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2006〕综15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已经市政府2006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六月九日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加快南平市城市经济发展步伐,推动南平市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建立和完善与南平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现代流通体系和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按照国家商务部关于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特编制《南平市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相一致:即“一城四片”——中心城区、江南新区、西区新区、大横片区和来舟-王台片区。本次规划重点是中心城区和江南新区、西区新区。第三条规划对象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包括零售贸易业、商品交易市场、餐饮业、批发业、物流配送业,重点放在大型零售业、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3〕83号);3、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4、《福建省城市居住区技术经济指标》DB13—10—93;5、《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7、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闽政〔2002〕31号);9、《南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0、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2004〕综129号);11、《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12、《南平市江南新区总体规划》;13、《南平市西区分区规划》;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根据南平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做大市区,做强产业,做优环境”的要求,以实施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要求为指导,结合我市商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提高商业整体竞争力为主线,壮大商贸流通产业总体规模,拓展经营空间,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发展综合消费,推进体制创新,促进经济增长,逐步建立与南平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既有利于商业发展,又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竞争有序,市场开放的现代化商业网点体系,积极创造一个“有特色的南平,有活力的南平,有竞争力的南平”。第七条规划理念大商贸、大市场、大产业理念。第八条规划原则1、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原则;2、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3、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原则;4、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突出“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原则;5、以人为本、利民便民的原则;6、重视商业经营环境质量,突出地域文化特色;7、发展现代物流业,培养经济增长点。第九条本规划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商贸流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区域内的所有大型的商业网点选址、建设及经营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并对普通中、小型商业网点的选址建设及经营活动起引导作用,对化学危险品类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破坏城市环境的经营网点起规范限制作用。第二章发展战略目标第十条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定位根据南平市的区位商贸发展条件及所处环境,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要求,确定南平市商业发展总体目标定位为:服务闽北、沟通闽东西,连接闽浙赣的福建北部具有重要交通地理位置的现代化区域性商业中心。(二)总量目标1、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规划200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8亿元,年增长12%,2010年达61亿元,2020年达144亿元,同2010年相比年均增长9%。2、人均营业面积经调查2006年商业网点营业总面积33万平方米,人均营业面积将达到0.65平方米(服务人口“一城四片”以及周边乡镇),随着南平市经济的快速增长,特别是拉开城市框架后,江南新区和西区新区的启动发展,至2010年商业人均营业面积规划达到0.87平方米,人均年增长6%,2020年人均营业面积规划达到1.1~1.2平方米,人均面积年增长6%。根据预测:2010年南平市中心城区(一城四片)人口35.0万人,中心城区(一城二片)人口28万人,延平区总人口53.5万人,商业网点营业总面积46.5万平方米;2020年南平市中心城市人口(一城四片)40万人,延平区总人口60.0万人。商业营业总面积69.0万平方米。(三)阶段目标“十一五”期间突出“一城两区”(中心城区、江南新区和西区新区)。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商业体系,初步形成以专业市场为重点与产业相配套的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为实现商业现代化奠定发展基础,进一步确定南平市在闽北商贸中的中心地位。