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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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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综〔2007〕90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四月九日南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精神,以《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制定本规划。一、“十五”期间南平市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一)城市医疗服务较快发展,综合实力得以提升1.社区卫生服务初见成效。全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家,覆盖13个街道、33个居委会,居民39万人。有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被列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医疗服务设施较大改善。南平市第一医院综合病房大楼于2003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35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30平方米,内设14个病区,620张病床、中央空调、中心供氧。南平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于2003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268平方米,建筑面积20857平方米,土建总投资3384万元,内设12个临床科室、350张床位。全市县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在“十五”期间共投入4045万元新建门诊、病房大楼,总建筑面积24452万平方米。3.医疗机构创等达标上新台阶。全市有1所“三乙”综合性医院、5所“二甲”综合性医院、10所“二乙”综合性医院、2所“二甲”中医院、6所“二乙”中医院和1所“二甲”妇幼保健院。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引入ISO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有关机构认证。(二)卫生资源总量增加,卫生服务能力提高1.全市现有卫生机构552个(含个体诊所)、医院、卫生院床位达8081张,千人均床位2.65张,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卫生技术人员0.91万人,千人均卫技人员2.9人、执业医师(含助理)1.32人、护师(士)1人。2.全市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人次数583.72万人次,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从2002年170516人次上升到2005年的194207人次,增长13.9%,县及县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从2002年的53.18%上升到2005年的60.4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从2000年的6.02缩短到2005年的5.29日。(三)初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强化1.加强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全市共投资5988.52万元,用于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实验室装备、交通、通信等,已竣工10个项目,共建业务用房20054平方米,新增设备仪器1576.7万元。2.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市投入4234.45万元建设传染病区及急救中心,已竣工15个项目,新建业务用房面积19799平方米,新增医疗设备仪器、交通、通信工具733.44万元。3.初步建立卫生监督体系。已成立市级和3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全市共有卫生监督员282名。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培训,配置必要设备,提高监督执法水平。4.基本建立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县、乡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提高了疫情报告的时效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动态统计和分析。5.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就。现代结核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101.7%,治愈率90.8%;实现儿童免疫接种率98.1%和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的目标。(四)工作重心下移,农村卫生工作不断加强1.基本完成第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任务目标。全市10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初保合格达标。70%的县(市、区)实现了以乡为单位的初级卫生保健合格达标。2.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武夷山市被列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运行,试点情况良好,符合省上要求。3.基本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合理规划乡镇卫生院,撤消归并一些配置不合理的卫生院。全市目前设121所乡镇卫生院,其中21所中心卫生院,全市乡镇卫生院已上收县(市、区)卫生局管理。4.继续扶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投入资金3909.23万元,新建业务用房面积23595万平方米,已完成50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提高了农村卫生服务能力。5.完成乡村医生的资格认定执业注册工作。全市完成了4042名乡村医生的资格认定和3480名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工作,发放乡医津贴3025人、258.654万元,培训乡医3588人,支付培训经费98万元,空白村卫生所建设经验收合格168个,补助经费50.4万元,完善村卫生所建设,实现卫生所覆盖到全市所有建制村的目标。(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居民主要健康指标。200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0/10万,婴儿死亡率为10.0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4‰,均完成指标任务。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05年以乡镇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含乙肝)接种率95.6%,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219.799/10万,乙肝发病率为85.34/10万,基本完成指标任务。3.妇幼卫生工作。2005年全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3.62%,住院分娩率为98.3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83.6%,基本完成指标任务。4.爱国卫生工作。到2005年,全市已取得1个国家卫生城市(邵武市),6个省级卫生城市(县级),17个省级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村。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2005年10月已通过南平市省级卫生城市的复评,农村改水受益户达96.86%,农村改厕普及率达32.67%,逐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在肯定“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农村卫生院人才缺乏、技术落后、设备简陋;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不够完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农村缺医少药状况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比较突出;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城市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难以稳定,高级人才外流现象比较严重,城市医院举债建设负债经营一定程度存在;重大疾病仍在威胁人民健康。二、“十一五”卫生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指标和发展措施(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奋斗目标,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强化卫生行业管理,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发展目标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以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为龙头的集团化经营模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健全卫生健康教育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市卫生发展。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的综合服务能力,培养现代中药产业,充分发挥我市山区的优势拓展药材资源,大力推进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炮制的发展,积极拓展中医药对外对台交流与合作。为此,我市“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指标:1.妇幼卫生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8.7‰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9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在90%以上。2.疾病控制指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传染性肺结核发病率降至45/10万以下,新涂阳病人发现率在70%以上,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在85%以上,15岁以下儿童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以下,3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小于2.5%,职业病的发病水平稳步下降,年急性职业中毒年死亡人数和年职业中毒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所有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100%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以村为单位实现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3.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到2007年,全省有30%以上县(市、区)达到第二期初保合格标准,2010所有县(市、区)都要达到合格标准,其中50%的县(市、区)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区)的标准。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农村居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率在75%以上。5.卫生资源配置。