交流的仅139人次,占城区教师总数的28%。不断择优选拔优秀教师进城,造成骨干教师城乡分布不均衡,城区骨干教师占城区专任教师的36.1%,农村骨干教师占农村专任教师比例仅为26.4%。(五)学校功能室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功能室管理台账不全,校园育人环境比较简陋,内涵不深,品味不高。保安工作条件简陋,灭火器不全或过期,摆放位置不合理,管理人员不会使用。实验室危化品的双锁由同一个人保管。女生宿舍无窗帘。学生中考质量离省上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每天1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落实不到位。三、整改意见(一)要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政策,规范管理使用县级教育专项资金。一是要在省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前追补教育经费2458万元,并将追补经费分解到义务教育学校使用;二是要在追补的义务教育经费中安排58.4万元用于教师继续教育,2016年起,县政府财政部门要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并拨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三是要纠正违规提取教育费附加手续费的做法,教育费附加要用于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将30%用于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四是2013-2014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382.61万元要于本月底前拨教育使用,并确保每年按要求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用于学校建设;五是2016年起要将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安保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二)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做好适龄人口异地就读取证工作。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不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做好适龄人口在外就读取证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取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三)要加快城区扩容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政府要根据城区人口规模,预测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城区学校规划布局,保障学校用地,确保城区学校建设与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2015年政和县政府已对城区学校扩容建设做了很好的规划,即建设渡头洋片区教育综合体,同时引进社会力量创办一所九年一贯制“开来实验学校”。希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容计划的落实,早日解决城区学校容量不足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内部设施建设,要根据“基本均衡县”指标要求,列出需要补充的项目,补齐缺口。要全面改造旱厕,对全县中小学校(含教学点)目前还在使用的旱厕进行全面排查,逐个进行整改,在2016年4月省验收前整改到位。(四)要做好教师补充计划,完善教师交流机制。要依据学校布局科学规划教师补充计划,对200人以下的学校按班师比倾斜,对近年退休教师人数较多的学校予以倾斜。要加快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引导教师轮岗、走教等方式到其他学校上课,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要完善教师交流机制,深化小片区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逐步深化教师交流机制,要继续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以县域内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在分片区内交流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交流范围,鼓励城区骨干教师跨片区交流。要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改建,积极解决教师异地任教和支教教师住宿问题。要重视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乡村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要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有关学校要建好保安工作室,加强门禁制度;德育教育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的理念,“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融化在日常教学行为当中。要科学规划校园布局,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校园文化品味。要深化常规管理,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建书香校园;要扎实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抄送: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