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申报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贸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贸环资〔2012〕8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13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经贸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市直单位,根据《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附件1)有关要求组织完成本地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选工作,并按示范单位名额分配(附件2)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经贸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底前完成推荐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附件3),并编制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附件4)。三、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联络员,并于2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贸委、财政局,市直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抓好示范单位的申报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机构利用能源资源的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联系电话:8822338电子邮箱:np8822338@163.com附件:1、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2、南平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3、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4、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南平市财政局2013年2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节水、新能源应用和可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用能高效、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作出贡献。二、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创建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单位建筑面积和人均能源资源指标大幅度降低,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比2010年降低15%或人均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比2010年降低20%。三、组织领导(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推动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单位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体系。(二)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部门、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省直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评比以及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的问题。(三)各示范单位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四、创建条件(一)示范单位创建范围,省内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积极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对于合署办公单位采用联合创建方式进行申报,但应明确一家牵头单位。(二)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要求国家机关(含合署办公区)年能源消耗量原则上不低于100吨标准煤,其他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耗总量原则上不低于300吨标准煤。(三)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较好,具备开展示范单位建设所需的组织管理、人员技术、配套资金等条件。节能工作责任明确,成效明显,能源管理体系制度健全,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水平低于本地区公共机构平均水平。(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能够取得显著的节约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意义。五、创建内容(一)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用能管理,实施能耗分项计量,建立监测体系,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二)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等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三)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用水设备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充分利用中水、雨水。加强废旧物品回收,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四)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开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应用。(五)绿色消费。严格落实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强化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六)管理监督。建立健全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节能规章制度,开展用能状况诊断和能源审计,强化能耗、水耗定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等日常管理。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实施油耗指标管理。宣传节约理念,提高节约意识。六、实施程序(一)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在2013年5月底前按要求填写《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推荐表》(附件2),并编制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附件3),报送所在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本级公共机构直接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科教文卫体系统所属公共机构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经贸部门、财政部门组织进行本地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审工作,按照1.2倍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确定名单。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组织对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初评,按照申报单位节能工作基础,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等要求,确定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对于符合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要求的优秀单位,将推荐上报国家级示范单位。(三)组织实施。示范单位要根据审定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创建内容的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示范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创建的内容,由于条件变化,需要对创建内容进行较大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四)评价验收。示范创建工作结束后,按照《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另文下发)要求,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财政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并于2014年12月底前将验收结果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对各地区创建验收情况进行抽查。省直公共机构及系统创建工作的评价验收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对于按要求完成创建方案并通过验收的示范单位,将授予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对未按期完成创建工作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取消其创建资格。附件2南平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地区或部门责任单位“十二五”示范单位建设指标(个)延平区区政府办1邵武市市政府办1武夷山市市政府办1建瓯市市政府办1建阳市市政府办1顺昌县县政府办1浦城县县政府办1光泽县县政府办1松溪县县政府办1政和县县政府办1市直单位市政府办2合计12附件3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联系人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Email总建筑面积(m2)用能人数2010年综合能源系消耗量(tce)单位建筑面积能耗(kgce/m2)人均能耗(kgce/人)单位基本情况: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示范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意见:政府办公室(印)年月日贸易委员会(局)(印)年月日财政局(印)年月日注:1、单位性质填写国家机关、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体育事业、团体组织、其他。2、填写不下,可另附页。附件4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一、单位情况(一)基本情况(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二、能源资源消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包括消耗总量、种类、结构等)(二)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分析(包括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水耗等)(三)能源利用效率分析(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分析)(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一)基本思路(二)总体目标四、创建内容每项创建内容按照以下5方面分别进行描述,已经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创建内容,也要列出并注明实施进展情况。(一)创建方案(二)实施进度计划(三)节约能源资源效果分析(四)技术经济性分析(五)资金需求及落实情况五、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资金落实等方面描述。抄送: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1日印发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