第十一条发展战略措施l将商业作为城市重要的先导产业。l空间布局上向多中心、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总体均衡的方向引导。l发挥商业网点的促进和支撑作用,改造提升老城区网点布局,调整结构,引导大型商业网点向新市区、新城区发展。l引导传统业态向新型业态发展,同时重视共生共存。l严格大型商业网点的布局,实行大、中型网点同便民服务型的中小型商业网点建设并存,保持合理的商业网点规模结构。第十二条规划主要内容本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商业功能区,零售商业网点、商业街、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的布局规划。第三章零售商业网点总体布局和功能定位第十三条规划结构商业网点规划的结构体系为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社区级(含乡镇)商业中心三个等级。远期形成“一主、二副、三十五社区(含十五个乡镇)”的规划布局结构。1、“一主”、即南平市级商业主中心,位于南平城市中心区,汇集南平市的各类商贸业。市级商业中心以商业城至四鹤区域为核心。2、“二副”即江南新区、西区新区商业中心,位于江南新区、西区新区的中心位置,汇集了新区的各类商贸业。3、“三十五社区”即城市人口相对集中(含15个乡镇)的社区级商业中心,包括:梅山、水南、玉屏、安丰、水东、八仙、杨真、横坑、小鸠、安济、洋坑、徐洋、东田、文田——水井窠、后谷、水本、院口、龙溪、虎溪、新建以及延平区所辖的15个乡镇中心。第十四条总体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一)市级商业主中心南平市商业主中心处于南平市城区的中心区,范围包括解放路、滨江路、八一路、马坑路、朝阳路和三元路围合的地域。主中心是由商业城、四鹤两节点商圈及八一路和滨江路两条商业带构成。规划将其定位为集购物、餐饮、休闲、商务为一体的商业服务中心,满足区域内人口及周边县市大众综合购物需求业态以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大型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为主,同时还为消费者提供文化娱乐、金融、商务、餐饮等方面服务,满足消费者各层次、各方面大众消费需要。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近期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远期营业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以上,商业中心向其周边外延扩展。规划发展思路为:调整结构,提高档次,整合规模,促进业态转变。调整街区内的商业结构,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增强商业的聚集度,提高竞争力;整治街面店面,提升档次,美化购物及休闲的环境。(二)市级商业副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共两个,其主要功能是就近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商业服务,分流市级商业中心部分职能,缓解老城区交通、环境压力,与老城区形成功能互补。1、江南新区商业中心:位于江南新区夏道片区夏道公园附近,其南起徐洋路北至九越路,西起文夏路东至德秀路,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高档消费区。网点面积将达12万平方米,集会展、商务、休闲、高档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新兴商业中心。业态以摩尔商业城(ShoppingMALL)、综合百货、大中型超市、专卖店、专业店为主。2、西区新区商业中心:位于西芹水本片区水本江心岛两侧,以规划34米的主干道为轴线,汇集西区新区的零售、餐饮、娱乐等功能,带动西区的发展,服务于新区及周边乡镇,以满足区域内人口的消费需求为主的商业副中心,网点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并作为老城区部分功能的补充。(三)社区级商业社区级商业主要服务对象是社区常住人口,以经营日常用品为主,业态以小型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餐饮店为主体,其经营规模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执行。根据南平城市现状社区布局情况,结合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西区分区规划。南平市中心城区、江南新区和西区新区将设置三十五个社区级商业中心,网点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第四章零售网点规划第十五条规划思路1、城市中心区内改造提升大型百货商店,发展大型综合购物中心;2、有序发展综合超市;3、合理发展大型专业店;4、商业发展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第十六条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规划设置大型零售商业网点总数25个,分布于中心城区、江南新区、西区新区。1、中心城区(市级商业主中心):设置大型零售网点总数11个。近期(“十一五”期间):(1)综合购物中心1个,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位于文化广场处。(2)大型百货1个,面积均为5000平方米以上,位于商业城地段。(3)大型超市4个,面积均为5000平方米以上,分别位于四鹤,八一中路、马坑路等地段。(4)大型专业服装店2个,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位于商业城、四鹤地段。(5)大型家电等专业店3个,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位于商业中心外延扩展地段。远期:进一步整合完善,扩大规模。2、江南新区(商业副中心):设置大型零售网点总数8个,近期(“十一五”期间):小鸠组团启动建设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1个。远期:(1)规划设置会展中心1个,面积45000平方米,位于文夏路和九越路交叉口。(2)规划摩尔商业城(ShoppingMALL)1个,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位于德秀北路东侧。(3)大型专业店3个,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新区中均衡分布。