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综〔2007〕4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6〕81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来舟镇蛟湖村集体土地4.7461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生产项目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延平区来舟镇蛟湖村。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被征地单位延平区来舟镇蛟湖村。被征收集体土地4.7461公顷(71.19亩),地类为水田0.4734公顷(7.1亩)、园地1.871公顷(28.06亩)、林地1.5775公顷(23.66亩)、交通运输用地0.2644公顷(3.97亩)、未利用地0.5598公顷(8.4亩)。1、征收水田的7.1亩的征地补偿费合计187604元:⑴土地补偿费标准:1051元/亩×10倍=10510元/亩⑵安置补助费标准:1051元/亩×15倍=15765元/亩⑶青苗补偿费标准:1051元/亩2、征收果园28.06亩的征地补偿费合计430917元:⑴土地补偿费标准:10510元/亩×70%=7357元/亩⑵安置补助费标准:800元/亩×5倍=4000元/亩⑶青苗补偿费标准:800元/亩×5倍=4000元/亩3、征收林地23.66亩的征地补偿费合计208255元:⑴土地补偿费标准:10510元/亩×40%=4204元/亩⑵安置补助费标准:10510元/亩×40%×50%=2102元/亩⑶林木补偿费标准:520元/m3×8m3/亩×60%=2496元/亩4、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12.37亩的土地补偿费合计19507元:土地补偿费:10510元/亩×15%=1577元/亩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2007年3月21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办理用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特此公告二○○七年三月六日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