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政策文号:南政综〔2011〕166号
有效性:有效
南政综〔2011〕16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的批复政和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请求审批政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的请示》(政人综〔201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政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南平市规划局的技术审查意见。二、同意你县的城市性质为:县域中心,发展绿色经济为特色的生态休闲城市。三、同意《总体规划》界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东峰村和东南涧,西至松源村,南至林屯村,北靠熊山,规划区范围用地总面积约33.89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格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城市人口规模近期为7.7万人,远期为9.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近期控制在7.51平方公里以内,远期控制在9.95平方公里以内。四、原则同意你县“一城二组团”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结构。中心城区要优化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控制城市开发建设的强度,降低建筑密度及人均占地面积,改善环境,重视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建议重点是优化中心城区、加快发展西部组团,完善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优化城镇职能分工和生产力布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大中心城区路网密度,加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规划控制和管理,加强中心城区与“二组团”及外围网络的交通联系。搞好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建立以防洪、排涝为重点并包括抗震、人防、消防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六、强化城市绿化环境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和县山水自然资源优势,处理好山、水、城的关系。要加强沿溪两岸的规划控制和管理,七星溪两岸地带应进行重点绿化美化,把沿溪两岸建设成为城市的重要景观轴线。要重视城市设计,搞好城市体型、空间环境和城市景观的组织和设计,控制好城市重要节点的视线走廊,要把城市周边的自然景观引入市区。要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系统,使城区周边的山体绿化与城区绿化连为一体,使山、水、城有机相融,塑造具有良好形象特色、和谐宜人的现代化山水城市。七、强化环保措施,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加强水源的水质保护工作,综合治理污染源,保护好自然山体植被,规划好城市生态环境用地,努力创造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水体清洁、安静舒适、生态平衡的城市环境。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政和县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城市设计。要加大《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改变的,必须依法定程序报批。南平市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