(4)大型超市2个,面积均为5000平方米以上,分别位于德秀北路西侧和德秀中路东侧。3、西区新区(商业副中心):设置大型零售网点总数6个。近期(“十一五”期间):官沙田组团启动建设大型超市1个,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远期:(1)中型购物广场1个,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位于江心岛左侧。(2)大型超市1个,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位于水本中路北侧。(3)大型专业店3个,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位于西区往中心城区方向的西溪两岸。第十七条小型零售商业网点设置原则小型零售商业网点设置根据市场经济原则放开发展,在放开发展的同时,对主要商业街道实行功能定位,引导发展,鼓励同类网点相对集中经营,引导城市区域功能分区,限制发展部分不利于城市环境整洁美化、交通秩序安全等经营网点,逐步规范城市周边和专业市场内设点经营。老城区:1、滨江路(水南大桥——玉屏山大桥)——商务、金融、休闲购物街(诚信商业街)。外侧鼓励发展休闲茶楼、诗社、棋牌楼等文化休闲设施;内侧鼓励引导发展商务、金融、休闲购物、即食餐饮、娱乐网点。限制发展钢铝材、石板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限制发展瓷砖、给排水管材、板材、线材、大型灯饰、大型洁具等装修材料;限制发展工业原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限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水南大桥至南平大桥、玉屏桥至水东桥路段发展原则同上,但五金、机电设备不做限制。2、解放路——品牌专业街。鼓励引导发展床上用品、医药、办公用品、图书、小型家电专卖店。限制发展钢铝材、石板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限制发展瓷砖、给排水管材、板材、线材、大型灯饰、大型洁具等装修材料;限制发展工业原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限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3、八一路、中山路、新建二路——综合购物街。限制发展钢铝材、石板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限制发展瓷砖、给排水管材、板材、线材、大型灯饰、大型洁具等装修材料;八一路限制发展工业原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限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4、商业城——服装、餐饮商业圈。鼓励引导发展各类服饰、皮具专卖店,引导发展中型餐饮、风味小吃、快餐店和娱乐场所,天河巷为精品服饰专卖街,鼓楼街为日用小商品街。限制发展钢铝材、石板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限制发展瓷砖、给排水管材、板材、线材、大型灯饰、大型洁具等装修材料;限制发展工业原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限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5、朝阳路、三元二路——服饰、家电、精品街。鼓励引导发展精品家电、服饰品牌专业店。限制发展钢铝材、石板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限制发展瓷砖、给排水管材、板材、线材、大型灯饰、大型洁具等装修材料;限制发展工业原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限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6、马坑路——综合购物街。限制发展钢铝材、石板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限制发展瓷砖、给排水管材、板材、线材、大型灯饰、大型洁具等装修材料;限制发展工业原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限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江南新区、西区新区:江南新区、西区新区新建街区,小型零售网点建设规划按本文本第五章商业街定位原则引导发展。工业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化学危险品经营网点等只能在经许可的专业场所内设点经营。第十八条老城区改造步骤“十一五”期初,危险化学品经营网点进行整顿规范,进入专业场所经营;“十一五”期间,限制发展的经营网点逐步整顿规范迁移到专业场所经营;老城区加大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力度,严禁占街为市,并在“十一五”期间整顿到位。第十九条化学危险品经营网点设置原则对于化学危险品经营网点设限设置。危险化学品类的——油漆、涂料、染料、胶粘剂、化学试剂,以及农药、化肥等不允许在市中心区两桥(水东桥、新大桥)以内和居民社区内设置。江南新区、西区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网点只允许设置在经许可的专业市场内集中经营。第五章商业街规划第二十条指导思想遵循现代商业街(区)的发展和建设规律,注意规划的整体协调和适度均衡,适宜居民购物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的重要商业景观和场所,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促进全市商业繁荣。第二十一条规划思路1、商业街(区)布局要注重处理好与公共设施的关系;2、注意美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街(区)文化品味;3、实行商业街(区)发展的错位经营。4、注意向商业街区的网络化、体系化发展,结合南平城市中心区道路系统完善工程的实施进程,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和交通组织。第二十二条商业街规划本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以下9条商业街:近期(“十一五”期间):老城区:重点改造提升江滨路(天河巷至朝阳路路段)传统商业街,并作为诚信商业街建设;马坑路世纪星城商业步行街;溪源庵旅游综合街。