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2015〕25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做好省上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政府服务方式,为企业松绑减负,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六个一律”(即: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企业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其他设区市已取消的审批项目,我市原则上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除国务院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律取消;已改为备案的事项,一律不得搞变相审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做好省上和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省政府和市政府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法律、行政法规已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立法程序及时调整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成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布工作,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进并联审批和“三集中”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健全和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开展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网下“中介超市”,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大厅,引入竞争机制。(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对接新发布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重新梳理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明确市、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明确可以改为备案制管理项目,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组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改革工作,落实省上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试行方案。推动投资中介服务的清理规范工作,以及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取消各种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公布投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接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我市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体系。(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分批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做好国家统一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衔接收尾工作。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做好“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的清查摸底工作,及时清理整顿存在的问题。做好行业协会等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规定。落实对小微企业、养老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政策。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指导和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市级及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两级编制的目录清单,清理规范市级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加强收费监管,畅通企业举报渠道,强化查处、问责机制,建立督办制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市复制推广福建自贸区“一照一码”经验做法,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贯彻落实省政府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创新优化登记方式,推动县(市、区)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建设,适时出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方案,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六)深入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发展趋势,研究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查找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对科教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组织开展全市企业经营行为抽查、企业出资公示信息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落实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规定,依法从严监管。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精神,推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构建失信企业的跨部门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跟进,做好衔接、上下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制定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和意见建议的总结交流。深入研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加强可行性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的意见建议,发挥决策咨询作用。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健全推进改革的激励和问责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注重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三)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地方改革的督促和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地方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政策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