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连续三年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0日 政策文号:南政综〔2012〕6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和市评审小组评审及公示,现认定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382家企业为连续三年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附件:南平市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xls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此件主动公开)主题词:经济管理企业合同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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