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2006〕综9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近年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与要求,我市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现就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地化解林区各类矛盾,调动林农以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和发展林产加工业的积极性,促进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二、目标与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年基本完成、两年完善提高”的总体部署,2006年至2007年,在继续强化集体林权改革的同时,要配套完善新型的林政管理体系、支撑体系、服务体系和自治体系,实现林业发展、农民增收、林区稳定的目标。主要任务有:(一)林业服务中心建设。2006年要完成县级林业服务中心建设;2007年要完成重点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县(市、区)与乡(镇)二级服务网络,为林农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林业数字化管理。2006年要完成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服务联网,实现在网络上申报、审核、审批、办理采伐证和运输证等工作,办证率要求达到100%;2007年要把林业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及有关林业企事业单位联入林业专网,实现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三)林业投融资改革。2006年全市要新增融资额6000万元,其中以林权抵押的小额贷款要求占30%以上;2007年全市要新增融资额1亿元,其中以林权抵押的小额贷款要求占60%以上。(四)林业自治体系建设。2006年,县(市、区)要组建成立木、竹、笋民间行业协会和林产品流通协会;全市所有乡(镇)成立民间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协会,全市要有30%以上建制村成立分会。2007年,全市要有70%以上建制村成立民间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分会,并延伸到大的村民小组。2006年、2007年每年成立200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家庭、股份、合作示范林场50个。(五)森林经营方案编制。2006年要开展以森林经营简易方案为主的编案试点工作;2007年要推广编案试点工作,推广面要达到50%,按照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把采伐指标分到林权所有者。三、主要措施(一)营造林业发展环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原则,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要建立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有农村工作经验、群众意识强、能够在一线解决问题的干部组成工作机构,安排一块专项经费,负责林业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二要加强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发放传单等形式,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治安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广为宣传,让群众详细了解国家政策法规,依法维权,减少违法上访、无序上访。三要及时排查。各级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四要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涉林问题调解责任的通知》(南委办〔2005〕55号),各级要将调解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五要依法调处。坚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尊重事实、宜粗不宜细,利于稳定、利于发展”的原则,按照《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山林权属纠纷。县(市、区)内权属争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县际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先组织协商,切实协商不成的,申报南平市人民政府处理。(二)推进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尽快成立林地、林木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证林权登记发(换)证这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正常运转。尚未成立县(市、区)森林资源评估中心的,要尽快成立;已经成立的,要提高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可以在林业站设置评估点。要完善林业咨询服务中心,为林农和经营者提供林业政策、林木交易、营林技术、科技推广、加工利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集约经营,提升林业产业效益。林业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集中到林业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依法、简政、便民、竞争”的原则,经省林业厅批准后,林业部门要逐步将规划、办证、验收、运输证发放等委托基层林业站办理。(三)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各县(市、区)林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便民服务。对森林资源流转服务工作,做到信息发布及时、评估服务认真、手续办理严谨,并提供林业投融资服务,办理林权登记、变更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鼓励林农通过林业服务中心交易平台,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实现活立木采伐权转让,中幼林一个轮伐期的抵押、流转或入股合作,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合作经营等交易;村集体林木流转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实行公开招投标,否则不得转让。林业服务中心在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受转让人承担。(四)实现林业数字化管理。数字林业是林业行政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林业科学管理的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尽快正式成立数字林业管理中心,赋予职能,核定编制,核定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确保正常运转,以实现林业管理从传统手工模式向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转变,把林业服务前移到林业站等林业基层单位,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林农,降低林业经营成本,提高林农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五)加快林业投融资进程。各地要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平市林业投融资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05〕226号)要求,完善林业投融资环境,建立健全“银林合作”长效机制。要鼓励、扶持民间林业投融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融资重点面向广大农户,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借款人贷款到期后,6个月内仍无力还款时,其抵押物按评估价值依法转为放贷人或担保人所有,由林地、林木权属登记管理中心依法给予办理林权过户登记手续。利用林权证抵押贷款的森林资源根据农户自愿决定是否评估,对农户要求评估的,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按照“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投保”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保险业务。(六)推进林业自治体系建设。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民间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协会,村成立分会,大的自然村成立小组。引导并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成立的木、竹、笋加工和流通行业协会。鼓励并支持成立家庭、股份、合作林场,农户参与率要求达到80%以上,让分山到户或联户的林农通过联合、入股、合作等方式,逐步实现规模经营,同时防止对山林依赖性强的农户失去林地。要完善协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建成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互相帮助、共同受益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现互助合作、行业保护、自律管理。(七)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各地要根据省林业厅的部署,按经营面积20000亩以上编制经营方案、经营面积5000-20000亩编制经营简明方案、经营面积2000-5000亩编制经营简易方案,积极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改革试点,重点面向均山到户分散经营的林地。要指导农户通过亲情、友情建立联合体、股份合作,通过编制经营简易方案,落实处置权,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加大投入,及时研究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参谋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发改委、财政、农办、人事、公安、司法、民政、金融、物价、信访、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共同把这项造福百姓的实事办好,推动我市林业改革与发展再上新台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