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办〔2011〕100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南平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实施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二○一一年六月十日南平市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我市社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自觉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已经建立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并抓好落实;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和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二)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工作。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举办1—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县(市、区)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培训必修课程。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轮训。继续开展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法制办、福建省行政学院南平分院、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建立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四)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化建设,市政府年内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五)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并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三、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七)建立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八)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与评估,及时纠正决策执行中的偏差。县级以上政府年内要选择1—2项重大决策项目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四、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九)依法履行职责。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必要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大网上行政审批力度,加强协同审批办公平台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联动审批机制。(市编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十一)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推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市效能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十二)全面落实市监察局、效能办、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通知》,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分类制定本部门行政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三)继续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十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和公布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上部署和安排,县级以上政府年内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市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法制办、数字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十五)继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投诉和回访、争议协调处理等相关配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县(市、区)政府要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情况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五、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十六)加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透明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八)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继续推进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九)创新公开方式,推进公开场所、载体、设施建设,搭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六、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二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二十一)认真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二十二)依法开展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二十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省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二十四)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五)继续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市信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二十六)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善于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二十七)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调解行为,明确调解程序,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二十八)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专门、专业调解委员会。加强信访机构、行政复议机构与其他纠纷处理机构的相互衔接,完善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八、加强组织领导(二十九)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继续完善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县(市、区)政府今年起在向上一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同时,要向同级党委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三十)继续开展研究论证工作,探索建立反映实际、符合现实需要、适应今后发展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三十一)加强对武夷山市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市的指导、支持,推动创新,培育优势,总结推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武夷山市政府配合)(三十二)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政府法制工作有人做、做得好。(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三十三)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主题词:文秘工作依法行政△要点△通知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