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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规〔202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南政办规〔20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当产业项目、经济增长速度与生态环境发生冲突时,宁可放弃项目,宁可速度降下来一些,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做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等生”,推动“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地。一、从严执行产业准入1.明晰产业定位。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要围绕培育与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五个一”等生态优势产业和“3+4+5”重点产业集群,进一步梳理完善符合当地发展的园区产业规划,明确每个园区的产业定位。坚持“规划引领、源头管控”,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杜绝不符合规划的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2.强化清单约束。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省上相关规定以及《南平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及其工艺、设备目录(试行)》要求的基础上,细化完善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入园负面清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结合新梳理的园区产业规划,进行园区规划修编并通过环评审查,为新一轮“三线一单”调整做好准备。要强化属地责任,认真落实清单要求,提升约束效力,避免产业项目与生态环境发生冲突,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搞速度式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二、从严把控项目落地3.在项目招引上把关。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抓好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发展精深加工及配套产业,持续推动绿色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在洽谈、考察中,要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把好第一关,做到关口前移,避免“捡到篮子就是菜”。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合预审机制,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用林用地、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条件进行审核审查,精准提出意见建议。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不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标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再签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4.在审核批准上把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耕地保护,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厉行节约集约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总量控制等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企业投资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的项目,按照核准权限实行分级核准管理;企业投资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由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实行属地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5.在清洁生产上把严。新、改、扩建项目对标国内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开展节能审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项目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管理规定,对“两高”项目分类实施核准或备案,按审批层级强化审核要求,重点审核审查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安全性,清洁生产水平和能效水平等,严控“两高”项目,不能成为高污染产业、高耗能产业的转移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三、推动企业转型升级6.支持传统企业绿色转型。坚持绿色化发展理念,充分运用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赋能,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降耗、减污。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建立绿色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库,实施一批节能减排绿色改造项目,对改造后年节能量1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和园区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围绕绿色转型需求,用好绿色金融资金池,服务企业积极争取技改设备奖补、“技改贷”“绿色转型贷”等省、市政策。(详见附件2)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7.促进特殊行业改造升级。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以及存在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低、能耗高的企业,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列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企业技改设备投资奖补、技改项目融资贴息等政策支持。对未达要求的,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取缔或关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四、提升环境配套设施8.完善设施建设。要抢抓申请专项债窗口期,积极谋划涉及园区环保、安全的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深入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打造低碳园区。全面落实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加大园区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固废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投入,配套大气、水检测预警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快5G基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智慧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9.健全管理体系。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建立、完善集污染源监控、工况监控、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园区的项目承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专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团队,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五、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10.