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南平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的《关于推进南平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推进南平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8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88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行政审批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的服务理念。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严把增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关口,将服务意识、便民理念体现在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订上,把“方便让给公众”宗旨落实到具体环节上。同时,要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意识,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要统一行动,密切协作,构建便捷通畅的审批事项转报通道。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到“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即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中心大厅集中,审批事项进中心必须到位、授权到窗口和分管领导必须到位),要继续完善重点项目“贴身服务制”、“绿色通道制”、“并联审批制”,积极推行“项目代办制”,不断拓展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要全面提升审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建立统一的岗位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此项工作由各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负责,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监督。二、抓紧制定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继续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梳理清楚本部门单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范畴,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应达到的标准、条件及应符合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绘制通俗易懂的标准化流程。审批流程的设置要严格按照《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批流程设置办法(试行)》(闽审改〔2008〕1号)的要求,市本级审批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原则上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要按照省审改办、数字办、效能办联合编制的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制成《办事指南》,作为对内业务和对外服务的标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及其它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此项工作由各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负责,市审改办、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法制办负责指导督促,市质监局根据省质监局制定的标准化格式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进行指导,今年9月底前完成。三、建立和完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凡依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确定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实行“牵头受理、报送相关、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的工作方法,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审批过程中应出具意见和备案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其中: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阶段的联合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工业技改项目核准备案阶段的联合审批,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个环节的联合审批,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个环节的联合审批,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近期推进企业登记注册领域的联合审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外经贸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药监局、文广新局、信息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批牵头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本行业(领域)联合审批的实施意见,制定联合审批的标准和流程,绘制简洁清晰的流程图,编制《办事指南》。此项工作今年9月底前完成。四、推进职能事权事项的服务标准化管理。要将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推广到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重点是各级各部门面向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的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含转报事项)。此项工作由各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市审改办、发展改革委、编办、效能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今年9月底前,各部门要全面完成对本部门职能事权事项的清理,列出职能事权事项表(属于转报事项的另行单列)。10月底前,全面落实重点职能事权事项的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五、全面推进网上审批。要把行政审批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涉密事项除外),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和电子监察。继续拓展网上审批系统的功能,将市直各部门面向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的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含转报事项)纳入网上审批运行。此项工作由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局、审改办、发展改革委、效能办负责指导督促,今年8月底前完成。六、进一步清理审批收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收费减免办法,重点对涉及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减免。同时,要全面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二级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行使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的费用负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项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在省级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公布后,结合本市实际进行全面清理,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七、完善审批监管机制。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应按批管分离的要求,确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人、审核人和终审人及其审批科室和办结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的管理、考核、评议及奖惩制度。市效能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要研究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监督,保证行政审批公开、公正、高效运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根据我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结果,对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提出强化服务和监管的具体措施,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原审批事项要逐一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此项工作今年10月底前完成。市效能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八、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对中介机构承担的、依法未纳入行政审批法定时限内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进行过程监管、时限控制和收费检查,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和技术性审查分离,严格把控交由中介机构负责的技术性审查业务,本部门能够承担的业务一律不得对外委托。要对本部门交由中介机构承担的技术性审查业务进行清理,尤其是业主单位反映突出的技术审查时限问题,要明确时限要求并加强监管,中介机构的技术审查时限原则上要在现有基础上缩短40%以上。此项工作由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交由中介机构负责的技术性审查业务清理,要在今年8月底完成,清理结果及对于每项业务的具体时限要求要及时报市审改办、发改委、效能办备案。九、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市、县两级要建立完善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凡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或市场竞争机制、行业组织可自主调节的,或行政机关采用质量认证、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保留为行政审批事项。对一个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要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归并由一个部门来承担,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市、区)的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依法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赋予基层组织实施。对已经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回潮和反弹。此项工作由各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市审改办及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今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新一轮清理结果9月底前报送省、市审改办、发改委。十、推进县级审批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服务标准化管理。县(市、区)政府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要组成相应工作小组或抽调专人,认真开展县级审批事项和职能事项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参照省上工作意见和本实施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要结合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中心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的标准化服务,对于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实事工程项目应配套实施代办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讯、公交、有线电视等面向基层群众和企业的行政职能事权事项,要一并纳入标准化管理范围。此项工作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审改办、发改委、编办、效能办、法制办负责指导督促,今年8月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化管理作为推动闽北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的政府管理工程来抓。市审改办、发改委要抓好牵头,市效能办、法制办、质监局、信息化局等部门要指定专人全力配合,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等各项工作。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并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主题词:行政管理审批服务△实施意见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5日印发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