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简化程序提速提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方式改革,推动“马上就办”,促进审批窗口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提增服务效能,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全面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如下:一、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3〕3号)精神,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股)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到位、人员到位、授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尚未集中的部门,应向当地编制部门申请成立行政审核审批科,并配备精干的业务人员,成建制进驻中心。同时,加大对窗口的授权,以文件形式明确由窗口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授权窗口办结率应达60%以上。坚决防止“假授权”、“一头收,两头跑”以及“体外循环”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情节严重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效能办对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实施效能告诫。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连续工作未满两年的,不得更换岗位。确需更换岗位回原单位上班的,须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研究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回原单位。入驻中心各职能部门应尽量控制减少窗口临聘人员的比例。入驻窗口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入驻审批业务的检查指导,定期到中心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二、强力推进“并联审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下放、整合权限范围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含审批前置条件),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进驻项目办理统一压缩到5个环节以内,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即办率达60%以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应适时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推进审批服务项目的并联审批,减少互为前置、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入驻窗口(含分中心)的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有效落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召开的专题协调会议定事项,实现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统一。建设项目按照土地取得的方式不同,采取不同阶段的并联审批。一是招拍挂建设项目。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与国土资源局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后实行;二是划拨土地公益性建设项目。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实行。进入“并联审批”阶段的建设项目,按照“同步收件、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分别发证”的运作机制组织实施。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城乡规划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协办。建设项目业主向相关窗口分别递交已办结的手续,城乡规划局在正式受理后,启动并联审批程序,同时将审批相关信息上传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协办部门在接到并联审批的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阶段内协办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协调、督促。城乡规划局应明确告知申报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和本阶段需要完成的审批事项。在该阶段审批完成后,点击下一阶段的牵头单位(住建局)承接项目。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阶段。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住建局牵头,消防支队、人防办、气象局、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公司和市电业局等部门协办。建设项目业主向相关窗口分别递交已办结的手续,住建局在正式受理后,启动并联审批程序,同时将审批相关信息上传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协办部门在接到并联审批的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住建局。牵头单位对阶段内协办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协调、督促,住建局应明确告知申报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和本阶段需要完成的审批事项。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在落实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要求,执行环保“三同时”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试生产的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经现场检查合格后,同意试生产申请,给予批复;住建部门根据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复办理相关手续。对环保设施或其他环保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试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所有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凡能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相应申报资料的,均应逐步开通网上预审功能。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网上预审”项目,完善规范“网上预审”规程。各服务窗口要认真指导办事群众通过网络进行项目的预申报,同时应在当日受理和预审网上申报件,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意见。对于审批程序简单,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较少的审批事项,各服务窗口应直接进行网上审批。积极推动市县网上审批联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应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级汇总审核后形成网上办事大厅上网事项总目录,为事项查询、服务导航、业务协同、效能监察提供数据和依据。四、建立并实施“三项”制度一是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制度。要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将进度汇总导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分类生成“项目落地审批进度表”。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每季度汇总审批进度情况,倒逼审批时限,推动“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落实。二是实行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投诉通报制度。政府各职能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牵头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中介服务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资料的质量、时限、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态度等内容的投诉,并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对投诉处理情况实行通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度。适时开展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培训,对具有审批职能的窗口人员进行审批相关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对园区、企业及项目官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对象项目报批的业务水平。五、强化组织监督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办发〔2014〕1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同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中心管委会管理人员。凡是由效能办主任兼中心管委会主任的一律要脱钩,并配备专职中心管委会主任。要建立和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加强“服务发展最佳窗口”、“党员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树典型、抓示范。要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及推荐工作。各级人事部门应根据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务员人数,实行“优秀公务员”指标单列管理,并适当增加“优秀公务员”指标比例,由中心管委会负责考核评选。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互相推诿扯皮等行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聘请若干名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监督员,加强服务窗口及分中心的日常效能监察和明察暗访,助推审批服务的提速提效。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