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现有企业环境监管,完善企业信息库,加强所备案项目的跟踪检查,做好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对符合纳入强制信用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对存在问题的应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查处。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突出重点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红黄牌警示、点对点通报和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等方式,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淘汰。重点加强对铸造、冶金、建材、化工、造纸、印染等相关行业项目的现场核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12.提升服务效能。要成立项目审批服务专班,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实行“五员一体”(咨询员、指导员、代办员、协调员、监督员)服务机制,通过提前对接、联合踏勘、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全程网办等多种方式,对产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帮代办等服务,能快则快,避免企业在审批过程中走弯路,确保项目快速落地开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件:1.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入园负面清单2.全市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路径附件1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入园负面清单一、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园区1.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禁止扩建、新建可能对水体造成重污染的项目;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的涉气项目。2.电子、机械制造类产业禁止含电镀工艺的项目。3.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二、南平工业园区1.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前端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退城入园项目除外)。2.禁止引进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器件的前端工序、印制电路板制造等高耗水行业(退城入园项目除外)。3.禁止引进排放剧毒物质的电子光电企业(退城入园项目除外)。4.禁止引进新增区域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的产业(企业内配项目及退城入园项目除外)。5.禁止引进有色金属冶炼项目,退城入园、与主导产业相关及其他行业项目(如废弃资源回收利用)上下游产业链的项目除外。6.禁止引进专业印染行业,退城入园企业除外。7.制浆项目仅限退城入园企业。要求在退城入园过程中,做到增产不增污,乃至增产减污。除造纸配套的化学品制备外。8.禁止引进医药及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项目。9.禁止引进屠宰项目(退城入园企业除外)。10.禁止引进粘土砖制造项目(利用矿山覆土、建筑弃土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制造空心砖绿色建材类项目除外)。三、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1.严格控制引进不属于C26类别的且不属于主导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项目;禁止引进新增排放第一类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严控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2.禁止引进干粉等非化工企业;限制新建溶剂型涂料(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除外)。四、荣华山产业组团1.禁止引进单一的传统黑色铸造项目。2.禁止引进金属冶炼和压延业中落后工艺、设备项目(资源回收利用的除外)。3.机械电子产业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为主的工业项目。4.轻工轻纺产业禁止引进印染、制革、电镀等重污染项目。5.严格控制传统(油性)合成革生产总量,不再新引进合成革生产企业(水性无溶剂合成革除外),禁止引进皮革原料化工生产等其它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企业。6.食品产业应严格控制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五、延平工业园区大横产业区1.禁止引进排水量大、污染重、风险大的项目。2.禁止引进排放有毒物质、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应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3.禁止引进电镀工序、禁止引进排放剧毒物质的电子光电企业。4.禁止引进VOCs排放重点企业。5.禁止纺织服装与服饰业引进印染工序。6.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仅允许汽车休闲小镇配套的汽车拆解项目入驻,拆解后不对发动机等五大总成进行进一步拆解、破碎等工序处理,直接当成成品外售。7.物流仓储禁止引进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8.禁止引进排放重点监控重金属废水的中药制造项目。六、建阳经济开发区1.禁止建设排放含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废水的项目,严格控制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磷废水的项目。2.竹木加工产业禁止建设植物浆制造项目,禁止建设制胶项目。3.禁止建设电镀项目,禁止建设铸造项目。4.卫生材料制造产业禁止建设印染项目,禁止建设药品生产项目。七、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1.园区除承接金石氟业项目退城入园,及其配套下游化学品项目外,不再引进其他氟化工项目。2.禁止引进农药制造等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项目;限制新建溶剂型涂料(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除外);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电镀企业;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为主的项目。禁止引进农药、化学药品制造等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项目。八、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1.禁止引进排放含重金属水污染物、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严控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2.机械电子行业禁止引进含电镀等涉及重金属污染因子的项目;禁止引进铅酸电池项目。3.纺织服装类禁止引进含印染、皮革鞣质等涉及难降解有毒有害化学品及重金属污染因素的项目。九、邵武金塘工业园区1.禁止扩建、新建电镀等可能对水体造成重污染的项目;禁止新上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2.原则上不再新建氢氟酸、氟盐等初级产品生产线(自用氢氟酸生产、以消纳园区废酸等废弃资源为主的氟盐等初级产品生产的项目除外);园区内氢氟酸、氯气等基础化学原料生产项目应做到园区内消纳为主,氢氟酸禁止销售、外运至金塘工业园外的企业;禁止建设非自用氟氯烃项目。3.机械制造产业禁止引进含电镀工序、磷化工序、印刷电路板等项目;纺织产业禁止引进印染等废水量大的项目。十、建瓯工业园区(莲花坪工业园、城东工业园、丰乐工业园)(一)建瓯工业园区莲花坪工业园1.竹木加工配套的制胶工序生产的产品仅供项目自用。2.农产品加工产业禁止屠宰项目。