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南平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13〕18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南平加快绿色发展,市工商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南平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31日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南平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南平市工商局(2013年12月3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南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要求,现就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南平绿色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试行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登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等为纽带成立合作联社。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联社试行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进行登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经营模式。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实行一店一照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本市跨县域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的,允许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支持农民经纪人组织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经纪人连接农业生产与市场的特殊桥梁作用。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联合及资产重组,通过产权市场组合各类资本,开展资本合作,实现低成本扩张。允许农业龙头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万元以上的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支持获得驰著名商标的农业龙头企业组建集团、设立研发中心;允许福建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在各项业务活动中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或标志,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冠用“福建”字样的企业名称。三、支持发展家庭农场放宽主体登记类型,允许申请人自主选择登记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公司等;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申请人使用其姓名作为字号,使用“家庭农场”作为其行业表述和组织形式;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只要申请人提交其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即可登记;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准入或未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允许其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各级类别,自主选择、灵活表述的经营项目用语进行登记。四、支持休闲旅游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民在具有地方民俗文化特色的农庄村落开展“农家乐”等旅游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依法利用自有房屋,开展家庭旅馆经营,促进农业观光、民俗风情、特色休闲等旅游产业发展。五、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扶持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允许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在各地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只要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机关申请登记,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经营者发展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设立网站和网店,增加从事网上经营项目,扩大农产品网上交易规模。六、下放注册登记权凡属于我市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冶金建材五大传统产业和旅游养生、生物、创意三大新兴产业(即“5+3”产业,下同)以及入驻我市工业园区的各类市场主体(除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均可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直接进行登记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申请个案授权或“一局多点,远程核准”的方式在辖区县级工商局办理。七、放宽对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对工业园区内的各类公司,逐步试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与出资方式;允许首期“零首付”出资。不再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行业准入的条件;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八、放宽对企业住所的登记限制凡属于我市“5+3”产业和入驻工业园区内的各类企业,只要其提交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且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即可予以登记。对入驻工业园区内的各类企业,除其主要办公场所(住所)外,允许企业根据需要在工业园区内的各专业园设立多个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允许企业实行“格子间”办公。企业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九、简化和放宽名称登记程序和变更限制申请人申请名称登记,只要凭本人身份证明,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即可当场办理名称登记注册。放宽企业名称核准后一年内不予变更的限制。企业名称只要不涉及字号变动,因经营范围变更而涉及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征变动的,允许其随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十、改革企业年检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全面实行网上无纸化年检。对入驻工业园区内企业的2013年度年检,一是实行免审,对企业所提交的年检材料采取直接备案,一律免于审查;二是免予提交审计报告,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外企业年检时一律免于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三是上门对园区内所有企业的年检实行现场集中办理、当场办结。四是从2014年1月1日起暂停对个体工商户实行验照,从2014年度年检开始,对所有市场主体的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十一、改革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的登记、年检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促使企业自律自治。上述改革意见措施由南平市工商局负责解释。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31日印发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