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49号)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整治影响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使全市城乡卫生基础条件有显著提升,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二、工作重点(一)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1.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统筹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落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全市所有乡镇和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乡镇40%。大力扶持推进漳州南部片区(常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统筹处理云霄、东山、诏安、常山等县区城乡生活垃圾。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纳入日常工作范畴,乡镇、行政村的乡道、村道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严格治理县城交界处环境和“两违”设施。加快工业危废品处理设施、污水厂污泥和餐厨垃圾、建筑渣土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确保每个村、镇、城市都有建筑渣土垃圾填埋场;2016年生活污水厂污泥得到有效处理;全面收集工业危废品、工业污水、工业和医疗垃圾、废弃物,并有处理厂进行统筹处理,不污染各种水源、土壤。3.加强畜禽养殖等产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6年,全市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在市辖区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4.推进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对各类重点场所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制定镇、村生活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生活垃圾堆,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二)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1.落实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任务。到2020年,龙海市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总数增加到5个以上。其中,东山、南靖、诏安、漳浦、华安各新创1个国家卫生乡镇(县城)。2.积极推进省级卫生城镇创建步伐。以点带面、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全面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对县城所在的城中村、旅游风景区所在的乡镇(村)及高速公路、机场、码头所在地及周边乡镇(村),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村)活动,有计划的培育出一批卫生镇(村)。到2020年,全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30%以上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98%以上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3.扎实推进卫生单位创建力度。要以评选卫生单位为契机,积极引导各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各项卫生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注重工作实效,形成示范作用。将卫生单位作为文明单位考评重要条件,加大卫生单位创建力度,切实提高卫生水平。4.加大管理力度拓展创卫内涵。完善创卫督查专家库,强化对创卫工作开展有效督导,促进卫生创建和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鼓励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校园、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食堂(餐厅)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三)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1.建立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加强边境口岸病媒生物的防控,遏制病媒生物跨境传播。县级以上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2.切实落实综合防制措施。每年5、6月份组织开展以灭蚊、蝇、蟑螂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灭鼠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3.鼓励专业消杀服务市场化。加强除“四害”专业队伍、消杀药物和器械的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市场行为,推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专业防制效果。根据病媒生物防制标准(GB/T27770(0—3)—2011)要求,加强消杀队伍的管理和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提高科学除害水平。(四)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1.加快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全面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推行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制度,由供水企业代管代建,加强农村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要求95%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强化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市区具备《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地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五)提升城乡卫生厕所普及率1.加速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步伐。到2020年,各县(市、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5%以上;漳州、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在2014年基础上再提高7%以上。2.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公路沿线加油站、农村新建住宅小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六)统筹协调做好疾病防控工作1.部门协调共同落实疾病防控任务。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动全民共同参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2.形成疾病防控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建设工地、流动人口集居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做好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疾病防控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七)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活动。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和“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学校开展“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评比等活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2.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供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场所,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在职工体育方面,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3.落实控烟各项措施。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三、保障措施(一)部门协作,共同抓好各项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各司其职,明确分工,群策群力,共同抓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二)加大投入,保证实现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必须将其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增加对爱国卫生的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三)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督查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建立爱国卫生工作投诉平台。各县(市、区)政府要求建立爱卫工作督查制度与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四)健全组织,强化爱卫组织机构。加强爱卫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建设,配强爱卫办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添置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使其能真正发挥应有的职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3日