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南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为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法实施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分析(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南平市地处福建省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侧,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土地面积26281平方公里,辖一区四市五县,121个乡镇、19个街道办事处,1601个村委会、69个居民委员会、136个社区居委会。2008年全市总人口3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1.42万。全市生产总值558.29亿元,财政总收入47.6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9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12元。(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分析1、居民健康水平:2008年,全市人口出生率12.2‰,死亡率6.1‰,自然增长率6.1‰,婴儿死亡率9.11‰,孕产妇死亡率32.62/10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37.95/10万。2008年,南平市疾病监测居民前5位的死因顺序为: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心脏病)、损伤与中毒、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2、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区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8.9%,其中,城市22.2%、农村17.7%;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20.0%,其中城市28.3%,农村15.2%;居民年住院率为6.8%,其中,城市7.1%,农村6.8%。(三)医疗资源现状截止至2008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疗设备配置和医疗服务利用情况如下:1.医疗机构(1)数量和类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411所,其中,综合医院35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10所,妇幼保健院(所)10所,专科医院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5所,乡镇卫生院112所,专科防治机构1所,门诊部25所,医务室、卫生室174家,诊所110所,村卫生所1882所。(2)级别:全市医疗机构中有三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综合医院11所,一级综合医院23所;三级中医院1所,二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9所;二级妇幼保健院1所、一级妇幼保健院6所、妇幼保健所3所。(3)民营机构: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132所。其中,综合医院11所,专科医院1所;民营一级综合医院11所,康复医院1所。2.床位数:全市共有编制床位数8491张,其中,综合医院4320张,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370张,妇幼保健院(所)230张,专科医院26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2211张,专科防治机构100张。全市三级医院总编制床位数1300张,占总编制床位数15.31%,其中,综合医院900张,中医院400张。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2.85张。3.人员: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9959人,其中,执业医师4153人,执业护士4362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444人。每千人口拥有医师数1.34人、护士数为1.42人,全市有乡村医生3624人。4.医疗设备:全市医院有CT19台、MRI7台、DSA1台。5.医疗服务利用:2008年全市年门、急诊475.49万人次、年住院26.76万人次,年手术6.47万人次,平均开放病床数4.88万张,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92.69万张,病床周转次数488.13次,病床用率78.2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04天、住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99.79万天。二、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1997年《南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南平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三级医疗保健网络日臻完善,医疗技术得到了提高,医疗设备得到了改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市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卫技人员的分布仍不尽合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资源利用率总体偏低。随着乡镇人口逐渐向城区转移,城市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一方面城区医疗需求持续增加,医院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淡化了预防保健服务功能。患者就医盲目,缺乏科学引导,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许多医院人员、设备、床位都在超负荷运转;而中小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就医人员很少,医疗机构设备闲置,床位使用率长期偏低。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二)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县、乡、村三级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健全、不完善,县级医院的龙头地位不能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不尽准确、大多数的村卫生室建设不达标,空白村或半空白村仍然存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虽然初步建立,但是还远远不能适应“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模式。(三)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卫技人员配置不足。城市卫技人员高级、中级人员比重偏大、初级人员比例较少,不能满足维持医院持续发展的要求;乡镇卫生院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中、高级卫技人才匮乏,设备少,技术不配套,功能服务不到位,个别卫生院执业医师人数严重不足。医护比例倒置,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卫技人员编制与床位比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基层卫生院工作艰苦,待遇低,很容易流失卫生人才。(四)卫生投入不足。近年来,我市经济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卫生事业费投入并仍然滞后于GDP的增长速度,也滞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2005~2008年4年卫生经费投入(含专项经费)分别占财政支出的3.57%、3.25%、3.12%和3.01%,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于长期投入不足,造成有较多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不足、设备配置欠缺、设备老化和超期服役的现象。同时因为财政困难,各地编制部门对人员和床位的控制非常严格,很多医院的床位和人员编制仍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前核定的,并且一成不变,与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发展严重脱节。表现在城市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大大超出核定床位数,床位使用率长期居高不下,医院人满为患。严重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保健效果与质量的有效提高。(五)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急救网络体系的建设有待完善。(六)医院内涵建设有待加强,宗旨意识亟待端正,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完善,迫切要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一)公平性原则。从我市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合理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我市卫生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局部服从全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建立健康有序的医疗服务秩序。(三)可及性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群众得到服务。(四)分级医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城市医疗诊疗。(五)公有制主导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六)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四、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1、以居民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纳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2、通过规划使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做到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以利于发挥整体功能。在农村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型综合医院、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3、大力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包括医院内康复医学科、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合理分流病人,以促进急性病院或院内急性病部的发展。4、建立健全急救医疗业务体系。建立以急救中心和医院急诊科(室)组成的急救医疗业务体系,合理布局,缩短业务半径,形成急救业务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能力。5、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业务体系。