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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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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扎实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实施意见》中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印发你们。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逐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一、发展具有闽北特色的现代农业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立足闽北实际,推广农牧结合、牧菌菜、牧沼菜、牧沼果等生态种养模式,每个县(市、区)要建立循环农业示范片5个以上。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探索建立农户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奖补制度。农业、环保部门要建立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预警系统,限制化肥、农药、除草剂等的使用,减少农业污染。推动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及农村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重点发展联户沼气池,每个县(市、区)建立3个以上集中连片(30户以上)的“一池三改”示范点。(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局、科技局)2.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充分利用闽北特有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产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重点扶持以“南百合、北丹桂”和“四绿工程”绿化大苗为代表的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引导国有林场大力发展绿化苗木产业,参与武夷新区建设。牢固树立“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意识,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引导林农在造林更新、稀疏林分修复补植和非规划林地造林中种植阔叶树,积极发展油茶和无患子。推广林花游、林草药、林果禽等发展模式,鼓励林下套种金线莲、铁皮石斛等。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良种选育基地。(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科技局、农科所)3.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围绕实施食品产业千亿产值行动计划目标,按职能、按部门、分行业,狠抓肉鸡、酒类、茶叶、笋、果蔬、油茶、畜禽产业发展。支持圣农集团加快打造光泽国家级生态食品城。引导食品企业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各地整县制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原料基地。研究制定扶持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食品产业招商引资活动。在市本级三大工业组团中建设食品专业园区。(主办单位:市农办、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外经贸局、财政局、质监局、三大产业组团)4.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依托闽北自然资源、文化产业和大武夷旅游经济圈,积极开发山水风光、田园景观、村落文化等资源,将自然景观、农业生产基地和农户庭院连结起来,形成集观光、餐饮、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农业经营模式。各地要积极创建“星级乡村旅游经营示范单位”、“农家乐”、“森林人家”和“水乡渔村”。农业、林业、旅游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开设闽北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精品线路,培训乡村旅游经营业主,规范休闲观光农业市场经营行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文广新局)二、构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1.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各县(市、区)要建成1个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区核心区连片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辐射区1万亩以上。各地要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建设特色或综合示范区,特色示范区要突出蔬菜、茶叶、林木花卉等特色农业,综合性示范区要建设产业布局合理、种养加协调发展、多功能有机融合的园区。大力推进武夷山五夫镇、建瓯小松镇、延平王台镇3个综合园建设。推进武夷烟草科技园、顺昌食用菌专业园、浦城丹桂示范园、建阳葡萄主题公园等一批专业园建设。(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2.培育福建农民创业园。认真研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已列入第一批创建计划的武夷山市省级农民创业园和延平区峡阳镇生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要科学编制规划,尽快启动建设并形成规模。全市将按照省级农民创业园的标准,建设2-3个以上的市级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发挥优势,以高速互通口、小流域为单元,探索建设现代农业综合体。(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3.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各地要用好用活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设施农业企业。引导农业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发展钢架大棚、智能温室、喷滴管等各类高效设施农业,鼓励农民承包经营大棚等设施生产。金融部门按政策优先保障设施农业贷款资金需求。鼓励各地对连片1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基地给予奖补。引进龙头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连片设施农业。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做好农技推广的集成组装。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农机总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烟草局、人行)三、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培育职业农民。大力实施“千百工程”,即培育职业农民1000名、家庭农场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家、专业化服务组织100家。职业农民要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鼓励专业种养大户、返乡青年、农民技术员成为职业农民。每个县(市、区)要培养职业农民100名,其中40周岁以下的青年占70%以上,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要加强对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农办、组织、农业、教育、农函大等部门要对职业农民进行免费的学历教育和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各地要建立职业农民创业支持机制,共青团开展的农村青年创业计划、妇联开展的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计划都要向职业农民倾斜。要引导职业农民积极参与“南平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和表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先支持职业农民创业。(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农办;市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妇联、科协,人行、农校)2.培育家庭农场。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鼓励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品牌销售。每个县(市、区)至少培养家庭农场10个,要求农场生产面积至少在100亩以上,家庭成员或用工达到6人以上。规范家庭农场建设。各涉农部门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相应制定建设标准。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各地各部门参照有关农业产业化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农办、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地税局)3.规范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联管”制度,农业、工商、金融监管部门要定期进行信息交换,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经营机制。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各县(市、区)要培养示范社10家以上,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示范社成员从事该行业的收入比当地未入社、从事同一行业人员的收入同比高出30%以上。认真落实合作社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引导财政涉农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供销社、人行、银监分局、农信社、电业局)4.培育新型农业服务组织。大力推广建瓯富农植保等专业化服务模式,提高农业各生产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在种子种苗、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病虫害统防统治、市场流通等领域,要培育发展10家以上农业经营性或公益性专业服务组织。这些专业服务组织,可以是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服务公司、涉农企业或志愿服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企业要按政策免征营业税。