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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政府节能办关于南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工作方案及节能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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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6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综〔2008〕15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节能办关于南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工作方案及节能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重点耗能企业:市政府节能办制定的《南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工作方案》及《南平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南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工作方案市政府节能办一、总体思路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节能办关于福建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及节能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闽政文〔2008〕63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南政综〔2007〕35号)精神,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明确奖惩,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重点耗能企业。(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考核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依据市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南政综〔2007〕35号)确定的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市重点耗能企业中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企业编制的《节能规划》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列入省重点耗能企业的,按省经贸委下达的重点耗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列入市重点耗能企业的,按市经贸委下达的重点耗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对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计分办法详见附件)。(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和未完成(60分以下)4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列入未完成等级(考核计分方法详见附件)。三、考核程序(一)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1月底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办。市政府节能办召集市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监察局、人事局、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监测报告,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每年3月10日前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二)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省经贸委提交上一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经贸委,由省经贸委会同省国资委组织考核。(三)对列入省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由市经贸委组织实施。企业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市经贸委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市经贸委组织以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的评估组,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监测报告,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四)对列入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按属地原则,由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办(市经贸委)。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以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的评估组,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监测报告,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送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节能办(市经贸委)。市重点耗能企业(含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省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评价考核结果由市经贸委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告。四、奖惩措施(一)各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南平市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为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的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二)对考核等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的县(市、区)政府,结合全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其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和授予荣誉称号等,有关部门暂停对该县(市、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的县(市、区)政府,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南平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政府节能办。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由市政府节能办和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和授予荣誉称号,不得享受国家免检等优惠政策,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所在地政府,限期整改。对重点耗能企业中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估结果,抄送国资监管部门。由国资监管部门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五)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市直部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将纳入绩效考评,考核办法另行制订下发。附件:1、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2、省、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计分表附件1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序号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1节能目标(40分)40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6分,完成80%得32分,完成70%得28分,完成60%得24分,完成50%得20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3分,最多加9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2节能措施(60分)5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1、建立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定期公布能耗指标,1分;2、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1分。3、节能目标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1分。4、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1分。5、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1分。320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4分。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的4分,1个百分点以上的2分。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4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的4分,1个百分点以上的2分。3、制定和实施固定资本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4分。4、完成当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8分。410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3分。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4分。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3分。57节能技术进步1、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1分。2、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2分。3、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2分。4、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新机制,2分。610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目标1、重点耗能企业完成任务目标得5分,完成任务目标的90%得4分,完成80%得3分,完成70%得2分,完成70%以下不得分。2、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1分。3、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任务目标得4分,完成任务目标的90%得3分,完成80%得2分,完成70%得1分,完成70%以下不得分。73法律、法规执行1、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2分。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1分。85节能基础工作1、节能监察队伍、机构建设,2分。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加强能源统计力量,1分。3、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1分。4、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分。合计100附件2省、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计分表序号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1节能目标(40分)40节能量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6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2节能措施(60分)5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1、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节能工作,3分。2、设立专职能源管理岗位,1分。3、设立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1分。310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1、将年度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3分。2、制定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办法,2分。3、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和考评,3分。4、实施节能奖惩制度,2分。425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术改造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位于领先水平的得10分,位于先进水平的得5分,位于平均水平以下的不得分。2、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节能技术开发、技术进步,并逐年增加,4分。3、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4、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7分。510执行节能法律法规1、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2分。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分。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2分。4、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分。每发生一起节能违法案件(如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拒绝接受节能监测、检查等)扣1分,扣完为止。610节能管理工作1、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措施,2分。2、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帐,并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3分。3、按照国家标准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并定期检定、较准,3分。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2分。合计100南平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任务分解责任部门1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21.建立本地区的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1分;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2.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1分;市经贸委2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31.节能目标逐级分解,1分;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县(市、区)政府2.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1分;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监察局3.定期公布能耗指标,1分。市统计局3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20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4分;市发改委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分;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3.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4分;市经贸委、市发改委4.完成当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8分。市发改委、市经贸委4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10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3分;市财政局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4分;市财政局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3分。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5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9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2分;市科技局2.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长,3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3.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2分;市经贸委、市科技局4.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2分。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6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81.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含千家企业)当年节能目标,3分;市经贸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县(市、区)政府2.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1分;市经贸委、市统计局3.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得4分,完成80%得2分,不足70%的不得分。市建设局、市统计局7法律、法规执行情况31.出台和完善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等,1分;市政府法制办、市经贸委2.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1分;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3.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1分。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8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51.加强节能监察队伍、机构能力建设,1分;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经贸委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1分;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统计局3.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分;市质监局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分;市经贸委5.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分。市经贸委、市财政局9六大领域节能目标24工业领域:实现"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后三年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50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5家;每年全市50家重点能耗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5%。4分市经贸委建筑领域:实现“十一五”后三年每年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目标;南平市城区自2006年起全面"禁实",粘土多孔砖每年按25%以上递减。4分市建设局交通运输领域:实现“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量4万吨标准煤、公路运输百吨千米汽柴油综合单耗下降到4.8千克,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各类机动车船的能效提高5%。4分市交通局农村领域:实现“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量2.1万吨标准煤;大力发展农村沼气节能技术工程,建设新农村生态家园示范村一个;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能耗农业机械,降低农业机械单位能耗。4分市农业局商业和民用领域:实现“十一五”后三年每年实现节能4万吨标准煤;提高高效照明器具和节能电器应用比例,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等方面的应用。4分市商贸办政府机关领域:实现在“十一五”末全市各级政府机构用能总量比2005年下降20%,“十一五”后三年每年实现市政府机关单位面积和人均能耗同比下降率5%。4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0六大领域节能措施落实情况16制定年度节能工作方案,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检查。4分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贸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领域:对全市50家重点能耗企业监督管理,开展重点企业“三色”节能监管,按季度通报;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和重点节能工程;创建节能示范企业和节能型产业园;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合同管理。2分市经贸委建筑领域: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强化“禁实”、“推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分市建设局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公路、船舶运输组织运力调度和结构调整,提高运力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公路营运车辆、船舶维护和检修管理,加速老旧车辆、船舶的淘汰报废;推广节油驾驶技术、推广新技术、新材料。2分市交通局农村领域:多渠道筹集沼气项目建设资金,加强技术指导,严把治理技术和建设质量关,完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2分市农业局商业和民用领域: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建立重点企业节能降耗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公用建筑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设备试点工作;开展创建“节能店”等节能活动;加快新型装饰材料的推广应用;实施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2分市商贸办政府机构领域:开展政府机构能耗检查,突出抓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改造;加强政府机构绿色采购;推动公务用车节能;开展节约优先,自查互动提高见效节能活动;建立健全政府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2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计100主题词:能源节能考核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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