到2010年全市每千人口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65张,每千人口有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1.3人,每千人口有护士1.1人,每千人口有卫技人员2.9人。6.农村改水改厕。到2010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覆盖率和改厕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70%。7.职业病防治。到2010年,职业病发病率得到基本控制,有害因素企业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厂矿企业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率比2005年提高10%,放射卫生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8.食品卫生监管。到2010年,公共场所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标准,各类熟食摊点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餐饮业、学校食堂有90%以上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9.医院创等达标质量管理。全市2所三级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12所二级综合性医院,8所二级中医院,21所中心卫生院分别达到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评审标准。10.中医药工作。到2010年建设2—3所特色明显,中西医结合优势突出,医院管理规范的现代化中医院,“十一五”期间创建1所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武夷山市)和3所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武夷山市、邵武市、光泽县)。1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完成以下项目:(1)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的组建工作,当地政府配备必要的监督仪器、设备、车辆等;(2)完成全市10所传染病区和10个紧急救援中心的项目建设任务,建成的传染病区面积为9870平方米,床位237张,总投入1910万元。紧急救援中心面积为5570平方米,土建投入660万元,设备总投入1198万元;(3)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建成总面积14000平方米的综合楼及病房大楼,床位达到150张。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2007年全面完成投入使用;(4)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2007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覆盖各县(市、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5)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对农村卫生院进行全面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实现农村卫生院人员、设备、房屋、技术和管理等协调发展。计划投资3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全市121所各类乡(镇)卫生院(其中21所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建设,其中:2006年,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5所中心卫生院及15所一般卫生院房屋、基本设备建设;2007年,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20所一般卫生院房屋、基本设备建设;2008年,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20所一般卫生院房屋、基本设备建设。2009年,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20所一般卫生院房屋、基本设备建设。2010年,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20所一般卫生院用房、基本设备建设。12.扩大卫生服务空间。适应城市建设发展,按照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战略构想,规划建设新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江南新区新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规模为300张床位,体制为民营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计划投资3300万元,进行存量卫生资源的整合及引进社会资金;西区组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规模为200张床位,体制为公立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医院,计划投资2200万元,进行存量卫生资源的整合及引进社会资金;产业集中区医院,规模为200张床位,体制为公立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医院,计划投资2200万元。(三)主要措施1.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卫生事业的职责,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的卫生经费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基本医疗倾斜。2.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地卫生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采取抓龙头(中心卫生院)、建枢纽(一般卫生院)、铺网底(村卫生所)的措施,以市政府“十大工程”公共卫生体系项目建设为依托,以农村公共卫生和中心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实现农村卫生院人员、设备、技术和管理等协调发展。中心卫生院努力形成区域性医疗、预防、保健中心,对周边乡镇的医疗卫生工作起到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卫生院的产科、计划免疫门诊部以及中心卫生院的急诊科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公共卫生、救治和教育四项功能,强化其对村卫生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到2007年基本覆盖我市农村居民,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障;努力推进计划免疫保健、妇女儿童保健补偿、乡镇卫生院职工医疗保险、乡村医生的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把培养重点放在乡镇卫生院院长、全科骨干医生和乡村医生上,培养安心扎根农村的医疗卫生人员。加大卫生支农力度,认真实施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我市“123”工程,鼓励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以多种形式到农村服务,组织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努力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努力解决农民看病贵、就医难的问题。3.创建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要加快城市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建立国有、民营,营利性、非营利性,综合性、专科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多形式、多样化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主权,使其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不断深化和完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分配制度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鼓励和扶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尤其是具有专科特色的卫生服务机构。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进入我市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公立的医疗机构合作办院。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力量举办,鼓励县级医疗机构向社会延伸服务,鼓励一级医院转换职能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构建多样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政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功能,加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4.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抵御突发公共卫生的能力,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市、县紧急救援中心和传染病区项目的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全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基础设施和设备仪器以及人员技术的配套。建立以县(市、区)疾控中心为龙头的城乡联网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城乡疫情直报快捷顺畅,提高突发公共卫生的预警、监测和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力度,努力防治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促进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水平的进一步提高。5.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力争2008年完成市本级、60%县(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完成全部县(市、区)的卫生监督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有设施、有设备、有人员、有技术、有机制。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水平和力度。6.加速发展卫生科教体系。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基础,以人才为根本,提高我市医学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以及乡村医生培训,规范和加强我市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加速医学人才的培养,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带动卫生系统综合实力和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继续抓好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一批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医学重点学科,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养一批以青年为主的省、市级拔尖人才,提高科研水平,努力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积极建立用人、留人、培养人的机制,充分发挥和提升人才第一资源的效应。主题词:卫生规划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南平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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