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办〔2006〕60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3月)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自2006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改的有益做法,立足我市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开放、发展、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提供有力支持。二、目标任务1、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积极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有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论探索。2、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提高教师利用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促进学校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能力的提高,使学校形成各具优势和特色的课程体系。3、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4、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5、建立新的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水平监测体系,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和学校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6、提升办学的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提高我市高中教育质量和规模效益。三、基本原则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继承借鉴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一个充满探索、创造的实践过程,要在继承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义务教育课改和国外高中课程建设的有益经验,积极稳妥地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2、行政指导与以校为本相结合的原则。高中课程实验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也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课程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指导者、服务者,要充分尊重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3、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2006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整体进入课改,同步推进;按照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类别学校的特点,在课程的开设与实施等方面,实施分类要求和指导,关注并满足不同学校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规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三年内逐步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4、分工负责与通力合作相结合的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整体规划和全体教师岗前培训以及对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监督、评估实验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实验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提供实验工作装备、经费和师资保障,协调高中教育资源共享,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狠抓实验工作的落实。学校是实验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规划方案和指导文件精神,认真地、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形成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5、资源共享和社会参与相结舍的原则。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区域范围内普通高中校际间以及普通高中学校与大中专院校等在信息资料、师资、设备、场所等方面的共享;大力宣传高中新课程,建立与家长、社会的对话、协商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课程与资塬的开发,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高中新课程建设的机制。四、实施重点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学习与培训(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育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学习高中新课程理论,通过自学、讲座、网络研讨等形式的学习,有效借鉴先行实验省市的经验与成果,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高中新课改的意义、目的,增强实施新课改的主动性、责任感。(2)新课程培训应成为高中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市教育局制定新课程培训方案和质量标准,采取“统一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研训一体”的方法,把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岗前培训应从时间上抓“早”,内容上抓“新”,形式上抓“活”,人员上抓“全”,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岗前培训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统一授课、师生互动、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等方面。校本培训要持续于实验过程的始终,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把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贯穿在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滚动式地开展师资培训,持续对实施新课程的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高中教师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质量。(3)各级教研部门要努力创新教研工作思路,教研工作要做到“专题化、课题化、网络化”,形成教学、教研和科研三位一体的教学支持网络,为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学校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和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2、创新课程管理机制(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学科指导组,负责各学科教学指导。学科指导组由本学科任课教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科指导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和课程说明,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2)学校要建立适应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制度,积极进行制度创新。要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科任老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要逐步实行导师制,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学校要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适时调整学校的课程设置方案,形成有特色的课程体系。(3)学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充分利用、挖掘、扩展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实现资源的重组、优化和放大。积极探索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和相关制度,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4)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3、提高课程实施水平(1)合理而有序地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安排课程,要防止学生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提高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2)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3)开足开齐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及内涵,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的学习方法,不得以学科的综合性学习来代替研究性学习。4、有效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1)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学校在用好课程标准和教材等资源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其他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同时,学校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发展的具体需要,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各类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和开发信息化的课程资源,有效发挥各种公众网络的资源价值,使之成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流、共享的重要平台。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根据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各种独特的课程资源。(2)建立课程资源的共享机制。鼓励校际之间共同建设课程资源,形成区域性的学科中心和实践基地,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协作,实行教育资源共享。学校可以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省级达标高中应在校内外课程资源的协调和共享机制建设方面做出更多的贡献,省、市高中课改实验样本学校更应发挥自身示范和辐射作用。