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化办等部门关于2010年县(市、区)生态林业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绿化办、生态办、效能办联合制定的《2010年县(市、区)生态林业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2010年县(市、区)生态林业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南平市绿化办、生态办、效能办为进一步加快生态立市建设,保护好闽北的青山绿水,促进海西绿色腹地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生态林业建设纳入2010年绩效管理专项督查内容,督查结果按分值比例计入县(市、区)绩效管理考评总分。考评督查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生态林业建设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以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重点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促进全民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同时,立足生态优先,进一步调控木材采伐量,确保森林资源休养生息,构筑生态屏障,把我市建设成绿水青山、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的海西绿色腹地”。二、督查内容及重点重点督查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市、区)年度工作任务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落实和实施情况,以及2010年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和采伐政策调控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围绕“四绿”工程建设、2010年造林任务和采伐限额调控的总体目标,按照专项督查评分细则(附件),主要督查以下几个方面:(一)落实省、市关于“四绿”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南平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四绿”工程建设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分工实施情况。(二)绿色城市建设情况,包括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情况,绿色营区、绿色校园和绿色开发区建设情况。主要督查2010年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绿地面积、新增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公园面积完成情况,县城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绿地面积和新增公园绿地面积完成情况,绿色军营、绿色校园和绿色开发区完成情况。(三)绿色村镇建设情况,包括绿色乡镇和绿色村庄建设情况,主要督查2010年绿色乡镇和绿色村庄完成情况。(四)绿色通道建设情况,包括国省道、县(乡)道、高速公路和铁路绿化,主要督查2010年完成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里程,开展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五)绿色屏障建设的落实情况,包括“两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和全市水土流失治理,主要督查2010年完成“两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面积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开展绿化和治理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六)2010年植树造林任务完成情况。(七)2010年度合理调控木材采伐量的执行情况。三、督查考核程序和要求(一)督查组织。督查采取年内不定期督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由市政府绿化办、生态办牵头会同效能办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四绿”工程建设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督查考核活动,定期督查在本年度的12月中下旬展开。(二)评分方法。按照安排的督查时间,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核对结果等形式进行评分(见附件的评分细则),分值按百分比折算纳入县(市、区)绩效管理考评总分。(三)督查通报。为确保督查效果及其严肃性,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附件:2010年县(市、区)绩效考评生态林业建设评分细则附件2010年县(市、区)绩效考评生态林业建设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细则考核得分(一)组织领导(10分)1、政府领导亲自抓“四绿”工程建设,主持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将“四绿”工程建设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项目。5政府领导未亲自抓“四绿”工程,提出工作意见扣2分,政府领导未主持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的扣1分,未将“四绿”工程建设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项目扣2分。2、编制(县、市、区)级“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未编制县级实施方案的扣2分。3、落实“四绿工程”部门分工负责制,部门领导要按照分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实施单位,经常了解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3未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度扣1分;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未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的扣1分,未了解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扣1分。(二)绿色城市(15分)1、落实2010年城市、县城园林绿化任务。6完成年度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得6分,2010年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绿地面积、新增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公园面积有一项不达标扣1.5分。完成年度县城园林绿化任务得6分,2010年县城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绿化覆盖面积和新增公园绿地面积指标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2、军营、校园、开发区绿化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认真完成绿色军营、绿色校园和绿色开发区建设任务,并取得成效。9完成绿色营区、绿色校园、绿色开发区年度建设任务得9分;未完成绿色营区建设任务的每个扣1.5分;未完成绿色开发区建设任务的每个扣1.5分;未完成绿色校园任务的每个扣0.2分,扣完为止。(三)绿色村镇(15分)1、认真开展绿色乡镇和绿色村庄绿化工作,并取得成效。102010年绿色乡镇完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绿色村庄建设全面完成任务(包含创建1-2个省级生态村)的得5分,未完成省级生态村建设任务的每个扣1分,其余的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2、在每个绿色村镇开展公园绿地建设。5绿色乡镇完成公园绿地建设的得2分;绿色村庄村级公园绿地建设完成率达80%得3分,每减少15%扣1分,扣完为止。(四)绿色通道(15分)完成国省道、县乡道、高速公路绿化里程数。15全面完成国省道绿化任务得5分,任务完成率每减少5%扣1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全面完成县乡道绿化任务得5分,任务完成率每减少5%扣1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全面完成高速公路绿化任务得5分,任务完成率每减少5%扣1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没有国省道绿化任务的,分数平均分摊到其他考核目标,全面完成任务得满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五)绿色屏障(15分)1、落实“二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任务。7.5全面完成2010年“二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任务得7.5分;完成任务90-99%的每减少1%扣0.5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9%的不得分。2、落实全市水土流失治理任务。7.5全面完成2010年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得7.5分;完成任务90-99%的每减少1%扣0.5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9%的不得分。(六)造林绿化(15分)完成2010年植树造林任务。15全面完成2010年植树造林任务得15分,完成任务90-99%的每减少1%扣1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9%的不得分。(七)采伐调控(15分)商品材采伐不得超过年度合理调控后的木材采伐量。15未超过2010年度合理调控木材采伐量的得15分,超过的不得分。主题词:林业生态建设△绩效管理△方案通知抄送:省林业厅,省绿化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