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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中心城市学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2008-2030)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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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政策文号:南政综〔2011〕101号 有效性:有效
南政综〔2011〕10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中心城市学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2008-2030)的批复市教育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南平中心城市学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的请示》(南教综〔2011〕15号)收悉。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南平中心城市学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2008-2030)》(以下简称《用地布局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用地布局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学校布局、用地红线。二、预留新布点学校的用地范围,保障老城区学校发展用地需求,是加强中心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和前瞻性工作,也是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保障。规划范围内各项学校建设应符合《用地布局规划》要求和原则。三、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用地布局规划》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特此批复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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