5、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1)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成长记录、自评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2)建立以促进教师反思为主,使教师专业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激活内驱力,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实验的积极性,促进教师实施、开发、创生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3)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评估体系,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的互动与促进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实验教学质量监测系统,检查教学效果,为教学、教材评价积累资料。6、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1)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成立八个由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校长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小组(“实验工作领导组”、“专家指导组”、“高校课改引领组”、“学科教学指导组”、“课改信息网络组”、“行政管理策划组”、“课题研究组”和“课改宣传组”),加强对高中学校实验工作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努力解决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2)在我市原有7所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基础上,再选择8所普通高中做为市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进一步为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实践经验。要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五、保障措施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专业指导和条件保障。为此,提出以下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确保各项实验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其职责,加强对课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业支持力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总体规划、分类指导与评估监控,出台教师培训、必修课和选修课编排、校本研训制度、学分制管理、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督导评估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自己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本区域内新课程实验的具体组织、指导、实施。要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全面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精神,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反馈。要建立县域范围内包括教师资源在内的课程资源协调和共享机制,加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并协调联校开发。学校是新课程的具体实施者,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直接组织者,要树立“课改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改革创新学校管理制度,带动并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新课程、研究新课程,加强对课改工作的细化实施,保证高中课程方案的全面落实。2、加大扶持力度为保障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目标的实现,我市将根据省出台的与新课程实验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人事、教学管理、督导评估、招生考试、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从政策上努力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课改的组织、培训、调研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相应设立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并按照新课程实施要求,准确了解和把握本地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方案所需的基本条件。高中学校要想方设法筹措必要的经费,以保障课改工作顺利推进。3、加强专业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对课改实验工作进行调研,加强教研工作的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教育质量较高地区以及样本学校的示范作用,对发现的重难点问题,通过组建虚拟研究所、建立联校一体的校本教研制度,协调有关学校集中攻关,要通过举办校长论坛、教师论坛等各类研讨会,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形成课改的合力。高等院校研究专家要积极投身于高中新课程改革,研究工作要深入基层、走进学校,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咨询和专业服务。4、强化评估监控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监控新课程的实验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5、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实验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的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6、适时总结推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实施新课程的调查研究,确定实验样本,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先进经验。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将根据实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课程改革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并对课程改革研究中的优秀科研成果予以表彰奖励,以先进典型经验带动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进行。各县(市、区)学校也要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六、实验进程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南平的实际,我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推进的思路是“求真务实,积极探索,稳妥推进,逐步深化”,在课改中贯彻精神,在实践中总结经验。1、准备阶段(2005年8月—2006年8月)(1)组织部分教育管理人员、教研员、校长、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骨干培训。(2)制定《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3)制定《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实验教师、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制定校本培训制度、校本教研制度、集体研修备课制度等。(4)成立“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和“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指导小组”。(5)组建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业支持组织,整合全市教研、培训力量,成立南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完成有关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研究方案的编制工作,为课改提供专业支持。(6)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办学。(7)确定省、市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召开校本校高中新课程实验研讨会,汇编省、市高中课改实验样本校课程开设方案。(8)组建南平市课改信息网络。(9)组织全市教学设施设备普查。(10)制定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及配套管理制度。(11)组建教材选用委员会,选定高中实验教材。(12)根据高中课程方案要求和学校实际,启动学校课程的开发工作。(13)研究各学科新课程实验指导意见,组织骨干教师开发部分体现新课程理念的高中教学案例。(14)召开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启动会议。2、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09年6月)(1)在2006年9月入学的高一年级实施新课程,并逐年增加实验年级。(2)组织南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题的申报、评审与立项工作。(3)对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进行验证,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验证和修订。(4)构建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能力;进行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提高课程实施能力;落实校本教研制度,在校本教研中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探索评价与考试方式的改革,保障新课程的顺利实施。(5)落实实验反馈制度,定期收集实验信息,做好课改信息收集、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6)市、县两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对高中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7)定期举办校长论坛、教师论坛,适时举办课改研讨会。(8)每学期组织一次课改工作的普遍调研,不定期组织课改工作某一专题调研,每学期召开一次课改经验交流会。(9)举办课改开放活动,发挥《闽北教育》、《课改简讯》和《课改动态》的作用,做好南平市教育信息网和高中学校的挂接,加强交流,实现教育资源共享。(10)不定期对样本学校进行专业支持评估,一年一度对实验县(市、区)课改工作进行评估,对课改优秀成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11)通过组织召开学科研讨会等形式对实验教师每学年进行学科教材培训。对新增实验年级的教师进行岗前滚动式的培训。(12)撰写实验学年度总结报告。3、总结阶段(2009年7月—2009年9月)(1)对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实验情况进行终结性总结,形成实验分析报告,提出完善课程标准、修订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2)对高中新课程下的各项教育教学制度进行修订、完善。(3)总结新课程实施的基本做法和经验,为后续年级的新课程实验提供经验。(4)总结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基本经验,撰写总结报告。(5)总结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撰写总结报告。(6)对新课程改革的各项教科研成果进行总结鉴定,编辑出版《南平市课程改革教科研成果荟萃》系列丛书。(7)召开课程改革总结表彰大会,对课程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总结表彰。主题词:教育课程改革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