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企业优惠政策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政策文号:漳政地〔2021〕34号 有效性:有效
漳政地〔2021〕34号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出让用地四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0.239329公顷,其中长福02地块用地面积12.5721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公寓式办公),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2〕119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1.9772公顷、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20〕76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0.5918公顷、使用未利用国有用地0.0031公顷;漳州高新区琥珀路以北、纵一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4.019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82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232907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06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786093公顷;西湖生态园片区G16地块用地面积2.793133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7〕75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252105公顷、使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18〕163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0.541028公顷;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漳州市交通服务指挥中心以东用地01地块用地面积0.855096公顷,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2〕16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855096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福建漳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福建漳州产业园区

福建漳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漳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