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平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迳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继续做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等各项工作,制定本要点。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及加强执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尚未建立行政决策制度的,必须于2013年底前全面建立。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内选择1至2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二、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程序的配套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全面推进我市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整合审批服务资源,健全审批服务平台,推进市县二级行政服务中心上下联动、业务对接、协同办公体系建设。2013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广运用行政指导。认真总结我市中心城区及武夷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当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平台建设,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实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执法行为。结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城镇化建设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对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综合监察。开展基层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重点整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领域基层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深化“非转经”资产产权过户改革。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范行政决策、项目安排、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审查。按照“两年一清理”的规定,2013年各级各部门应当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别要针对征地拆迁、行政强制规定开展专项清理,公布清理结果。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报备工作的电子化,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结合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年活动、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主要围绕权力规范、权力公开、防止利益冲突、责任惩戒及制定程序等五个方面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年内应选择若干正在起草、制定和实施的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四、继续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全省和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征地拆迁、资源确权等争议性较大的案件。总结推广武夷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验,同时推进全市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开展试点工作。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各县(市、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府负责、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积极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加快网上信访和“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定点接访工作常态化,避免群众诉求在各部门空转。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定期剖析当地群众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上访的典型案件,每季度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应对与网下处置、舆论引导与矛盾化解同步联动。(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别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六、努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体系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我市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七、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局(委、办)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年内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对拟任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按照上级规定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认真组织201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八、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武夷山市依法行政示范县、邵武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扎实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县、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九、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各级各部门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监察、审计等监督。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开辟“治庸治懒治散”投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组织开展简政放权、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督查。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按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着力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