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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光泽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教育工作复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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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有效性:有效
光泽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光泽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教育工作复查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对光泽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教育工作复查意见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4年6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1〕22号)精神,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复查组,于2014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对光泽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此次督导评估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均依照闽政教督〔2011〕22号文件之规定进行。现将主要意见反馈如下:一、主要成效(一)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形成共识。光泽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多次下发文件,落实教育工作,营造了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及时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政协关心教育,经常开展针对性调研;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认真履行职责,为优先发展教育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二)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经本次督导检查前追补教育经费后,2013年县级财政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达省定标准,并安排学前教育、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含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教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全面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达到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的要求;积极筹措经费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三年来投入资金820万元,已建好和正在建设的教师周转房有114套、5650平方米;按规定落实减免农村中小学杂费、作业本和学生营养改善的配套经费,经费分配时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按规定落实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并用于学校建设的要求。(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减,学校内部设施进一步完善。2011年光泽县通过省上“双高普九”验收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减,3年来,全县通过中小学校安工程、校园灾后重建、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校改造、教师周转房建设、公办园建设等累计项目24个,投入资金4500多万元,新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投入230万元改造和维修学校基础设施;投入351万元为中小学校新建了18间多媒体教室,购买了3900台电脑、淘汰了一批过时落后的电脑,绝大部分学校开设电脑课都能做到人手一机;2013年还实现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四)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整体素质得到提升。重视师德建设,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和师德考评奖励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教师专业培训,通过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培训等,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水平提升;认真实施“光泽县名师培养工程”,组建“中学名师工作室”和小学“研、送、培”核心团队,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对部分中小学副校长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建立行政任职动态聘用管理机制;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三年共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1名;建立教师城乡“双向交流”制度,三年来全县双向交流教师576名,促进教师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聘任率达92%。(五)加强教育管理,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县、乡两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得到认真落实,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教育决策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课程改革,重视学校德育工作,校外德育基地免费向学校开放。县教育督导室扎实做好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年度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得到充分运用。积极开展对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2013年全县农村乡镇全面启动寄宿生“周末班车”,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得到加强,14所中小学学生食堂取得B级卫生许可证。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学校整体安定稳定。(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县、乡政府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将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控辍保学”工作列入乡镇、村和中小学绩效考评或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实行“控辍保学”双线承包责任制,依法保障了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2011-2013年)建设规划》,公、民办并举,健全了以乡镇中心园为核心,辐射到各村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健全残疾人口筛查鉴定机制,形成了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办学体系,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存在问题(一)教育投入的总量不够。2013年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长率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率,通过追补教育经费2350万元后才达到要求;2013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17.75%,低于省定21%的指标要求。(二)城区学校容量不足,校园环境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光泽县城区小学、幼儿园的容量严重不足,班生规模超标严重。农村教学点低标准校舍数量不少。校园环境建设总体水准不高。(三)教师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缺编,除小学语文、数学和中学语文、数学、政治学科外,其余学科教师仍然不足。小学教师年龄老化现象突出,50岁以上教师占现有教职工数43.94%。。(四)学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农村学校校园管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没有真正落实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要求,校园文化没有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师生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五)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辖区内职业教育规模总量偏小,2013年秋季县职教中心在校生145人,招生61人,而普通高中招生达1053人,普职比严重失衡;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低于省定标准。三、整改意见(一)要按法定要求足额安排教育经费。县财政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是法定要求,要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自觉做到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本次督导检查前追补的教育经费2350万元要全额用于教育,要求光泽县教育局及时做好追补资金的使用方案。(二)积极扩大城区学校规摸,进一步加快校园环境建设。要尽早启动城区学校扩容改造计划,加快城区小学和幼儿园布点。积极挖掘潜力,改造现有城区小学,扩大规模和容量;加快推进城区学校新增布点扩容工作,早日实现城区新增一所小学建设目标;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扩大私立幼儿园规模,解决城区幼儿园容量不足的矛盾。重点加强对农村小学教学点低标准校舍的勘测,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维修、改造,确保校舍安全。要加大校园环境建设,目前光泽县农村中小学校大部分是沙土运动场,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不利于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建议政府制定中小学校沙土运动场改造计划,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沙土运动场改造,使中小学校的校园更亮、更美。(三)积极采取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一是继续加大对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落实教师队伍长效补充机制,力争在三年内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基于小学部分学科教师过剩,幼教师资不足的现状,合理调配,组织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培训充实幼教师资。二是继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条件,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师资力量,为全县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创造有力条件;通过教师进修学校与高校对接,建立教师的培训基地,不断提高转岗教师业务水平。三是继续深化小片区管理改革,真正让优质校、骨干校的优秀教师向薄弱校和农村校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四)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努力把学校建成学园、花园、乐园“三园式”学校。积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真正把光泽县教育办成办学条件优良、教师队伍优质、教育质量上乘的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五)要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县政府要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要求,坚持普职协调发展,认真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管理,改革办学模式,增强办学吸引力,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要积极发挥县职教中心统筹全县职业教育资源与培训任务的作用,切实办好职教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及其他渠道,做好在外就学人口调查取证工作,准确把握辖区适龄人口就学情况。四、督导评估结论对照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经综合评估,各项A级指标量化结果如下:指标名称权重得分得分率等级A1领导职责1009494%优秀A2经费投入与管理220205.593.4%优秀A3办学条件24021187.9%优秀A4教师队伍建设16015093.75%优秀A5教育管理14013495.7%优秀A6教育事业发展14012085.71%优秀总评1000914.591.45%优秀按闽政办〔2006〕15号文件规定,南平市督导评估组认为,光泽县为三类地区,总评达到优秀等级。光泽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的15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报送南平市人民政府,抄送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抄送: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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