(主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农机总站;协办单位:市地税局)5.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重点发展种养业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各地要探索加强对企业租赁经营农户承包地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上市、资产重组等途径组建企业集团。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主办单位:市农办、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人行;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分局、农信社、各商业银行、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1.发展品牌农业。实施“大武夷”品牌战略,打造“武夷食品”统一品牌。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允许在其字号名称加上前缀或后缀“武夷”字样或组合使用。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要研究制定闽北农产品创建武夷公共品牌的具体办法。打好“圣农”牌,推动“圣农”品牌由肉鸡向其他农产品领域覆盖。鼓励各地在茶果蔬竹笋等领域创建一批区域性公共品牌,推动光泽溪鱼、延平百合、松溪红茶等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主办单位:市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农办、财政局、林业局)2.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功能,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辖区内所有流转的土地都要在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鼓励农民采取有序规范和互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鼓励各级财政对一定规模的流转土地进行奖补。农业、司法部门要建立基层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制,今年要完成县级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主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司法局)3.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产,鼓励制定农特产品地方生产标准。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推进猪肉、蔬菜、水果、食用菌、家禽、茶叶、主要水产品七大领域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完善南平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功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今年要全部实施。农业部门要严把农业投入品、畜禽饲料及种苗调运等源头监管关,定期进行农产品农残药残例行监测,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主办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经贸委、林业局、公安局、工商局)五、建设幸福宜居的美丽乡村1.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要围绕“四美三宜”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推进农村经济、人居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要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自然风貌、民俗民风等实际,突出建设重点,合理安排村庄产业和空间布局,挖掘文化内涵,保护历史建筑,体现闽北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格局。建立“美丽乡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评定办法。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突出显山、露水、透绿,到201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每个县(市、区)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10个以上,并以精品村为节点,构建1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精品区块。(主办单位:市住建局、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2.持续抓好中心村建设。根据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合理布局村居格局,持续抓好180个中心村建设。按照“三边四化”的要求建设新村,造福工程和集中重建点尽量向镇区和中心村靠近。统筹推进村居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集中小区社区化管理,建设新型农村居住社区。统筹中心村、生态村、绿色村庄和库区小康村的建设。农办、环保、住建和移民开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到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主办单位:市农办、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生局、电业局、移民开发局)3.抓好村居环境整治。按照“一清(清理村庄环境)、二梳(梳理管线)、三修(修缮房屋立面)、四配(配套基础设施)、五绿(绿化村庄)、六管(加强长效管护)”的要求,抓好村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好3个省级、13个市级库区移民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大力实施“扩容、整容、美容”工程,开展旧村改造和建设,全面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主办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移民开发局、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六、加强农村公共服务1.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优惠政策,建立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与当地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等方面享受平等权益制度。研究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民工宿舍。(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2.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和规范化试点建设,整合乡镇涉农站所经济技术和政务服务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便民服务。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整合农村基层骨干服务力量,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等农村综合服务。健全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维修服务站、村级维修服务点建设。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加强农村代理员队伍建设。(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农办,市科技局、供销社、农机总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3.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推广应用“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智慧南平”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加强农村帮扶支教服务,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扶持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一县一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均衡配置优质资源,推动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普等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主办单位:市农办、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科技局,科协,人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1.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果茶园、水域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建设用地转让、作价(出资)入股、出租等流转制度,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实现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权能,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护机制,探索以水利项目片为单位,成立乡村供水公司,实行公益和有偿收费相结合的农村用水经营体制。(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农办、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林业局、工商局)2.持续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拓展“南平机制”,全面推行“六要”群众工作法,巩固提升“168”农村党建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积极开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和《南平市村两委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农村户代表会议、晋位升级创先争优促发展制度、村集体“三资”监管、村财一月一公开、村两委履职承诺等制度。持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培养计划。深化“平安和谐农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农办、综治办,市农业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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