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9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5〕59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共建美丽南平推动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南委发〔2014〕3号),大力提升我市城乡建设水平,改善城乡居民宜居环境,现就2015年全市继续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主要目标2015年,持续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加快接点连线成片,形成协同规模效应。抓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42个(其中示范村15个),打造省级美丽乡村景观带4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个,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10个,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6个,打造城市完整社区10个,新建改造各类市政道路和地下管网623公里以上,新建绿道160公里,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公里,基本建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合福铁路等公路铁路沿线景观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景观面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二、重点任务(一)点1、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合福高铁沿线(300米范围内)、旅游景区周边、“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各地要按省宜居办审定公布的2015年142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村庄名单实施整治建设,其中:延平区16个,建阳区18个,邵武市15个,武夷山市12个,建瓯市17个,浦城县16个,顺昌县14个,光泽县11个,松溪县11个,政和县11个。2014年重点扶持的邵武市和平镇、武夷山市下梅村列入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继续改善提升。创建4条美丽乡村景观带:(1)松溪县溪东乡美丽乡村景观带(长度11公里);(2)光泽县鸾凤乡双门村册下自然村至止马镇杉关村美丽乡村景观带(长度19公里);(3)邵武市和平镇坎头村至大埠岗镇竹源村美丽乡村景观带(长度20公里);(4)建瓯市小桥镇甘源村至后塘村至阳泽村美丽乡村景观带(长度10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发改委、移民局、妇联、电信公司、电力公司。2.打造城市完整社区。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市本级打造3个以上、建阳区、各县级市打造2个以上、各县打造1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体育局。3.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重点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市本级整治2个以上、建阳区、各县(市)整治1个以上“三边三节点”项目(含2014年接续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铁办、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4、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深化5个省级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含享受政策的郑坊镇)。各综合改革试点镇要对照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梳理调整近期建设项目,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体育局、财政局、电信公司、电力公司。5、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15年省级重点扶持的五夫镇、元坑镇、杨源村等3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以保护为前提,重点围绕环境景观面貌开展整治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组织上报各级传统村落,开展保护和整治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文广新局、财政局、旅游局、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体育局。6、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各县(市、区)要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工作。邵武市城南新区古山溪左岸棚户区改造项目、武夷山市工业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武夷山市北城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阳区海宸盛世天地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和县原水轮机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和县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作为2015年省级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要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二)“线”1.市政提升“五千工程”。--雨水管渠(沟)。全市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20公里以上,力争完成130公里。其中市本级新建15公里、改造15公里,建阳区、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造5公里。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各地新开工一批内河整治项目,市本级各完成3~5公里,各县级市完成0.5~1.5公里,各县完成0.3~0.5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污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12公里以上,力争完成120公里,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其中市本级新建20公里、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20公里,建阳区、各县(市)新建4公里、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4公里。继续新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加快国家减排责任书项目和满负荷污水处理厂厂区扩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供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25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新建20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15公里以上,建阳区、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5公里以上。推进城乡供水区域一体化试点,市本级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加快应急备用供水水源建设步伐,建阳区、政和县今年开工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建阳区、武夷山市、光泽县、顺昌县完成应急备用水源选址并力争完成前期工作,2016年启动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燃气管网。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15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完成30公里,已有管道燃气的县(市)随新改建道路各建设15公里以上,新开工建设管道燃气的其他县(市、区)各10公里以上。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尚未明确管道燃气项目业主的县(市)2015年上半年要抓紧确定业主并开工建设,长输管线未到达的县(市)要启动LNG气化站建设。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年内完成液化气瓶陶瓷条形码和联动充装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政道路。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市政道路146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新建10公里、改扩建10公里,建阳区、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扩建9公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武夷新区推行并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公里以上。市本级基本完成主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城市危桥改造,全市启动3座城市危桥的维修改造或者重建,年内力争完工2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2.推进绿道网建设。全市新建绿道160公里以上,力争完成170公里。其中市本级建成30公里以上,建阳区、各县级市建成20公里以上,各县建成1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体育局。3.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绿化。完成合福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提升,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段,促进我省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进一步改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铁办、农业局、旅游局。(三)面1.加快小流域治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同时加强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打造生态水利景观工程和青山绿水相结合的田园风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发改委。2.推进“六江两溪”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全面完成闽江流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2014年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在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完成闽江流域沿线流域范围内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3.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现全市6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所有建制镇和闽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的85个乡镇均建成1座以上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实现直接压缩运输。已建成垃圾处理设施的31个乡镇和886个村庄要提升完善设施和保洁水平。市本级启动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阳区、各市、县完成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四)“五项行动”1.增加城市停车场和旅游厕所。各地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市本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00个以上,建阳区、各县(市)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国家园林城市新建停车场的60%以上要达到林荫停车场标准。在城市旅游景区、大型广场、旅游交通线路沿线、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旅游步行街区内布局建设一批达到国家1A以上标准的旅游厕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2.提高城市透水率。各市、县要加大普查力度,摸清各类区域原有地形、地貌和用地硬化情况,重点结合透水性人行道、停车场、下凹式绿地、雨水收储设施、广场和公园项目等制定提升计划,试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3.扩大城市片林。市本级新建城市片林3公顷以上,建阳区、各县(市)新建城市片林1公顷以上。单片片林规模不小于700平方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4.保护城市湿地。在2014年城市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城市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市、县启动1处以上城市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5.城市景观绿化。各市、县(区)继续推进街区立面景观整治。启动三年绿荫行动计划,实施小区、单位、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园林绿化提升和立交桥、高架桥、河湖驳岸护岸立体绿化。市本级每年至少完成5个小区和5个单位绿化提升、1个城市公园提升、2条道路绿化和3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政和县至少完成2个小区、2个单位绿化提升、1个城市公园提升、1条道路绿化和1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松溪县、光泽县要力争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快组织实施。一是简化审批。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协调”等办法,尽可能简化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环节。二是强化指导。要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市住建局、市共建办要不定期组织市级专家团加强对“三边三节点”建设、景观风貌整治、美丽乡村规划、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对县(市、区)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集中把关指导,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各地编制的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进行技术指导和优化提升;推广省里制定出台的宜居环境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标准,指导和规范各地项目实施;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总结新的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三是严把质量。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二)落实资金保障。确保省上奖补资金落实到位。省上安排的宜居环境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将会尽快下达,各地要及时下拨到位,加快启动和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各县(市、区)要明确年度筹资方案,对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要按照不少于省级补助资金的规模落实配套资金。市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政策的支持。二是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棚户区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力求再放开一些领域和项目,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三是重点推行PPP模式。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按PPP模式改造,对地方政府自建自管的存量项目,可优先考虑按照PPP模式转型;对企业已是投资运营主体的存量项目,可按照PPP模式改造;对企业在建但因各种原因停滞的项目,政府可以注入一定资金,与企业合作。以县(市、区)为区域单元,对该区域单元的水务、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项目进行“捆绑”运作。(三)加强督促检查。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是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将其列入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范围,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制定督查方案并组织开展督查。市效能办要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予以督办和通报。市共建办要创新督查和指导的工作方法,配合省宜居办按照“拉清单、对进度、问责任、提要求”的要求,实施“月通报、季考核”,年底组织项目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以奖代补”资金和第二年相关项目安排的依据。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参照省里做法,建立市每季、县(市、区)每月政府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住建厅、省宜居办。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