(二)建瓯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1.禁止引进农药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产业入园,严格控制林产化工、日用化工等水重点污染行业入园。2.机械制造产业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电镀企业(不含机械制造业配套表面处理工序,但要求做到重金属零排放);禁止引进前端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器件的前端工序、印制电路板制造等高耗水行业;禁止引进排放剧毒物质的电子光电企业。3.禁止引进以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为主的项目。(三)建瓯工业园区丰乐工业园1.食品加工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产业禁止引进含动物油加工项目,严格控制新增引进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生产项目。2.机械电子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有毒有害持久性污染物项目;禁止引进电镀或含电镀工序的生产企业;禁止引进含石英砂冶炼、工业硅冶炼、高纯硅冶炼、硅锭制作、硅片切割、制绒、扩散、刻蚀等工艺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3.新材料产业禁止引进化学制浆等涉及化学变化造成水污染严重的林产品加工业。十一、顺昌工业园区1.禁止引进排放一类重金属、有毒有害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严控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2.光机电产业除现有企业外,禁止引进带有使用氢氟酸项目或有毒有害原料的工业项目。3.食品制造产业禁止引进有化学反应发生的食品添加剂制造业项目。4.家具产业严格控制产生大量高浓度有机废水以及资源消耗型项目。十二、顺昌金山新材料产业园1.除退城入园项目及为园区内配套的氢氟酸项目外,不得新建供应园区外企业的氢氟酸、氟盐等初级产品项目,禁止建设非自用氟氯烃项目。2.除榕昌化工迁、改扩建项目及为园区内企业配套的烧碱项目之外,园区内不再新建其他烧碱生产项目。3.禁止引进涉及光气的项目;除产业链下游农药中间体以外,禁止新(扩)建农药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十三、浦城工业园区1.轻工轻纺禁止引进制革、印染、植物制浆造纸等行业。2.电子行业禁止引进印制电路板等污染较为严重的项目。3.禁止引进化工、农药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十四、福建浦城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1.禁止引进排放第一类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引进以氮、磷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不得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的产品。2.禁止引进化学全合成制药项目。3.禁止硫铜矿制硫酸项目和铜精粉萃取制铜项目,限制硫铁矿制酸项目。十五、光泽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十六、光泽金岭工业园区1.竹木复合材料加工企业制备胶水仅限于自用。2.机械制造禁止引进电镀项目及含电镀工序项目。3.物流区禁止存储危险品散货。4.退城入园企业也应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或是无污染、轻污染型企业。十七、松溪经济开发区1.禁止引进单一的传统黑色铸造项目。2.禁止引进金属冶炼和压延业中落后工艺、设备项目(资源回收利用的除外)。3.食品加工业限制引进以排放氨氮为主的项目。4.禁止以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特征的机械电子企业入区。十八、政和经济开发区1.禁止引进单一的传统黑色铸造项目。2.禁止引进金属冶炼和压延业中落后工艺、设备项目(资源回收利用的除外)。3.机械制造禁止引进含电镀工艺的项目。备注:以上入园负面清单根据现行“三线一单”成果和各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梳理提出,不作为新一轮“三线一单”动态调整的依据和约束,今后将根据“三线一单”和各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等最新修编成果作动态调整。附件2全市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路径一、化工类: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使总用能最优化,包括采用节能型流程、优化过程参数(如转化率、循环比、回流比等)和高效分馏塔、换热器、空冷器、压缩机等节能设备,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采用先进的环保设施,对废气、废水和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循环利用,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二、铸造类:所使用的高耗能设备(包括变压器、锅炉、电动机、风机、水泵和空压机)对标I级能效或节能评价值,限期退出低于能效限定值的高耗能设备,立即淘汰类高耗能设备。推动现有企业向精密铸造、高端铸造、铝压铸等有色铸造轻量化类项目升级,由普通铸件生产向普通铸件与精密铸件生产并重转型,由单一铸件生产向单一铸件与成套设备生产并重转型,降低单一的传统黑色铸造企业占比。三、建材类:单台电弧炉不低于100吨,主要产品(工序)能效对标标杆水平。加快绿色工艺技术、余热余能梯级综合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能效管理智能化、通用公辅设施改造、循环经济低碳改造等成熟工艺普及推广。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钢铁企业等多方创新资源,重点围绕副产焦炉煤气或天然气直接还原炼铁、高炉大富氧或富氢冶炼、熔融还原、氢冶炼等低碳前沿技术,以及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与装备开展攻关。四、冶金类:主要产品(工序)能效对标标杆水平。推广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提高余热自发电率、优化用能结构、钢化联产等技术,加快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围绕合金铝型材、轻量化车厢用等领域,发展高附加值铝材延伸产业链,有效降低能耗强度。五、水泥类:主要产品(工序)能效对标标杆水平。推广应用窑外分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富氧燃烧技术、辊压机终粉磨技术、第四代篦冷机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实施预热器降阻、分解炉分级燃烧、大功率拖动电机变频、高温风机智能换热等节能改造,实现“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型,提升能效水平。六、合成革类:推广无溶剂合成革制造技术和水性合成革制造技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生产。利用园区集中供气,减少传统能源消耗和锅炉尾气排放。加快实现DMF低温萃取回收技术及装备的产业化应用,有效消除传统工艺的废气排放。七、造纸类: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高、中档生活用纸等短线产品,加快低档印刷书写纸、包装纸及纸板等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竞争能力。促进清洁化生产,积极开发和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检控技术,对新、改、扩建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全过程控制、防治污染。八、印染类:要按照工信部《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要求,提高生产自动控制水平,主要工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推广高效短流程前处理,采用低浴比、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九、竹木类:推动竹木材加工由初级产品向终端产品、由低档产品向高档产品发展,加大环保投入,新建废水收集和锅炉废气除尘设施,从区域性集中供热、环保颗粒燃料完全取代污染较重的燃煤锅炉,加强除甲醛设备、除尘设备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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