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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和经营范围变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政策文号:南政综〔2015〕127号 有效性:有效
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你司《关于南平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和经营范围变更的请示》(南土发〔2015〕22号)收悉,原则同意你司所请示事项:1、你司出资人由市收储中心变更为市国资委。2、你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级土地投资开发;安置房、经营性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开发、建设;受委托对储备地块(含房屋资产)的经营管理;土地储备项目的策划生成、可行性研究;土地房屋的测绘、评估、征收、报批以及土地招商、出让等相关手续。南平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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