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5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09〕11号
有效性:有效
南政办〔2009〕1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开展政府环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举措,是衡量各级政府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南政办〔2008〕145号)的部署,市政府组织环保、建设、卫生、国土、畜牧等有关部门,于今年1月份对2008年度各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得分情况。这次考核分共性考核和专项考核两个部分,包括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业污染防治、空气和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有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等内容;合计标准分:延平、浦城、顺昌为140分,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光泽、松溪、政和为130分,最终评比结果折合为百分制得分。经考核组认真细致的工作,2008年度10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排序及得分是:邵武97.8分、建阳97.2分、武夷山96.4分、浦城96.1分、光泽95.8分、延平区95.4分、建瓯95.1分、政和94.0分、顺昌93.9分、松溪92.4分,各项评比得分详见附表。二、考核总体评价。考核认为,2008年度,10县(市、区)政府都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环保工作,全市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以上的水平。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县(市、区)之间环保工作不平衡,有些工作还未落实到位。如各地医疗废物收集、交接、运输、处置还不够规范与完善,一些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还不够稳定,延平、光泽、松溪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相对滞后,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等市环境监察大队未达省上标准化验收,光泽、松溪、政和环境监测站还未通过计量认证等。三、今后工作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责任重大。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这次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组织整改,补缺补漏,为迎接省上对我市2008年度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做好准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抓紧抓好各项环保工作,为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附件:2008年度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二○○九年二月十一日2008年度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总量减排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情况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业污染防治与固体废物处置空气与水环境质量情况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建设项目和生态保护情况SO2COD污水垃圾123123123123123标准分10105553.2424442262433延平区9.59.5555323.423.744226240.53邵武市9.51055532423.7442262433武夷山9.89.855532223.7442262433建瓯市9.59.545532223.6442262433建阳市1010555323.423442262433光泽县9.59.5555323.423.744226240.53顺昌县9.59.5335323.413.644226241.53浦城县8.58.555532223.5442262433松溪县9.89.542532423.344226240.53政和县9.59.554532223.744226241.532008年度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续表环境监管情况公众参与情况专项考核实际得分合计折合为百分制得分123畜禽养殖治理情况区域环境问题整治12扣分30分(每项10分)标准分22610151510140延平区2261015158133.695.4邵武市224101515127.297.8武夷山224101515125.396.4建瓯市224101515123.695.1建阳市224101515126.497.2光泽县225101515124.695.8顺昌县22610151510131.593.9浦城县22610151510134.596.1松溪县224101515120.192.4政和县224101515122.294.0主题词:文秘工作环境保护△考核通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