1、江滨路(天河巷至朝阳路路段)诚信商业街:规划在合理解决交通问题前提下配套相应的景观、休闲设施,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商品档次、丰富商业服务业态和改造环境方面下功夫,发展成为集文化、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商业街区,体现完整的历史脉络和民族商业气息。2、马坑路世纪新城步行商业街:突出市场整体的特色化和单个经营项目的精品化为特点,打造集美容院、酒吧和品牌服饰为一体商业街,建成南平的休闲购物街。3、溪源庵旅游、民俗、风味小吃、休闲购物街——溪源峡谷:规划设置旅游综合服务,民俗文化推介、演绎,茶道茶艺表演,闽北风味小吃,土特产、工艺品购物,娱乐休闲场所。溪源庵旅游景区是“南平人民后花园”。旅游、休闲、观景、避暑度假场所。风景区商业网点建筑风格必须与景观相协调,新开发景点必须与商业服务网点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风景区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统一安排在景点外围,景点内开设商业服务网点要加强环境保护。江南新区、西区新区:皆为新建街道,高起点定位。1、朱熹路沿江商务观景街:沿江过境道路,交通干道。八仙路段和夏道路段沿江商务观景街,规划设置商务办公系统、星级酒店、高档观景餐饮业。中段为南江滨公园,园内规划设置茶文化一条街,集休闲、观景、茶道茶艺、茶文化推介和茶叶销售为一体,形成品茶、购茶、赏茶为特色的茶文化休闲消费街区。2、李桐路休闲商业街:李桐路西段文化长廊街区,规划设置文化体育用品、古玩字画、工艺美术品专业街区。设置业态有古玩字画、工艺美术品店,书店、书吧、各类文具、文化用品、休闲性运动性服装、鞋帽、饰品、各类体育器材等。李桐路中段时尚品牌街,商业形态为沿街时尚精品铺面,设置各类时装、钟表、鞋帽、珠宝首饰等品牌专卖店。李桐路东段特色美食街,以连锁的品牌餐饮为核心,集合各地的特色餐饮、小吃为一体的美食街。3、八仙步行异国风情街:规划设置主题餐厅、咖啡厅、茶座、西餐厅、书吧、酒吧等网点,以特色连锁、品牌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以沿道景观为依托,注入异国风情及格调,塑造一个集“休闲、购物、游玩”为一体的风情步行街。远期:规划建设江南新区和西区新区商业街总数3条江南新区:文夏路精品综合商业街、徐洋路美食一条街。1、文夏路精品综合商业街:规划以文夏路商业建筑为依托,结合夏道公园景观,发展成为精品购物的综合商业街。业态以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摩尔商业城(ShoppingMALL)、大型百货、专业店、品牌专卖店为主。两侧附近的平行道路规划为综合商业步行街。2、徐洋路美食一条街:依托闽北风味特色小吃、土特产,在徐洋路形成街长800米美食特色街。西区新区:水本新路步行商业街:结合新区的建设,在水本新路形成街长1000米的步行商业街,发展成为集文化、购物、游览、休闲为一体的商业文化区,体现现代商业气息。第六章专业批发市场及物流园区总体规划布局第二十三条批发市场规划思路1、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应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在城市中心区外围的城市环线、交通主干线布局。2、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布局应做到相对集中和有机分散相结合。3、综合考虑现状基础、历史传统和发展前景,对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对城市交通、形象及群众生活无干扰或干扰较小的批发市场,应予以保留。4、鼓励同类批发市场进行多形式的联合,对性质一致,区位相近、有一定发展前景但规模较小的市场进行整合,统一、集中布局在同一地段。5、加快亿元市场的培养和发展,在抓好现有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培育建设一批家居建材、装潢、汽车交易、汽配交易、工业品交易、农产品交易、综合交易等有辐射力的专业批发市场。6、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要同当地的主导产业、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的发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辐射带动功能的集散中心。第二十四条批发市场及物流园区总体规划布局专业批发市场及物流园区共三个:城区东部的东岭商贸流通走廊(南平新大桥至后岭下的316国道两侧),城区北部的黄墩至大横205国道地段(大横绿色产业园区),城区西南部西区新区。城区东部的东岭商贸流通走廊为日用小商品、农副产品(水果、蔬菜)、建材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城区北部的黄墩至大横205国道地段为建材专业市场和工业品物流基地;城区西南部西区新区为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第七章专业批发市场及物流园区规划第二十五条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规划1、东岭商贸流通走廊功能定位:以完善城市功能,发展流通产业为目的,大力发展各类农副产品、日用品、建材物流和专业市场。东岭商贸流通走廊设置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集散中心5个。近期(“十一五”期间):(1)完善东岭农副产品配送、蔬菜水果专业批发市场建设(2)完善东岭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建材专业市场建设。(3)东岭商贸流通走廊末端(炉下)废旧物品回收专业市场1个。(4)完善建设东岭日用消费品物流集散中心1个。(5)建设东岭家禽屠宰基地和交易批发市场1个。远期: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功能。2、西区新区功能定位:以完善城市功能,发展流通产业为目的,大力发展以生产资料为主的物流和专业市场。西区新区建设专业市场和物流集散中心4个。近期(“十一五”期间):(1)建设沙溪口汽车、汽配专业市场1个,功能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及汽车文化展示于一体的多元化汽车市场。(2)建设长沙药品物流集散中心1个。(3)建设粮食集散中心1个。远期:规划建设生产资料物流集散中心1个。3、大横绿色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以完善城市功能,发展流通产业为目的,大力发展以工业品、建材、装饰材料为主的物流和专业市场。大横绿色产业园区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3个。近期(“十一五”期间):(1)完善、建设黄墩——常坑建材专业批发市场。