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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我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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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建成全省电子证照一体化共享应用服务体系,创新政务工作模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省政府办转发了省发改委提出的《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电子证照在政务工作中的普及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配合省上建成全省电子证照一体化共享应用服务体系,建立“两同步两优化两支持”的应用机制,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纸质和电子证照、优先受理和验证电子证照,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网格化应用等。具体如下:2014年,完成市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应用部署,至少完成20个部门,每个部门不少于两类共40类证照近5年存量的电子化转换;选择一到两个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2015年,基本完成市级行政机关所有证照的电子化转换;市级6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以及60%以上市场监督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信息网上查验比对。2016年,市级8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8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查验比对;完成县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应用部署,开展县级证照电子化转换工作,开展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工作。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应用机制,显著改进行政管理方式。二、主要任务(一)建设电子证照平台体系我市已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政务资源目录系统与全省政务通平台的对接,实现相互间的数据共享。2014年,完成证照生产单位注册和证照目录的编制、登记工作。(市数字办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2015年,优化网上审批系统,改造各级证照生成单位的业务系统、OA系统、审批系统等,实现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支持在线生成、发放电子证照以及在线共享、查验、复用电子证照。确保满足2015年60%和2016年80%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的任务需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数字办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2016年,开展县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上半年内完成各县证照生产单位机构编制和注册登记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市数字办负责,各县级有关部门配合)(二)加快电子证照生成遵循“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把控好数据质量,确保电子证照照面信息与业务信息一致。1、制作电子印章。证照电子化生成必须采用电子签章技术。2014年,统一开展有关单位电子印章制作。(市数字办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2、完成20个部门40类证照的电子化。2014年,完成市直20个部门,每个部门至少2类,共40类证照近5年存量的电子化转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数字办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3、同步生成增量电子证照。在市直证照生成部门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各相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负责)4、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2015年,全面开展证照电子化工作,按照证照目录,对已颁发过的所有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化。各相关部门可集中转换存量证照,也可在业务办理时,将相关证照电子化,各部门对所属证照生成质量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5、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各相关部门、市数字办负责)6、外来人员电子证照生成。为外来人员建立电子证照档案,在首次办理业务过程中由各相关部门采用扫描方式加数字签章方式将外来人员所持、非本省政府部门颁发的证照进行电子化,归入我市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7、推进公文全程网格化办理。推广公文电子化应用,推进南平市协同办公系统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一体化集成。为证照系统提供所需的批文或证明材料。(市数字办负责)8、加快县级证照电子化。2016年,依托市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完成县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开展县级存量证照和新制证的电子化工作。(各县政府办负责,市数字办、各县相关单位配合)(三)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做为法定办事依据,推动部门间充分共享,提升审批、监管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1、推行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试点。2014年,依托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选择条件成熟的一到两个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负责,市数字办配合)2、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坚持“网上审批为原则,网下审批为例外”,在行政审批中推广全流程电子化收件、网格化流转的审批模式,减少提交纸质材料,减少网下办理比例。按照2015年60%、2016年80%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这一任务,优先选择附件简单规范、办理量大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纸化办理。(各相关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数字办配合)3、优先受理电子证照。支持公众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生成办理政务业务所需的电子申报文件。优先受理电子文件和证照的申报材料。相关的纸质材料可以同步提交,或留存公众备查。(各相关部门负责)4、加强证照共享和验证。在身份证认证或确定身份的基础上,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公众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和申报材料。要通过在线共享、比对、机读等方式验证证照,减少人工验证出错,杜绝假证伪证。(各相关部门负责)5、简化优化证照年检。通过共享其他部门信息,解决监管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问题,实现对管理或服务对象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减少证照年检种类和频率,倡导多年一检。确需年检的,要创新年检模式,推行年报公示制度,不再要求公众到达现场办理年检。(各相关部门负责)6、支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按照2015年60%、2016年80%市场监督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信息网上查验比对这一任务目标,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在线查询、验证、比对功能,及时发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行政许可过期、吊销、撤销、注销后继续经营等违规情况,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率。(各相关部门负责)7、推广电子招标投标和采购。鼓励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电子招投标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开展全过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政府采购,以及网上评标和电子监督,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和人员往返。(市采购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8、开展电子证照推送服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宣传和利用省政务通平台,向发放纸质证照所有人同步推送电子证照,交由公众自我管理和应用,并积极推送其他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市数字办负责)9、开展县级电子证照应用。2016年,在开展县级证照电子化的同时,主要依托县级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开展县级审批事项办理的全流程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在各领域的应用。(各县(市、区)政府办和各相关部门负责)(四)加强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应用加快推动政务活动全流程网上运行,减少线下业务活动。凡是推行政务全流程网上运行的,要统一使用符合标准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安全保障技术。自2015年起,各类政务网上办事系统普遍推行数字签名认证,不再支持企业法人使用账号密码,以强化安全保障。(各相关部门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市数字办建立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全市电子证照工作总体规划、协调部门联合推进工作并进行日常督查检查。(二)创新档案管理。参照省档案局修订现有政府档案管理办法,市档案局制定电子形式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规则,支持将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归档文件,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三)加强跟踪督查。市效能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市数字办加强跟踪督促,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市数字办加强电子证照的运行管理、监督,每季度通报各部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宣传,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用,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应用电子证照办事的便利。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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