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政策文号:南政综〔2017〕7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2〕157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和任务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是深化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是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基本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确保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协助落实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做好破产、拍卖、兼并等企业主体消失后的退休人员和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退休人员的管理;建立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和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和公益性活动;发挥退休人员专长,为社会发展服务。二、工作机构与人员编制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县(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原则上应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规划、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2.街道(乡镇)要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党政班子成员兼负责人,按服务管理工作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接收、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及退管档案;定期与社保经办机构交换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有关信息,为退休人员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发放提供依据;组织退休人员学习和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和公益性活动;组织社会力量和退休人员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退休人员开展重点帮扶和互助互济活动;发挥退休人员专长,为社会发展服务。三、经费渠道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各县(市、区)退管办不再收取或预留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2.居委会开展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经费,由当地财政适当补助。3.上级拨付的退管补助经费和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的退管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四、活动场所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开辟各种老人活动场所,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学习和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的阵地。各街道(乡镇)应对已有的活动场所或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利用,充分保证有足够的办公与老人活动场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后,其非经营性活动场所,由国资部门与社区服务(或退管)机构共同协商并上报同级政府研究同意后,划拨给街道(乡镇)退管站管理和使用(部分无法划拨的也可以作为企业、社区共用活动场所)。在城区进行住宅小区建设时,应把社区服务活动场所纳入开发建设规划。五、管理方式企业退休人员按居住地移交至相应的街道(乡镇)退管站管理;居住在外地的,移交至企业所在街道(乡镇)的退管站管理。在具体办理移交手续时,企业应与街道(乡镇)退管站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明确相互责任。实行社会管理服务后,企业职工新办退休时,应按规定移交至退管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时,其党员的组织关系应随同转入所在退管服务机构党组织,参加所在党组织活动。六、为老服务要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事业,提供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对退休人员中的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日常起居有困难的,所在街道(乡镇)政府应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即通过“志愿者服务队”、“家庭服务员队伍”等形式进行帮扶,实行无偿服务。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福利院、托老所、老年人公寓等,为退休人员提供有偿和低偿服务。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可由社保机构因地制宜地实行直接发送养老金。七、职责分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县(市、区)、街道(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2.民政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事业。3.财政部门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预算的落实。4.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基层组织机构、场地、设施等资源优势,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开展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开展退休老人文化娱乐活动,促进五个“老有”方针的落实。5.国资部门负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场所划拨街道、居委会退管机构管理的手续。6.城市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当地退休人员活动场所、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等社区助老扶老设施规划建设。7.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退休人员中的积极分子的作用,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机构。八、基本要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街道“两个文明”建设活动。各县(市、区)在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11月3日市政府印发的《南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南政〔2001〕综311号)同时废止。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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