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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12〕177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一、活动名称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二、活动时间2012年10月26日-29日三、活动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四、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秉承“一脉传承·创意未来”为主题,以“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城乡、建设绿色新区、保护绿色生态”为特色。突出两岸、突出产业、突出投资、突出交易,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金融、旅游等多元业态融合,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力争在“展会规模和质量、项目签约数量、合同签约额和现场交易额”有新突破,着力把海峡文博会打造成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交流和投资贸易的重要平台和文化品牌。五、主要内容(一)博览会。省上下达南平市的主题馆南平展区(特装展位15×15平方米)和标准展位数(3×3平方米)15个。主要为我市文化产业产品提供展览和交易场所并推介我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着力突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演艺、武夷茶文化等文化产业等特色项目,通过多媒体演示、图片悬挂、实物展示等手段,充分展示闽北特色。(二)项目推介。通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展示,促进文化产品、服务及投融资项目的推介和交易,构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项目的推介和交易平台。(1)项目招商和交易。一是推介我市文化产业项目;二是文化产品洽谈交易。(2)项目签约。按省上要求我市应完成签约项目2.5亿元,组织2个以上投资或交易项目现场签约。(三)现场销售。按省上要求我市应完成现场交易额3000万元。六、工作计划(一)9月下旬,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主题馆南平展区布展的初步方案征集和展馆公开招标工作,完成主题馆布馆资料的收集。(二)10月10日前,有关县(市、区)向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上报参展项目。(三)10月20日前,完成招商和落实交易项目(现场签约项目3个以上),完成南平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工作。(四)10月23日-25日,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驻厦门展区主题馆布展。参展县(市、区)有关单位到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报到,领取展位证。各参展县(市、区)有关单位布展。(五)10月26日-29日,参加开幕式,各县(市、区)开展展览、洽谈(或交易)。七、组织机构根据省上要求,成立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代表团。团长:刘亚圣市政府副市长副团长:陈健市政府副秘书长魏茂青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陆旭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成员:张平市台办副主任刘钢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尚毅市发改委副调研员姜贵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潘敏芳延平区政府副区长郑永宏邵武市政府副市长彭秀莲武夷山市政府副市长雷佩兰建瓯市政府副市长刘寒建阳市政府副市长邱美丽顺昌县政府副县长张昌华浦城县政府副县长陈高宏光泽县政府副县长王瑛松溪县政府副县长余向红政和县政府副县长代表团秘书处设在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姜贵梅兼任秘书长。八、工作职责(一)南平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本市的新闻宣传报道、展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和对外协调。(二)南平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投资或交易项目签约,协调落实省上下达的交易额任务。市台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三)南平市台办负责邀请5个以上台湾等境内外投资商、采购商到会参观、洽谈。(四)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主题馆南平展区(特装馆)的布馆,负责主题馆布馆资料和展品的收集。负责组织15个标准展位的参展任务。负责编印南平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负责经费预算和市本级参加人员食宿安排等文博会相关工作。(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参展单位参加文博会,并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完成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题馆(特装)南平展区的展品送展,提供本地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物、图片等资料。(2)负责完成各地在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标准展位的参展任务,按组委会要求完成签约项目和交易额任务(见附表)。(3)负责文化产业基地展示宣传工作。(4)负责组织本地客商参会或组团观摩。附件:各县(市、区)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标准展位、项目签约和交易额及客商、采购商邀请任务一览表。各县(市、区)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标准展位、项目签约和交易额及客商、采购商邀请任务一览表县(市、区)标准展位(个)签约项目(万元)现场签约项目(个)现场交易额(万元)客商、采购商邀请数(个)备注延平2400120011、签约项目可以是第四届文博会以后到第五届文博会期间签约的项目;2、签约项目可以是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文化艺术、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休闲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用品生产、文化专用设备十大行业,以及跟文化产业相关联的产品。3、标摊3米×3米;2000元/个。特装空地(36平方米以上):200元/平方米。邵武600015001武夷山600012001建瓯360018001建阳140012001顺昌140012001浦城140012001光泽80012001松溪120013001政和80012001合计152500010300010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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