大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扶持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二)医疗机构设置1、综合医院三级医院:设置5所,其中,南平市第一医院床位1200张,在邵武市、建阳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浦城县等争取各设置1所床位在500张以上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设置14所,其中,南平市第二医院床位500张,邵武市立医院850张,邵武市第二医院140张,武夷山市立医院750张,建阳市立医院500张,建瓯市立医院1000张,浦城县医院床位700张,顺昌县医院床位500张,光泽县医院床位260张,政和县医院床位300张,松溪县医院床位230张。在南平市延平区城区、江南新区、武夷新区各新设置1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严格控制一级医院数量,保持现有23所,不新设置一级医院。2、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1所,其中,南平市人民医院床位400张,规划期内,不新设置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9所,其中,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230张,邵武市人民医院床位200张,浦城县中医院床位300张,光泽县中医院床位100张,顺昌县中医院床位100张,政和县中医院床位100张,松溪县中医院床位100张,武夷山市中医院床位90张,建阳市中医院床位70张,规划期内,不新设置政府举办的二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一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规划期内,原则上不设置一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3、妇幼保健院(所)。妇幼保健机构由政府举办,市级设置1所床位床位在100-299张的二级妇幼保健院,邵武市、建瓯市、建阳市、武夷山市、松溪县、政和县各设置床位在30张以上的一级妇幼保健院,浦城县、顺昌县、光泽县各设置一所妇幼保健所4、专科医院。(1)精神病医院。南平市级设置1所床位在100-300张的二级精神病医院,县级可以根据当地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需要,设置1所床位在20-70张的一级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南平市级可以设置1所床位在350张的三级传染病医院,或1所床位在150张以上的二级传染病医院。规划期内,县级不新设置传染病医院,由县级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设有感染性疾病病房。其他专科医院:规划期内,南平市本级原则上不设置举办其他的专科医院。5、疗养院:保持现有疗养院数量,规划期内不新增疗养院。6、急救中心:南平市级可以设置1所急救中心,急救中心独立前暂挂靠南平市第一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急救中心构成本区域急救网络。7、临床诊断机构:规划期内,不设置临床诊断机构。8、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保持现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数量,规划期内不新设专科疾病防治机构。9、乡镇卫生院: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设置一所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根据其服务功能分为乙类卫生院和丙类卫生院,并实行分类管理。目前全市有乙类卫生院36所,丙类卫生院76所。各地应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促进丙类卫生院提升为乙类卫生院。1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规划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数量适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今后,随着城市发展,新增新区和街道办可新增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医务室、学校卫生室:1000人以上的厂矿企事业单位、100张床位的托老机构,养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以设置卫生室。12、门诊部、诊所:门诊部、诊所作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应严格控制其数量。13、村卫生所:原则上每个建制村设1个村卫生所。(三)必需床位数到2015年全市人口预计320万人,按照每千人口床位数3.69张标准,新增医院床位数3317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达到11808张。(四)必需医师数到2015年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1.59人以上,全市新增执业医师数935人,全市执业医师总数达到5088人。(五)必需护士数到2015年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护士数1.69人以上,全市新增执业护士数1044人,全市执业护士总数达到5406人。一级以上医院护士与实际开放病床数之比不低于1:0.4。(六)乡村医生数保证每个村卫生所1名乡村医生,并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学历水平,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七)医疗技术的配置市级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作为市级医疗中心,主要向多个县(市、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市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以提供第一、二类医疗技术服务为主,经批准可以开展三类医疗技术服务。县级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向本县区域内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具备一定危重症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任务。以提供第一类医疗技术服务为主。一级医院主要负责向一个社区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卫生院负责向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门诊部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不设病床(产床),不开展技术复杂、难度较大、风险较高的医疗服务。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不设病床(产床),只开展简单的、风险较低的医疗服务。村卫生室承担建制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护理服务机构主要为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和其他护理服务。(八)医疗设备的配置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根据《福建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九)承担储血点任务的县级医院在南平市第二医院、邵武市立医院、浦城县医院各设置1个储血点。五、规划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协作。为了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并对医疗事业发展起到有效指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和协调,发改、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等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控,将医疗机构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统一起来,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资源投入,稳固公立医疗机构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建立发展多样化、多形式的办医模式,科学配置医疗资源,保证规划的落实,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经费投入,保证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同时,要制定完善医疗投入的政策,提高政府投入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三)强化宏观调控,实施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对医疗卫生行业内的所有资源实行属地化管理,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公立医疗机构;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有计划地审批社会办医疗机构。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进行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作为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是提高居民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应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服务需要。(五)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卫生服务合理利用。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全社会医疗服务公平性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未来卫生事业不断推进的重要保障。政府应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居民的就医负担。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和医疗服务管理等政策制定时,应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管理和服务规范为依据,用相同的标准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和就诊规范要体现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引导居民就医合理分流,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合理利用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六、规划的评价和修订本规划由南平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定期组织召开规划评估会,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论证、修订和完善,经福建省卫生厅审核后报南平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规划周期末对本规划进行全面修订。七、附则本《规划》由南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主题词: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编办、人事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