随着现有大型建材市场的初步形成,带动黄墩片区建材、装饰材料业态的快速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建材、装饰材料1条街。(2)启动建设大型的以本地名优产品、特色产品为主导的和为本地主导产业服务供应原辅材料的工业品综合交易市场1个。远期:建设康石物流集散中心1个。第二十六条机动车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机动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为避免过度恶性竞争,规划区内只许可建设2—3家机动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区域设置在东岭商贸流通走廊、城区西南部西区新区和环城路。机动车二手车交易店铺必须进场开设。第二十七条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发展措施1、进一步放宽用地政策。把专业市场建设作为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配套设施工程,尽可能把城市用地具有交通区位优势的土地作为流通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优先用地。2、进一步放开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主体。3、避免过度重复建设,防止恶性竞争。对已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并具有一定饱和程度的专业市场不再重复建设新的同类专业市场。4、加大专业市场扶持和培育力度,采取市场引导、行政推动、规划规范的办法,促进专业市场的健康发展。第八章实施措施第二十八条加强市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流通秩序。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要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通过有效规划,促进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有效发挥。第二十九条加强规划管理,本规划作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子规划与城市总规互补,促进商业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引导不同商业街区、不同业态的数量和规模等进行合理配置,对各商业功能区的大中型商业服务设施进行定点、定量、定性分析,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市流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土地、规划、工商、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实施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需求,突出发展重点,按照各具特色,结构合理,适度超前,便民利民,保护环境,美化城市的原则,规范和引导商业网点的建设。第三十条建立评审制度,规范大型商业网点和大型专业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对新建、改建、扩建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项目,实行项目报备制度。二是对新建或改扩建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实行报备,规划之外的由商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准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把关。第三十一条加强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环境。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对市级、副市级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进行道路、停车场等整体环境的改造,完善综合配套设计,改善发展条件。建立公益性的商业信息系统,定期发布行业发展的重点指南和市场趋势的宏观信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立消费信贷服务机构,促进信贷消费发展。加强商业行业协会建设,增加协会的协调、服务作用和行业自律能力。第三十二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完善商业基础设施。对重要的商业基础设施,如重要商品的储备设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性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市场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实行政策性倾斜。加快重点商业街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改造,改善交通和环境条件。加紧现代化大型物流配送区的规划,构筑平台,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多方投资建设,为建立物流配送区创造基础条件。第三十三条加强“条块”协调,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市和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商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通报落实商业网点规划情况的协调机制,确保商业网点规划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加大规范整顿市场力度,制定相关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划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规划根据发展需要可进行必要的修编和调整,修改内容需报市政府审批。第三十五条本规划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商贸流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二○○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