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确保完成2013年度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细化分解的各县(市、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水利局、监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考核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并于年终书面报告市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延平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南平市延平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延平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6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3.6632万人。建设精品工程2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0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完成照溪一期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峡阳照溪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巨口乡、樟湖镇防洪堤工程建设任务。(二)加快推进王台溪、西芹溪、吉溪等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三)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四)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3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协助市本级确保完成五星桥水库(第二水源)工程省级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按生态型建设的要求,完成安丰溪流域治理工程。(二)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立项审批并开工建设。继续努力推进富屯溪二期西溪北岸防洪工程建设。(三)确保龙江寺烟基水源工程开工,并完成年度投资2000万元。(四)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5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万亩,重点做好黄墩街道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并结合安丰溪整治工程,抓好样板精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邵武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邵武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邵武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2.2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3.889万人。建设精品工程2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79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四)泵站改造项目:推进南平(邵武片区)富屯溪泵站更新改造。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完成邵武同青溪二期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洪墩镇、张厝乡防洪堤工程和拿口镇朱坊村防洪工程2个项目建设。(二)加快推进金坑乡、桂林乡和沿山镇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三)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四)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1座重点小(2)型和3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完成富屯溪四期(邵武段)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并在年内开工建设。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立项审批并开工建设。(二)加快大乾水库建设进度,完成年度投资5000万元。力争年内完成一个新的烟草水源工程项目申报审批工作。(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4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万亩,重点做好金坑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及中央崩岗治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二)继续推进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并总结推广成果,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武夷山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武夷山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武夷山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8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3.2121万人。建设精品工程2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2.5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加快推进梅溪、黄柏溪、九曲溪、汀浒溪、西溪等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年内全部完成初设批复并开工建设1条以上项目。(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4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加快建溪三期的建设进度,确保完成2700万元年度投资任务。(二)加快古亭灌区烟区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并确保完成年度投资1200万元。(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2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万亩,重点做好兴田镇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和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县的榜样精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二)推进武夷山市生态茶园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总结推广成果,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建瓯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建瓯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建瓯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2.2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12.2949万人。建设精品工程2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5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四)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推进建瓯东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完成吉阳溪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二)加快推进溪屯溪、小松溪、水源溪、吉溪、小桥溪等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三)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四)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11座重点小(2)型和3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努力完成建溪二期的建设任务,并确保完成年度投资2000万元以上,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立项审批。(二)加快黄莲庵水库烟区水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投资1000万元。(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3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万亩,重点做好建瓯水土流失省级Ⅱ类重点县以及水源乡、小桥镇等2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和精品样榜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二)推进建瓯市闽北水土保持科教园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推广成果,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建阳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建阳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建阳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8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2.5934万人;建设精品工程2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3万亩。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完成麻沙镇防洪堤工程建设任务,并力争建设绿色生态工程;开工建设徐宸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积极推进下乾溪、潭溪、潭溪将口段、后崇溪、麻阳溪黄坑段、樟溪等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年内全部完成初设批复。(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1座重点小(2)型和3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加快莒口樟布水源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2500万元投资计划,力争再推进1-2个烟区水源项目。(二)加快建溪四期防洪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投资3000万元。(三)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四)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分解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1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万亩,重点做好水吉镇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顺昌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顺昌县“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顺昌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6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9.0544万人,建设精品工程1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03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四)泵站改造项目:推进南平(顺昌片区)富屯溪泵站更新改造。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加快推进高阳溪、娄杉溪(含蛟溪)、仁寿溪等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3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完成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二)加快苦竹际灌区烟基水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在年内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4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万亩,重点做好仁寿镇水土流失重点乡(镇)治理项目精品样榜工程进度;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浦城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浦城县“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浦城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7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2.4851万人,建设精品工程2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2.27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全面完成官路乡、盘亭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柘溪、大石溪、临江溪等4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11座重点小(2)型和3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立项审批,并开工建设。加快王家洲水库前期工作,争取立项审批。(二)加快龙江灌区烟区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年度投资2000万元。(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4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万亩,重点做好官路、万安、忠信等3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并建设2个样榜精品工程;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光泽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光泽县“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光泽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9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3.6952万人,建设精品工程1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0万亩。(三)泵站改造项目:推进南平(光泽片区)富屯溪泵站更新改造。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开工建设北溪、西溪、儒茶溪、清溪4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加快推进茶富水库前期工作,年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上报工作。(二)加快富屯溪三期建设进度,并完成年度4000万元投资建设任务。(三)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前期工作。(四)加快推进肖家坑水库建设进度,并完成年度投资3000万元。(五)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2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万亩,重点做好寨里镇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和水利部水土保持重点县建设样榜精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松溪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松溪县“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松溪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5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1.5287万人,建设精品工程1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0.29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确保开工建设杉溪祖墩、花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积极推进渭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7座重点小(2)型和3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加快推进虎洋水库的前期工程和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000万元任务。(二)加快“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南平段)分解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或部分合并捆绑),单独上报省级立项的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4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亩,重点做好茶平乡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政和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2013年3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水利厅、省监察厅下达全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政和县“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平市政和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水利投资(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3.1亿元。(二)严格按照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足额计提到位,并全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三)努力搭建和利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2.484万人,建设精品工程1个。(建设任务人口数最终按省厅下达年度任务数为准)(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0.32万亩。(三)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完成七星溪铁山西河段整治清淤及护岸工程建设任务,开工建设蛟龙溪澄源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推进蛟龙溪镇前段、大溪、七星溪石屯段、七星溪外屯及东峰河段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初设批复。抓好全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县试验段建设,完成年度投资8500万元,并建设生态示范工程。(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完成4座重点小(2)型和2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一)确保完成闽江上游建溪流域政和段防洪工程年度投资8000万元计划。(二)加快昌岐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年内立项审批。(三)对正推进前期或拟推进前期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前期投入,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同步做好征地、移民、环评、水保等前置审批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县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2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水量、水位监测信息采集点建设;配合做好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连通。(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万亩,重点做好水土流失省级Ⅲ类重点县以及星溪、杨源等2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的治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七、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八、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